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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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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消费者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越来越受到重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伴随“王海购假索赔现象”的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及各级执法机关的普遍关注.《消法》第49条对商业欺诈行为所设定的罚性赔偿责任,一直是社会上、行政执法上及司法审判中的热点、难点和疑点,对其理解及适用至今仍是众说纷纭,尚无定论.工商行政管理机  相似文献   

2.
如何准确认定并正确处理支票欺诈行为,是我国商品市场和货币市场发展中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本文拟就这一问题,结合民法通则和有关支票的规定作些探讨。一、支票欺诈行为的构成世界各国在进行支票立法时,都规定了支票欺诈行为。不过,大部分国家或地区多对支票欺诈行为予以分别列举规定,却无一个法定概念。我国还未制定票据法,尚无支票欺诈行为的法定概念,有关支票欺诈行为的规定多散见于其他法律或部门规章或地方性条例、规定之中,如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结算办法》、上海市颁发的《上海市票据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支票的规定,结合世界各国支票的立法与实践,笔者认为,支票欺诈行为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支票行为时,采取不正当手段,欺骗他人,  相似文献   

3.
我国的证卷市场是在经济转轨这种特殊的背景下产生的,因此不可避免地受到这个时期将有的社会心理和各种经济主体特有的经济行为的影响,存在着某种缺陷,加之规范证券市场的法律还未健全,欺诈伴随着证券业的发展呈增多的趋势,这些行为扰乱了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致使大批投资者蒙受损失目前我国证券欺诈行为类型一、内幕交易所谓内幕变易,是指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以获取利益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的行为。内幕交易实质上是利用内幕信息变为公开信息前的时间差,进…  相似文献   

4.
诉讼欺诈行为侵犯了国家司法审判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分歧较大。笔者认为应当按照刑法罪刑法定原则,增设新的罪名予以规制。同时,民事法律与刑事法律对于诉讼欺诈行为的调整应当相互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5.
部分网络经营者通过隐瞒真实身份、发布虚假广告、使用网络消费格式条款等欺诈手段侵害网络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网络交易新特征,公权机构为保障网络消费者知情权,可以考虑运用信息规制工具去规制信息不对称、建立信息有效披露机制;同时采取赋予网络消费者反悔权、完善网络经营者赔偿责任制度等措施有效规制网络消费欺诈行为。  相似文献   

6.
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特别是高新技术行业发展中的作用已为世人所瞩目,但同时也面临向纵深发展的多重障碍。劳动资本出资可以为中小企业克服资金、技术及动力机制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提供保障,这种制度在立法上的确认不但可行,而且必要。当然,劳动资本出资行为也应接受法律的规制以实现其合法化的最佳运作。  相似文献   

7.
论外商并购行为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论外商并购行为的法律规制汕头大学法学院邱鹭风一导言本文中所指的并购行为,即企业的兼并与收购行为,二者均为企业投资的主要方式。严格来说,“兼并”一词应系经济学术语。在我国《公司法》中称之为吸收合并,以区别于公司合并的另一种方式———新设合并。根据《公司...  相似文献   

8.
朱建春 《中国司法》2001,(12):41-43
一、民事欺诈行为的概念、构成、分类和表现形式一民事欺诈的概念:欺诈,亦称诈欺。我国古代法律中称为“诈伪”,即以欺骗、伪造的手段达到某种目的的行为。新中国的立法中,《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均规定了欺诈,但对什么是欺诈却没有一个完整明确的立法定义。《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该规定并未给欺诈作出定义。但在随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中规…  相似文献   

9.
外商出资的几个问题汪德明一、外方注资不足及其"假合资"当前,外商投资企业里注资不足尤其是外方出资不足的情况相当严重,弄虚作假已是较为普遍的问题,大大影响了我国利用外资的效果。仅以深圳市为例,截止1990年底,该市外商投资企业仍有相当于93.6亿人民币...  相似文献   

