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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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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法律事务中的律师非诉讼代理业务研究于恒强招标作为公平竞争的手段和方法之一,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以公平竞争为宗旨的招标制越来越为经济生活所重视,目前,在我国的科技协作、...  相似文献   

2.
律师世界2001年第8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的第六款规定:“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是律师业务中一个内涵宽广的领域。近年来,律师在这个方面的业务活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有所发展,虽然尚不突出,但我们有理由相信这项业务最终将能成为繁荣的事业。一、非诉讼法律事务就是不通过诉讼方式,但需要运用法律手段加以处理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务。非诉讼法律事务分为无争议性和有争议性两种。无争议性的如执行遗嘱,办理信托、商业登记等,是为了确立某…  相似文献   

3.
《律师暂行条例》对律师业务范围做了五项规定,通常简称为:法律顾问、民事代理、刑事辩护、非诉讼事件代理、解答法律咨询和代书。上述业务可以归为两大类,即诉讼类法律事务和非诉讼类法律事务。恢复律师制度九年来,律师业务以刑事辩护为突破口,逐步拓展,现在,律师办理诉讼类法律事务的地位和作用已经为社会所认识。同时,人们也开始注意到律师的社会职能不仅仅局限在诉讼范围之内,法庭以外也有需要律师提供帮助的法律事务。因而,委托律师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公民和法人逐年增加。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律师在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服务,为国家长治久安和方便人民群众服务中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大量增加,业务范围很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了进一步开拓业务,提高工作质量,迫切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概念、特征、种类及律师在承办此类法律事务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研究探讨。笔者仅就上述内容谈点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5.
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是律师执业中的一项重要业务,也是律师行业拓展法律服务的主攻方向。长期以来,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在律师业务发展过程中相对滞后,严重影响了律师行业的发展。因此,认真研究律师加强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理论,对于拓展和规范律师法  相似文献   

6.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及公民、法人法律意识的增强,使委托律师多渠道提供法律服务的要求显得更为迫切,这就为律师的非诉讼业务的扩展创造了有益条件。实践中,由于广大同仁的勇于探索,非诉讼业务得到了令人欣慰的拓展,非诉讼理论也不断得到完善与丰富。笔者在此就非诉讼方面的有关问题,谈几点粗浅看法,以作引玉之砖。1980年颁布的忡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州第2条第四款规定:“律师接受非诉讼事件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活动”。由此创立了“非诉讼事件”这样一个法律名词。多年的实践证…  相似文献   

7.
非诉讼事件,是指不属于诉讼行为而又具有法律意义的事件,以及不通过诉讼即能和解或通过调解、仲裁解决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争议事件。它包含三个要素:1.非诉讼事件是诉讼以外的事件。这种事件可能发生争议,或已经涉及争议,或已经形成争议,但都不具有诉讼上的意义。其范围十分广泛,涉及到法律、经济、行政等各方面。2.非诉讼事件是具有法律意义的事件。3.解决非诉讼事件的方法主要是提供法律帮助,自行和  相似文献   

8.
<正> “接受非诉讼事件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是律师的主要业务之一。这项业务如何进行是当前律师工作中值得探索的新问题。所谓“非诉讼事件”是指可能发生争议、巳经涉及争议或者已经形成争议,但无需  相似文献   

9.
《律师暂行条例》1980年公布后,第二条第四项关于“接受非诉讼事件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活动”的规定特别引起我的关注。几年来办案实践中,对不含有纠纷、无需进行诉讼的事件,或者虽已形成纠纷,但不到法院进行诉讼,而在公民、法人或公民与法人之间通过调解或仲裁可以解决的事件,一经指派承办,或在接待来访中发现我就力争一手托两家,通过非诉讼和解予以处理;并且自觉尝试逐步把这一工作方式由非诉讼事件扩展外延到适用于民事案件代理、刑事自诉代理  相似文献   

10.
一、律师代理涉外行政诉讼业务的概念涉外行政诉讼是指外国自然人、外国组织就中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行政行为的关系人或相对人,依照中国法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活动。律师的涉外行政诉讼业务是指中国律师接受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的委托,担任其行政诉讼代理人,参加行政诉讼活动,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业务活动。二、律师代理涉外行政诉讼业务的原则律师代理涉外行政诉讼,应当坚持以下原则:门)国家主权原则。我国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  相似文献   

11.
张友明 《法治研究》2006,(10):36-41
一、刑事非诉讼业务涵义及其开拓的必要性所谓“刑事非诉讼业务”,顾名思义,是指律师依法接受委托,针对与刑事法律相关的实体和程序法律问题,以不直接参加司法机关主导的刑事诉讼活动的方式,为需要刑事法律帮助的单位、个人和需要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参与人提供诉讼外法律服务的业务事项(该概念性解释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研究)。之所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是基于以下考虑:  相似文献   

