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本文试从解释学视角,考察司法过程中的法律解释问题。通过这一考察,笔者试图证明,传统解释学与法律解释理论由于未能准确把握法律解释的实质,在实践领域必然遇到各种困难。司法过程中关于法律规则与法律事实的解释,都包含着现代解释学的“前见”、“问答逻辑”等特征,判例与判例法中则包含着更为复杂的解释问题。当代中国法律实践必须及时更新法律解释观,才能实现法律制度的有效率创新和法律活动的民主化、科学化。  相似文献   

2.
再论法律解释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金钊 《法学论坛》2004,19(2):23-33
本文通过对法律解释学与概念法学、法社会学、价值法学、解释学法学、立法学关系的揭示,旨在厘清法律解释学的概念及其范围。法律解释学是一个偏重方法论的学科,属于实用法学的范畴,是一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实践理性的法学。法律解释学把司法作为思考问题的出发点,以建构裁判规范为己任,强调根据法律进行解释是其基本方法,但它并不否认其他法学方法融入裁判规范。当代法律解释学承认制定法、法律价值、事物的本质、公共政策、良善风俗等都可以通过发现、论证、解释、衡量进入作为裁判规范的法律,都可以作为法官法源。法律解释学是以司法方法论为核心内容的实用法学。  相似文献   

3.
谢晖 《法学论坛》2016,(1):31-43
解释学法学和法律解释学是在解释法律和法律解释这两个不同的基础性概念和事实中引申出来的概念.作为两种不同的学问,两者无论在研究对象、学科分类、社会(学科)功能以及解释特征上都是明显不同的.区分两者的基本意义,就是要分清在法学研究中对精神性法律实践和物质性法律实践的等量关注,并以此为基础,区分法哲学和法律哲学这两种并不相同的学问.  相似文献   

4.
符号、解释学与中国古典法律解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些年来 ,受西方解释学理论的影响 ,中国也掀起了研究中国古典解释的热潮 ,学者们将其命名为中国古典解释学研究。但有关中国古典法律的解释还很少有人关注。本文运用解释学的理论和方法对中国古典法律解释问题做了初步性研究 ,阐明了中国古典法律解释研究的可能性径路。  相似文献   

5.
哲学解释学与法律解释学——《真理与方法》对法学的启示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陈金钊 《现代法学》2001,(1):132-139
通过对《真理与方法》等解释学著作的学习 ,本文初步论述了法学的三个问题 :第一 ,法律解释学不是科学理论 ;第二 ,法律解释的创造性及其意义 ;第三 ,理解中的偏见与法学教育活动。  相似文献   

6.
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以分析游戏为切入点,论证了在艺术领域,解释是真理生成的基本方式。他把这一结论扩展到整个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认为在这些领域,真理的生成不适合采用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而应采取解释的方式,即解释者与文本之间进行对话式互动整合,从而达到视域融合。他还从解释学的角度阐释了法律解释的主要特征。现行中国法律解释存在许多问题,应借鉴伽达默尔解释学原理,进行深度改革和总体整合,使之适合法治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7.
出释入造——法律诠释学及其与法律解释学的关系   总被引:27,自引:0,他引:27       下载免费PDF全文
法律诠释学对于法律解释是一种带有先见的理解 ,理解是法律文本与理解者两个世界的沟通 ,在沟通中内在地创造着判决依据的立场 ,试图颠覆法律解释学只是借助各种方法去寻求判决与法律的一致性这一思维定式。然而 ,它放弃法律文本解释的标准、抛开法律文本作者的意图、过于钟爱理解者的主观态度的主张 ,也遭遇有力的批评。所以 ,一是强调内容一是注重方法的这两种法律解释观互不可替代 ,解释无诠释流于空洞 ,诠释无解释走向盲目  相似文献   

