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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出资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股东将自己的出资出让给公司,因而获得对公司的股权,这符合公平原则,也符合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况时有发生。无论何种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都会对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造成不利的影响。对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无论1993年的《公司法》还是2005年重新修订的《公司法》都作了较为笼统的规定,即股东除了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经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至于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是否具有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利、该如何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责任以及股权转让后的责任承担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本文就上述几方面的问题展开讨论.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帮助。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讲的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其违反出资义务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拒绝履行、不能履行、虚假履行、延迟履行、瑕疵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形。  相似文献   

2.
张伟 《法制与社会》2011,(13):115-115
公司的控股股东常利用其资本优势控制公司的治理机关,与公司及中小股东争利,分析其存在的积极效应和消极效应,论述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中滥用控制权的表现,结合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归纳相应措施。  相似文献   

3.
新公司法的制度设计围绕着公司的设立运作、股东的权益.董事的资格展开。由于公司的资金来源于股东的出资,为了维护股东的权益,公司法就规定了各种条款来保障股东利益,包括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义务的规定。不可否认,公司的治理是为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从而可以贯彻股东中心主义,为股东谋取更大的利益。但在强调股东权益的同时,在注重股东的资金聚集的同时,我们也不应忘了股东应尽的义务。新公司法在增加不少亮点时,也在第20条明确了股东的义务和责任,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无限责任公司,股东都应该尽这样的消极义务,这比以前的公司法前进了一步。在新公司法的规定的基础上,本文希望能够从这些先前研究中得到启发,而更好的研究股东义务制度。  相似文献   

4.
如何有效对股东权利与权益进行保护,关系到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健康、持续发展.本文主要论述怎样在法理基础上与实践中对股东权利的保护,并对股东权的保护与完善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5.
于娟 《法制与社会》2010,(9):112-112
控制股东的信义义务在解决封闭公司僵局问题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目前没有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相关规定。因此,应尽早在《公司法》中明确股东的信义义务。本文认为在对股东信义义务做出规定时,应借鉴美国股东信义义务的司法实践,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类似合伙人的信义义务。  相似文献   

6.
王彦明 《行政与法》2009,(8):98-101
股东积极主义是股东定期地以特定的公司经营政策为目标而实施的干预和影响行为.股东既可以通过正式地行使其法定权利影响公司的政策,也可以通过其它非正式的积极行为影响公司决策.对于前者,股东积极主义的法律界限要求股东积极行为不得违反股东忠实义务,禁止股东权利滥用,要求股东对自己的不当影响行为承担责任,其核心在于要求积极行为股东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对于后者,则不宜直接将非正式股东积极影响行为确认为违法并予以禁止.  相似文献   

7.
我国在经济转轨时期,大部分公司股权相对集中,存在着控制股东现象,由于控制股东持有大比例的公司表决权股份,具有控制公司股东大会和操控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能力.随着股东控制权的滥用,公司控制股东侵害公司和债权人利益以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现象不断出现,这时我国加强公司治理,建立控制股东制约机制提出了迫切的要求.由于公司形式多样,受控制股东影响的公司利益相关者众多,本文将研究视角局限在我国股份公司中的债权人保护上,提出在股份公司中,控制股东应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诚信义务,以免发生侵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事情.  相似文献   

8.
论公司CEO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CEO在本土大公司的出现使人们开始关注其法律地位。CEO既不是董事长,也不是经理。CEO应该是公司的职业“代理人”,其地位类似于我国公司经理,但其享有比经理更多的原属于董事会与董事长的一些权利。本土公司设置CEO与《公司法》有冲突,因此今后修改《公司法》时,可以在公司组织机构中的“董事会、经理”部分增加CEO的有关规定,这样其治理结构模式是“股东会———董事会(CEO)———监事会”。  相似文献   

9.
论公司收购中对小股东利益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一家公司通过收买另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或者全部有表决权的股票,从而取得对该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的产权交易行为。上市公司收购是市场机制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积极作用的反映;在西方国家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至今仍方兴未艾。 在我国,自从1993年9月“宝延风波”拉开了上市公司收购的序幕,收购事件就接连不断,迄今已有十几起,这表明上市公司收购的基本条件在我国已初步具备。但是,目前我国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监管尚很不健全,特别是《证券法》迟迟不能出台,有关的法规主要是国务院  相似文献   

