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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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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融 《河北法学》2007,25(10):132-136
"允诺禁反言"是英美契约法的独特内容,它以受诺人的"信赖损失"为基础而追究允诺人的法律责任.该原则兴起于19世纪末的司法实践,并在20世纪得以确立,美国《契约法重述》对该原则有明确的规定.英美两国契约法对"允诺禁反言"原则的适用不一样,对其法律性质的定位也不一样."允诺禁反言"无疑是对约因法理的重要挑战,但它并不能完全取代"约因".  相似文献   

2.
约因原则和允诺禁反言原则是荚美契约法上最重要的因素,其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有着产生的先后顺序。但从法律的价值上看,都是人们对正义的追求。允诺禁反言原则在约因原则的基础上得以确立,实质上是对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平衡。  相似文献   

3.
刘庆飞 《河北法学》2006,24(11):187-191
约因英美契约法的独特要素,约因法理的成熟形态--"交易约因论"是古典契约法的基石.1809年的Stilk v.Myrick案确立了重要的约因法则--受诺人对已存义务的履行不能作为新的允诺的约因,这实质上在很大程度上否认了契约变更的效力.英国1991年"威廉姆斯案"是英美契约法史上的经典案例,因为该案案情与Stilk案非常相似,可法官得出的判决结果却截然不同."威廉姆斯案"案判决改写了众多传统约因法则,动摇了约因理论的基础,而且,因为它与Stilk案判决的难以协调,还引发了"胁迫论"对"约因论"的挑战.  相似文献   

4.
英美法中从约因原则至允诺禁反言原则的演进,从当事人利益保护角度而言,是契约法维护合同所追求之期待利益至信赖利益的发展与完善,体现出社会需要与法制活动的双向促进,从更深层次而言,是契约理论从注重形式正义至追求实质正义与自由价值的真正实现的过渡与完善。  相似文献   

5.
允诺禁反言规则突破并补充了传统的"交易约因论",逐步发展成为英美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则。允诺禁反言规则具有特定的构成要件,同时与缔约过失责任存在一定的联系和区别。在对允诺禁反言进行详细研究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有益借鉴将对我国合同法的完善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6.
允诺原则的核心并不在于承认人们自我设定义务的自由,而是法律在何种情形下才能赋予允诺以强制执行力.罗马法中,不管是契约还是单方允诺,其效力的产生均不以允诺为出发点.在中世纪,教会法从道德和神学的角度赋予一切允诺以约束力,泛化了允诺的道德效力;教会法学家通过对“允诺原因”的锤炼、借用福音告发制度整体推进了允诺制度的构建,允诺原则得到贯彻.近代自然法学家区分被接受的允诺与未被接受的允诺,并深刻影响各国立法:前者被纳入契约框架从而形成契约原则,后者则被称为“单方允诺”,成为契约原则之例外,允诺原则由此受到限定.现代法对允诺原则的贯彻程度不尽相同,一些国家的立法承认单方允诺是与契约平行的特殊债因,契约原则对允诺原则的限定有所放松.允诺原则之历史解释可以为未来中国债法中契约与单方允诺制度的构建指明选择方向.  相似文献   

7.
劳动合同的法律构造与功能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就劳动条件与劳动力的相互给付为内容的合意,其特点在于劳资双方的允诺无法依靠合同的允诺规则获得强制执行的正当性,这决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律构造与合同有本质区别,就其功能而言,劳动合同不过是合同的"镜像",并不具备通过劳资个体自由合意达致劳动关系稳定运行的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8.
根据《合同法重述》第90条的规定,被引诱的合理信赖可以作为强制执行允诺的基础。《合同法重述》的正式评论将该规定称为“允诺禁反悔”,这种允诺禁反悔在规则起源上看似受到霍姆斯交易性对价理论的根本影响,实质上是交易性对价理论和美国判例法传统相冲突的结果。与属于同一法系的英国和澳大利亚合同法上的允诺禁反悔相比,美国法上的允诺禁反悔在制度构成、法律效果以及适用范围上都具有独特之处。  相似文献   

9.
英美法从所谓公平交易出发,将对价视为合同的最根本约因,认为合同就是合格的双方基于对价而订立的约定,缺少对价的合同,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就不能强制执行。就内容而言,对价可以说是一种相互允诺行使或抑制行使某种法律权利。无论对价由何种行为或相互允诺构成,关键在于一方所得到的"法律上的利益"是基于另一方"法律上所受的损失"。  相似文献   

10.
论“约因论”在英美法系的衰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融 《现代法学》2007,29(4):161-168
约因理论是英美契约法的独特内容,该理论的成熟形态是"交易约因论",即契约的成立以当事人之间的交换关系为基础,通常表现为受诺人的"法律受损"的"约因"就是交易的符号。"约因论"的衰落表现在多方面,既有"禁反言"等新的契约理论对它的挑战,也有成文法对约因要求适用范围的限制,而且,传统的约因法则在司法实践中也发生变革。"约因论"固有的形式主义、僵化性、技术性等弊病决定了其衰落的历史必然性,而"约因论"的衰落也标志着英美契约法从古典向现代的历史转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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