8.
主体间性是指主体间的相关性和统一性。它是西方现代以来对传统主体性哲学进行反思和超越而构筑的哲学研究新范式。传统法律解释理论是以主体性为分析进路、以正确理解法律文本为核心、以研究具体解释方法为内容的法律理论。然而,随着法律实践的发展,以主体性为分析进路的传统法律解释理论存在着无法克服的理论困境。因而,引入以主体间性为分析进路的现代法律诠释学理论就十分必要。它进一步发展了法律解释学,对于人们更全面、更深入地认识和理解法律解释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分析学还是解释学——法律论证之知识属性辨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论证理论主要源于分析学,这一点一般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鉴于解释学与分析哲学在哲学上大体分属两种不同的思维传统,因此,解释学与论证理论之关系便值得探讨。法律论证理论固然来源于分析学的传统,但如果没有解释学知识的支持,它也是不可能的。可以说,没有解释的论证是空洞的,没有论证的解释是盲目的。二者均致力于型构具有实践理性品格的法学知识。  相似文献   

10.
今后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在很大程度上不妨归结为技术重构,即立法技术、解释技术、行政技术以及法庭技术的实实在在的改良。我们固然不能离开体制或权力结构以及社会价值来片面地奢谈纯粹的法律技术问题,但却还是应该适当地将两者分而治之。即使在那些没有制度上的根本变革就无法进展的地方,有关操作手段上的成熟度也还是会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结局、决定胜负。正是技术和手段可以把法律体系从内在矛盾的困境里解救出来并加以改进,与此相应地推动实用的法解释学发展便是大势所趋。显而易见,中国正在迎来一个“解释者的时代”。  相似文献   

11.
浅析显失公平的合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燕玲 《法学论坛》2000,15(3):52-56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身经济上、政治上、人身关系上的明显优势,或另一方当事人处于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对另一方当事人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本文通过对显失公平与欺诈、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的区分,阐述了显失公平合同的涵义,并从主客观统一的角度分析了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12.
张淳 《法学论坛》2001,16(2):51-54
企业托管担保的特殊性主要在于其是为第三人利益设立的担保且作为其对象的义务并不是金钱债务;对这种担保可以采用的方式,我国有关地区的态度各有其优点;对这种担保,在适用《担保法》基础上,还应当将担保权利规定为由被托管企业的国家主管机关与被托管企业共同享有的连带权利,将名誉状况良好规定为担任保证人的条件,允许采用浮动抵押担保方式并将英美法中的相应规则确立为调整这种抵押的法律规则.  相似文献   

13.
陈金钊 《法学论坛》2001,16(1):22-27
本文以法律解释的地位作为论证的出发点,分析了在<立法法>中设置"法律解释"的不合理性,认为立法解释在本质上仍属于立法而不属于解释.根据法治的原则,权力应合理分配给不同的主体,立法机关的职责主要是向社会输入法律文本,法律解释的主体只能是司法机关.在我国应创设专门的法律解释法.  相似文献   

14.
15.
16.
17.
随着一些行政违法案件日益组织化、智能化和复杂化,采用常规的检查手段已经难以满足打击和制裁违法行为的需要,于是"钓鱼式"行政执法便应运而生。"钓鱼式"行政执法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在现代国家中,警察权是与公民联系最密切的公共权力之一,它以限制人的自由为主要特征。警察权的特殊性,决定了警察权的行使直接涉及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财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和切身利益。所以,为了防止警察权被滥用,规范警察行政执法,必须加强对警察权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8.
19.
This article reports and discusses the findings of a study conducted at the pretrial stage in the Winnipeg juvenile court (Province of Manitoba, Canada) to determine: (1) what legal words or phrases commonly used in courtroom hearings juveniles understand; (2) whether there is a relationship between juveniles' understanding and sense of justice (fairness); (3) whether judges, lawyers, and probation officers believe that legal language affects a juvenile's understanding of the courtroom hearing; (4) what legal terms or phrases these key actors see as most important for the juvenile to understand; and (5) whether there is a relationship between what juveniles understand and what key actors see as the most important legal terms or phrases that a juvenile needs to understand. Juveniles' understanding is moderate and is confined to procedural terms. A strong relationship does not exist between what juveniles understand and the terms that key actors view as needing to be understood.  相似文献   

20.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