12.
文明社会中,许多令人们震撼并为人们深深记忆、难以忘怀的事件被称为影响性事件,这些事件往往反映了社会转型、思想变革时期的重大利益冲突。法制社会将影响性事件中的重大利益冲突导入诉讼轨道,促使人们用理性的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这种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解决影响性事件中重大利益冲突的案件,称为“影响性诉讼”。影响性诉讼在国外有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辛普森杀人案,在国内有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戊戌六君子案、宋教仁被杀案,这些案件除了案情曲折外,无不涉及到思想观念的变革、公民权益的保护、重大制度的创新。在法学理论领域,有人把那些能…  相似文献   

13.
如今,国际贸易领域正成为我国律师横刀立马的战场,其中,信用证外(L/C)业务,也不再是金融与贸易专家的专擅领域。律师介入信用证法律事务已经在金融、贸易与法律的交流融合中缓缓拉开了序幕。可以说,能否得心应手地参与到信用证业务中来,已成为律师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势力与水平的重要标志。律师全方位介入信用证业务,这是信用证这一国际贸易支付手段自身发展和完善的必然要求。所谓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根据作为进口商的开证申请入的请求,开给受益人(通常情况下为出口商)的一种在其具备了约定的条件以后,即由开证银行或支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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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调解非诉讼事件的性质笔者认为律师调解非诉讼调解事件的性质应属民问调解。律师主持调解,是应当事人双方的委托,通过疏导,从中斡旋,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律师主持的调解既属于民问调解的性质,耶么在调解活动中律师与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就应该是平等的,是  相似文献   

15.
对律师非诉讼业务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社会主义体制下的市场经济是一种多元化的法制经济,置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各种经营主体的各自行为都亟待适合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来调整。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不仅仅靠刑罚中的诉讼业务去制约,更重要是顺应市场的需要,因势利导的去适用法律规范市场经济,这一方面需要大量熟悉各种法律法规的专业律师积极参与,才能更好地推广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的发展。当然,社会主义市场秩序也需要社会主义形势下适合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来保障。现实中,市场经济中的诉外业务,越来越需要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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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律师如何做好刑事诉讼代理工作张月满陈玉琳根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40条、第41条的有关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律师是诉讼代理人的重要范围之一。据此,从事刑事诉讼代理工作是律师今后工作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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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旭 《中国律师》2004,(8):65-66
长久以来,中国律师服务的模式一直拘泥于诉讼模式,非诉讼模式仅占律师服务市场的极少部分。相较之下,国外经营得当的律师事务所,因非诉讼模式带来的业务收入有的甚至达到95%以上。我国的律师事务所业务虽然也包含了一些非诉讼业务,如法律咨询、草拟或修改法律文件、代理商务谈判、参与公司改制或公司上市、主持破产清算等,但有的因不易计费或不易收费  相似文献   

18.
《法学杂志》第三期刊载了《律师非诉讼调处管窥》一文,旨在阐明律师通过对非诉讼事件的调处,将大量有争议的纠纷杜绝在诉讼之外,消灭在萌芽之中。对此作法,我们认识不尽一致。现粗述浅见,以供商榷。《律师暂行条侧》第二条第四项规定:“律师接受非诉讼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据此,对于那些不属于诉讼行为而又具有法律意义的事件,以及不通过诉讼即能和解解决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争议事件,律师接受一方当事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即非诉讼事件当事人)的名义,参加和好、调解或仲裁,并非不可。但是,律师在非诉讼活动中,倘若采取“一手托两家”的办法,以调停人、居间人的身份出现,从严格执法角度探讨,存有弊端。  相似文献   

19.
《公司法》实施后,一些企业法人和自然人组建有限公司日益增多。由于有些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对公司法规不其了解,通过律师来代理完成一系列法律事务性工作或事项就显得迫切,于是律师办理有限公司法律事务便成为律师非诉业务领域中一个新的增长点。对此项崭新的律师业务,本人试图对实践工作中遇到的若干问题作些研讨。一、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法律事务中的律师实务由于设立登记行为为一项法律行为,因此在设立登记行为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甚多,往往需要律师给予指点和帮助。律师在开展这方面法律事务时就应有效地把握好各项工作环节。1.办理…  相似文献   

20.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管理暂行条例》第2条中可以看出,律师参与非诉讼事件的调解或仲裁活动是其主要业务之一。当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开放搞活政策的进一步较宽,许多民事、经济纠纷大幅度增加。而法院所能够受理的纠纷,仍然只占全国、大量纠纷的很小比例。因此,许多非诉讼事件,就要靠行政部门的调解和仲裁,以及律师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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