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案情简介: 原告:李宝琳,女,二十三岁,某工厂干部。 被告:赵延年,男,五十四岁,退休工人。 被告:刘秀英,女,五十五岁,退休工人。 被继承人赵连云系原告之夫,两被告之子。原告与被继承人原在同厂工作,双方于一九八○年开始恋爱,一九八四年九月三日登记结婚(尚未同居),七天后赵连云因心脏病猝发去世,由被告夫妻出资将其安葬。以后,原、被告双方对赵连云名下的五笔存款发生争议,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其夫遗产。并  相似文献   

2.
蒋丽 《中国公证》2012,(5):44-46
一直以来,业界对转继承中是否适用代位继承存有争议,因此实践中导致了不同的法律后果。1996年,西安市某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继承案件,原告:郑博,男,小学生。法定代理人:李霞,系郑博之母。被告:王兰,女,系郑博祖母。第三人:郑娟,女,系郑博姑姑。第三人:郑群,男,系郑博叔叔。被告王兰、郑自立(1995年去世)夫妇有3个子女,即第三人郑娟、第三人郑群和原告郑博之父郑忠。原告郑博的父亲郑忠于1994年去世,原告要求法院就其父亲郑忠遗留的遗产进行分割。本案是一起遗产纠纷案。其中焦点之一是郑博作为继承人身份的确认,即郑博是法定继承人同时是代位继承人的确认。郑博的父亲郑忠先于其父即郑博的祖父郑自立死亡,如果是处理郑自立死亡时已经拥有的遗产,那么,郑博当然取得郑自立遗产的代位继承权,而针对被继承人郑忠的遗产可否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呢?  相似文献   

3.
案情介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辆轿车坠入山崖,司机及其妻子、女儿死亡,在该事故中死亡的还有一位乘客。该乘客的法定继承人作为原告将司机的父亲和岳父以及车主起诉至法院,要求三者支付死亡补偿金等费用。法院审理情况在案件一审过程中,一名被告——司机的父亲死亡,案件审理依法中止。法官询问该被告的两名继承人是否参加诉讼时,继承人均表示不愿参加诉讼,之后该案恢复审理,被告的继承人没有被列为被告,法院一审判决由车主支付原告损失。宣判后,车主提出上诉,上诉理由之一是对已死亡被告只承担…  相似文献   

4.
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正式通过了《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 :“受理费由原告预交 ;”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 :“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这两条规定的制定 ,无疑对维护公民的合法利益 ,制裁民事违法行为起着积极的作用。然而 ,相当部分法院在执行此规定时 ,却出现这样一种状况 ,即在法院判决原告胜诉后 ,在判决书中往往具有这样一个内容 :案件受理费已由原告垫付 ,待执行时由被告一并付给原告。即实践中 ,法院不是在判决生效后直接向败诉的被告收取 ,并将预…  相似文献   

5.
2,2追求判决结果的一致性——以1930年罗斯案为例罗斯夫人的原始住所在英国,去世时在意大利有住所,在英国留有动产。她在自己的遗嘱中剥夺了她唯一的儿子的继承权。其子诉诸英国法院,主张即使他的母亲立有遗嘱,但依据意大利法的规定,仍对他的母亲位于意大利的动产和不动产享有一般的法定继承份额。但意大利民法典第8条规定,继承依被继承人的国籍所属法。审理结果是,英国国内法予以适用,驳回原告请求。路克斯摩尔法官解释说,依他的看法,处理该案时,依英国的国际私法规  相似文献   

6.
日前,北京市顺义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索要居间费的官司。原告某房地产中介公司诉称:2013年4月14日,被告周女士与案外人王某在原告的居间服务下,就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的买卖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居间服务合同》等。根据《居间服务合同》的约定,周女士当日应给付原告居间服务费30 500元,并且约定迟延向原告支付的,需按照每日1%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违约金。现被告至今未向原告支付。故诉至法院要求原告支付居间费30 500元。被告周女士辩称:其确实通过原告介绍看中了案外人王某  相似文献   

