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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抵押权次序的抛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晓春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4,(2):46-49
抵押担保是实践中常见的一种防范债权风险 ,保障交易安全的债权担保方式。在实际运用过程中 ,它表现出了较大的灵活性和复杂的变化性。抵押权次序的抛弃即为抵押担保中发生的一种特殊现象 ,对它的研究将有助于我国抵押担保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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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是以不移转抵押物的占有为其鲜明特征的一种优先受偿的权利,所以“一物数押”现象难以避免,这样就产生了抵押权顺位及其处分问题.让与、变更和抛弃是抵押权顺位处分的三种表现形式,三者之间在内容和法律效果上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辨析对现实生活和法律实践均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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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的附随性为抵押的传统属性,但抵押权独立化已成为明显的趋势。在抵押权的独立进程上,可依抵押权独立性由低到高将其分成三种形态,最终抵押权获得完整意义上的独立。抵押权的独立化是经济动因决定的法运动,有客观必然性,我国应跟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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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制下在建船舶抵押权问题初探--兼论未来物担保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亚玲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3,(1):1-6
在我国现行抵押权法律制度框架下,建造中的船舶作为一种"未来物",与一般船舶的抵押在登记、客体、效力及实现等各方面都存在显著不同;并且,由于建造中的船舶很难变现,导致现行抵押制底对担保权人的利益保护不同,由此认为,在"未来物"上设立担保宜采用"让与担保"这一方式,其不仅有利于担保权的实现,而且有利于维护担保法在体系上的清晰和完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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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建平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4(5):130-135
让与通知主体的规定与各国物权变动立法模式没有必然联系。正是因为让与通知前受让人并未成为受让债权的债权人,更应赋予受让人通知主体的资格。以可能有欺诈现象的发生为由而否认受让人的通知资格不能成立。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过于狭隘,有必要予以修正。从保护债务人履行安全的角度考虑,受让人为让与通知时,必须提出取得债权的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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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通过对不动产善意取得的理论基础、现实基础、制度基础和立法基础的分析提出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立法之可行性。并以此为基础排除了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立法障碍;继而提出了抵押权善意取得存在的几点理由,为其立法提供了理论基石。 相似文献
9.
潘静波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1(3):87-90
我国《物权法》第195条对于抵押权强制执行作出了规定,但缺乏可操作性。在现阶段应充分发挥公证债权文书的作用,完善相应执行立法,并使法院在抵押权的强制拍卖中起主导作用。 相似文献
10.
李垠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4):65-68
抵押担保是实践中常见的一种防范债权风险,保障交易安全的债权担保方式.由于抵押关系中不转移担保物的实际占有,在同一物上设立多个抵押权成为可能.抵押物变卖时,并存于同一抵押物之上的数个抵押权以什么顺序获偿涉及抵押权能否实现以及能够实现的范围,由此引发了抵押权顺位的问题.我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和《物权法》就抵押权顺位的规定均提之甚少,而抵押权的顺位实则蕴涵着抵押权人可能获偿的利益,对抵押权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影响着抵押物所有人的再融资,所以,对抵押权顺位的研究颇具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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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义华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4)
特殊抵押权是相对于普通抵押权而言的 ,各国民法传统不同所认可的特殊抵押权种类亦不相同 ,我国担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 ,规定了法定抵押权、财团抵押权、共同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所有人抵押权、动产抵押权及权利抵押权 ,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这些特殊抵押权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12.
抵押权是债权的重要担保方式之一,不过抵押权正在从单纯的债权保全功能向融资功能演进,最高额抵押权则是此项演进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的担保法对其决算与实现的规范相当简陋,实践中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依据。我国应借鉴日本民法的相关规范来完善我国的最高额抵押权制度。 相似文献
13.
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结合抵押权的概念及其优先受偿性的概念,依据现行担保法律制度及法律规定,对抵押权的优先受偿的法律属性、实现的次序、优先受偿的债权范畴作以阐述,以期达到对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性的正确认识和理解。 相似文献
14.
刘辛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2):80-82
]动产让与担保是我国目前制定物权法面临的一大难题 ,本文在比较了一般动产担保公示方法的基础上 ,分析了我国物权法草案中设计的动产让与担保的公示方法 ,提出了解决和完善的具体方案。 相似文献
15.
徐同远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1,26(1):41-46
对抵押权为什么要受到时间的制约,通常给出的理由是实现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之间的利益平衡。这是以利益衡量的视角来探讨抵押权时间限制的正当性。这种视角以外,还可以运用权利时间结构的视角为抵押权的时间限制提供逻辑方面的支撑。抵押权能够用时间来限制,是其内在的时间结构的必然要求。通过权利结构的视角,同样可以妥当解释抵押权时间限制的性质等问题。 相似文献
16.
余蓉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2,(2):69-76
预购商品房抵押是为防范个人住房贷款风险而产生的一种非典型担保方式,预购商品房抵押的出现与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兴起密切相关。对购商品房抵押及相关登记的认识模糊,影响金融机构发放的房地产信贷资金的安全。应探讨将其作为一种新型的担保物权形式予以立法,或者将其纳入预告登记制度进行针对性立法,以维护我国住房金融市场的稳定、有序。 相似文献
17.
佘国华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4):47-49
抵押担保制度起源于希腊,后经罗马帝国的不断完善和其它国家的相互效仿,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但国内对这一领域的涉及较晚,至1995年才颁《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在几年的实施中,发现该法在特殊权的规定上存在种类不全面、内容不完整等现象。 相似文献
18.
张奋成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2,(3):44-47
抵押是债的担保方式之一,实践中运用较多。本文系统分析论述了抵押权的性质、抵押权的设立、抵押权登记制度及抵押权的实现。特别对我国担保法在抵押权方面的立法疏漏进行了阐明,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 相似文献
19.
保证期间的存在具有决定保证债务范围的功能。抵押权存续期间应参照保证期间加以规定。约定抵押权存续其间具有决定抵押权人行使权利的期间和确定最高额抵押中债权范围的功能。 相似文献
20.
冯德淦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2)
债权让与通知的效力有通知对抗债务人主义、通知对抗主义、通知生效主义等多种模式.经过检讨,第三人不需要用通知来对抗、让与通知也不能作为债权让与的生效要件,通说在解释论上也存在困境.因此基于价值和逻辑的双重考量,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进行解释论上的修正,将不生效力解释为债务人可以主张抗辩,才能完善债权让与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