10.
一、问题的提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世界贸易组织的加入以及公司法与证券法的联动修改,中国已经成为第二大世界经济体。国内外资本在中国日趋活跃,公司购并活动方兴未艾。公司并购有助于提高公司资本的运营效率,实现公司资源的合理流动  相似文献   

11.
12.
公司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围绕股东出资的相关责任认定是否发生了变化,是当前司法实践所关注的重要问题。从"资本法定"到"资本章定"未根本改变股东出资义务,但涉股东出资责任的适法思路产生了变化;企业破产制度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出资"加速到期"的可选路径,但也面临新的问题;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董事高管催收资本机制等是规制股东出资义务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以小股东申请公司清算为题,论述了小股东申请清算权利的保护及存在的问题。全文以我国现行法律为逻辑平台,在浅述了清算的概念、分类及其必要性的同时,引出了本文的中心话题即股东是否有权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文章着重论述了股东申请公司清算的主体资格问题。详述分为关于被申请主体和清算义务人、清算组成员区别、诉讼请求、适用程序及申请费用问题四个问题,以自己的拙见来对现行的公司法律法规提出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上市公司的收购行为涉及到多方主体的利益,而在这些利益的主体中,目标公司的中小股东常处于不利地位,其合法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应当从立法保护、行政监管、司法救济的角度分别说明对中小股权益的保护的制度完善,从而达到目标公司的中小股东权利内部保护机制和外部保护机制的统一。  相似文献   

15.
股东提案在西方公司制度发达的国家日益演化为反映相关利益者利益诉求、推动公司社会责任实践的有效渠道,但该方式发挥此种作用需要两个前提要件:负责任的投资人和合理的股东提案制度。在我国,市场信息不对称、公益性机构投资者匮乏、股东提案制度发展滞后这些因素严重制约了股东提案制度的公司社会责任实践。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和公司发展现状,完善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培育负责任的投资人和优化股东提案制度,是促进我国公司伦理性决策机制形成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16.
由于各种经济和社会的原因,近年来我国有限责任公司中隐名投资的现象逐日增加。我国《公司法》没有否认隐名股东的存在,可是也没有做出明确正面的规定。如何正确评价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关乎隐名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和市场主体的稳定。本文通过分析研究隐名股东法律地位的必要性,并结合学界对隐名股东法律地位界定的相关规定,提出了对隐名股东法律地位构建的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7.
赵晓华  赵宝奇 《河北法学》2004,22(5):101-104
控制股东因其持股数量超过其他任何股东而对公司的运营决策直接或间接地具有实质控制权。我国公司法实务中存在着控制股东滥用其控制权 ,违法违规操作 ,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实例。确立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忠实义务 ,确实履行出资义务 ,保障公司的独立人格 ;对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 ,并以经营判断规则衡量之 ,在法律上对控制股东违反上述义务予以规制 ,具有紧迫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8.
论股份公司控制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总被引:38,自引:0,他引:38  
确立控制股东对公司和对其他股东的义务,对改善我国当前股份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控制股东设定义务在法理上也有充分的根据。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是控制股东应履行的两项基本义务,各自有很多具体的要求。在学理上确定这些义务的同时,应该尽快完善控制股东违反义务之后的责任体系。在这方面,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有关条文应该做出修订和增补。  相似文献   

19.
朱慈蕴 《中国法律》2007,(4):9-11,59-62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的新公司法增加了约束公司股东权利行使的规则,强调如果股东滥用权利损害了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称之为股东的诚信义务(或者受信义务)。这是中国在2005年修改後的新公司法中作出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项立法创举。  相似文献   

20.
公司收购中目标公司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郭富青 《法律科学》2004,22(3):65-74
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既可以通过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作出有利于自身,但对其他股东不利的决定;也可以利用直接或间接任免高级经营者的人事权,支配经营者在面对收购时是否采取行动上,优先考虑其利益,漠视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将目标公司置于被掠夺、蚕食的境地,少数股东则沦为被压榨、排挤的对象。为了公平地维护和实现公司、少数股东的利益,就必须使前者对后者承担诚信义务。虽然控股股东与董事的诚信义务在内容上均由忠实义务和谨慎注意义务构成,但二者并不完全相同。在不同的收购类型和各种具体的反收购行动中,控股股东诚信义务的内容也各有所侧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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