7.
案情介绍 :2 0 0 2年 5月 1 3日 ,原告李某在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车辆应黄某、陈某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时 ,被某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当场查获。被告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 32条的规定 ,对原告李某作出了罚款 1 2 0 0 0元的处罚决定。李某以被告与黄某、陈某恶意串通、违法行政为由 ,诉请法院撤销处罚决定。被告认定原告无证运营事实的证据为其工作人员对黄某、陈某所作询问笔录一份 (当日制作 ) ,黄某、陈某陈述其搭乘原告车辆的经过。原告向法院所举证据包括 :1 .原告代理人对黄某、陈某所作调查笔…  相似文献   

8.
编辑同志:我院受理了原告陈某与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李某下落不明。经查,原告陈某系我院现任审判人员关某的母亲。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陈某担任本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人民法院不予准许。请问:陈某是否可以作为本院审理案件的当事人?此案是否够回避条件?是否需移送其他法院审理?请予解答。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邓秀玲邓秀玲同志: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利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相似文献   

9.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本案被继承人熊某于1987年与王某结婚,育有一子即被告王小某,1990年熊某与王某离婚。1994年11月22日,原告王某某与熊某登记再婚,其与前夫所生之子刘某随其与熊某生活。婚后,王某某与熊某共同购买房  相似文献   

10.
正2014年9月,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未审庭程乐法官在审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中,邀请北京市青年宫心理咨询专家对原告、被告之子进行心理疏导,成功化解了一起抚养权纠纷。原告长某(父亲)与被告杨某(母亲)离婚后,原告、被告之子与母亲一起生活,后长某认为被告的生活方式对孩子身心成长有不利影响,并导致孩子多动、易怒,故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案件审理过程中,依照相关规定应当当庭征求孩子对于抚养权的意见,但程法官考  相似文献   

11.
《五环之歌》侵犯音乐作品改编权系列案件判决书中,关于《牡丹之歌》带词音乐作品的性质,原告、被告和法院观点各不相同,争议非常大。其中,三个审理法院均认为《牡丹之歌》带词音乐作品属于合作作品,但又判决原告仅对歌词部分享有改编权,突出地体现了现行《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的可分割合作作品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的音乐作品,在保护带词音乐作品上造成的重大矛盾。建议我国《著作权法》删去第13条第2款关于可分割合作作品的规定。带词音乐作品中的歌词和曲谱属于各自独立的作品。  相似文献   

12.
《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根据这个规定,继承开始20年以后,无论继承人是否知道其继承权被侵犯,何时被侵犯,均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实践中有这样的情况: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由数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或部分人)管理使用,其他继承人既不表示继承,也不表示放弃。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如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20年后,因该遗产分割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怎样处理?理论界和司法界均有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凡继承开始超过20年的继承纠纷,依据继承法第八条的  相似文献   

13.
美国是因特网的发源地和电子商务最为发达的国家 ,它在有关域名的立法方面最为完善 ,司法经验也最为丰富 ,本文试就此进行探讨。当被告使用了原告的著名商标作为域名 ,虽然公众知道被告与原告没有关系 ,但公众会将原告的著名商标与其他新的来源相联系 ,这样会削弱原告的著名商标作为其商品或服务的惟一标识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 ,混淆标准无法适用 ,只有适用淡化标准才能制止被告的行为。 1996年 1月 16日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联邦商标淡化法》 ,该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遏制域名抢占行为。《联邦商标淡化法》的核心条款规定 ,在遵循法院认可…  相似文献   