10.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商业主体之间的竞争十分的激烈.部分商业主体为牟取高额利润,不惜违反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以侵犯市场秩序和损害他人利益为代价,进行商业欺诈行为.由于商业欺诈行为愈演愈烈,严重影响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商业欺诈问题的解决及预防也成为了当今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难点.本文希望通过深入分析商业欺诈的成因与行为特征,找到应对商业欺诈的有效的法律措施,以期对商业欺诈问题的解决提供一种有效的法律解决思路,为实务中对商业欺诈的认定提供有价值的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11.
王晶晶 《法制与社会》2011,(24):101-102
商事实践中,隐名出资现象已经广泛存在,但是相关研究和配套法律法规相对滞后。本文以《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5条规定为契机,着眼于相关法律实务,浅要分析隐名出资行为的风险并提出对策建议,目的在于服务相关实务纠纷的防范及解决。  相似文献   

1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也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资本流通。然而,公司在其发展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近年来,公司发展主要面对的便是不诚信的股东以抽逃出资的方式谋求个人利益从而损害公司整体的难题。因此,如何认定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以及对此行为应处以何种处罚有着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一、商业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认定“欺诈”一词来源于英语“FRAUD”。在国外,大多数国家一般不把欺诈归类于刑法管辖的范围,而将其归类于民事法律关系。在我国,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所谓欺诈,就是采取狡猾奸诈的手段骗人,这是从语言学的角度对“欺诈”一词所作的解释。那么,在法律意义上“欺诈”又是指什么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  相似文献   

14.
张宇轩  刘恺 《法制与社会》2011,(19):97-99,102
本文以民法、经济法对欺诈行为的界定之比较与选择为逻辑起点,从理论上和实例上明确了理财产品中欺诈行为,进而从经济法基础理论的层面正本清源,探寻规制此问题的根基,提出"联动干预原则",并以此原则为指导提出在规制此问题上经济法和民法之间应当进行的互动、互补、协调。  相似文献   

15.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住房分配体制也有了巨大的改革,商品房买卖也逐步深入到每一个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因此,我国的房地产业正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经济组成部门。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反映了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在改善人们居住条件以及完善市场体制和机制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商品房欺诈行为的认定,分析商品房欺诈行为的表现,针对商品房欺诈行为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16.
法国《消费法典》未规定消费欺诈,而是采用了“商业欺诈行为”的概念,包括作为的商业欺诈行为与疏忽的商业欺诈行为,前者有混淆风险、欺诈陈述、不指明行为实施者三类假定,后者涉及违反实质信息提供义务.商业欺诈行为的主要处罚包括罚款、罚金与监禁,附加处罚包括公告判决、发布更正通告、停止违法行为,缔约方可主张合同无效和损害赔偿,严重情形构成诈骗罪.建议我国系统地设定消费欺诈行为规则,明确不作为构成消费欺诈的条件,强制责任主体自行公告消费欺诈行为等.  相似文献   

17.
陈丽苹 《知识产权》2004,14(3):56-59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其本身的财产价值,同时,也是许多公司赖以经营的重要手段和条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革,知识产权在公司经营中的作用和地位日愈突出,知识产权已成为重要的法定出资形式之一.然而,公司法有关知识产权出资的法律规定,与实践中的出资需求不甚符合;对知识产权利用中的一些理论概念的模糊认识,亦影响实践中对知识产权的正确利用.  相似文献   

18.
专利权出资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手段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以专利使用权出资逐步成为一种普遍的经济和法律现象。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其中,对专利使用权出资既没有明确允许,也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专利使用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无形财产权,其出资的合法性已为一些国家所确认,但我国学术界对专利使用权能否作为出资尚存在争议。笔者认为专利使用权出资在公司法中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予以承认或否认的问题,希望通过本文的比较和分析为此提供一个相对合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赵玲 《电子知识产权》2009,(11):29-32,76
在知识经济的背景下,知识产权日益融入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之中,从而成为公司发展和创新的一大推动力。我国《公司法》已经明确规定了知识产权可以作为出资,但是对于相关制度的设计却尚显缺乏。针对知识产权出资的范围、知识产权出资的适格性、知识产权出资的比例、知识产权出资的履行,以及知识产权出资的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供知识产权出资制度进一步完善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20.
标的物的适格性是指该实物所具有的适合出资的资格和性状。一般认为。关于实物出资的两个中心命题是对实物的质的限定及对实物量的测定。如果不对可供出资的实物的范围加以限制而任由不适格之物充当出资财产.必然导致实质上的出资不到位,从而严重影响和削弱公司的责任基础,不利于其他股东和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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