14.
吴英姿 《法商研究》2023,(2):88-102
默示协议管辖无法有效地解释我国的应诉管辖制度。“推定合意解释论”存在概念错误与逻辑漏洞。应诉管辖的目的在于解决无管辖权的受诉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合法性问题,管辖法定原则和程序安定分别构成其制度基础和法理基础。应诉管辖的制度性质是法律拟制,核心是对被告默示意思表示的解释及其法律效果的明确。与德国法将被告不提出管辖异议而应诉答辩的行为拟制为与原告达成管辖合意不同,我国法将这种情形拟制为被告同意受诉法院管辖本案,继而产生受诉法院获得管辖权的法律效果。为保障应诉管辖程序正当,在被告未受合法通知或者原告隐瞒管辖原因事实、虚构管辖连接点骗取管辖利益的情形下,被告不提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行为不构成“同意”的意思表示,不能成立应诉管辖。应诉管辖的程序效力仅及于本案程序。  相似文献   

15.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原告陕西某国药公司与被告咸阳某药品公司签订了药品购销协议。协议约定由原告供应药品,被告收到药品当月结清货款,协议签订后,原告按协议约定供应了药品,但被告未付货款。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今年6月,法院宣判被告败诉,判决被告不仅要赔付货款,还要支付原告的律师费。这一判决,在陕  相似文献   

16.
一、问题的提出1997年2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三毛”形象纠纷案。法院认为被告某企业未经许可,将已故漫画家张乐平先生的漫画形象“三毛”进行商标注册并且作为企业形象进行全方位的广告,侵犯了著作财产权,应当停止在产品、企业形象上使用该漫画形象,著作权继承人获得人民币10万元的赔偿,诉讼费双方按比例分担。其实早在1976年,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处理的“SAZAE案”与此类似,被告是旅客汽车运输公司,它把原告美术作品《SAZAE夫人》主人公的头像画在车身上,因此原告要求3672万日元的损害赔偿。法官分析指出,对某个…  相似文献   

17.
尽管《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2款明确规定了行政赔偿案件中原被告的举证责任,但是理论及实务界对原被告举证责任的认识仍有分歧,尤其当原告请求的赔偿损害数额无法查清时,被告是否承担客观举证责任,存在不同观点,这直接导致原告的权益能否得到司法保护。通过对举证责任的含义及《行政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规定的综合分析,应该明确,在行政赔偿案件中,一般情况下,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包括主观举证责任与客观举证责任,因被告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特殊情形下,被告的行为构成证明妨碍,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承担客观举证责任,原告只承担主观举证责任,应该降低原告的证明标准。经法院调查后有关损失数额事实仍然无法确定时,法官应该酌情裁量赔偿数额,需要明确法官酌情裁量权的前提条件与审查标准,加强判决书的说理性。  相似文献   

18.
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伪证行为及其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引言 《今日说法》栏目播出过这样一个案例:某女士向法院诉称某男士曾经借其债券28万元,并出示有被告签名的借据为证,请求法院判令该男士返还债券及利息。在该案中,该女士出具的借据为复印件,但是她同时出具了证明该借据原件存在并丢失的证据。一审法院以复印件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为由,驳回了该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发回重审。在重审过程中,该女  相似文献   

19.
徐向东  张玉芝 《山东审判》2005,21(6):122-123
[案情]1999年7月至2000年4月期间,福兴石灰厂多次购买丰达公司的煤炭,陆续给付了部分货款,但双方一直未有对账。后丰达公司主张石灰厂尚欠其货款11万元。多次索款未果。丰达公司查知福兴石灰厂在某冶炼股份公司有到期的债权约40万元,遂以冶炼公司为被告,以福兴石灰厂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要求被告或第三人付清煤款。法院受案后,应原告的申请,对被告欠第三人的款项情况进行了调查,得知被告尚欠第三人材料款40万元,双方对于付款时间没有约定。庭审中,被告主张其与第三人间的买卖业务是连续性行为,第三人从未怠于行使其权利,原告提起…  相似文献   

20.
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法大多规定了"被告答辩后须经其同意"的撤诉条件。〔1〕《德国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1)原告只能在被告未就本案开始言词辩论前,可以不经被告同意而撤回诉讼。(2)撤回诉讼以及使撤回生效的必要的被告的同意,应向法院表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