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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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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释人员的社会保护是现实的需要,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人道主义的体现。制定专门的刑释人员保护法,建立健全刑释人员就业援助系统、生活救助系统,设立前科消灭制度等,是我国完善刑释人员社会保护问题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2.
未成年刑释人员的回归问题不仅关系到社会秩序的长久稳定和国家的健康发展,而且也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社会工作中的充权理论,强调通过对工作对象自身的正面经验来激发其内在的动力,从而尽可能地在集体的参与中来改变或掌握自己的生活.这一理论可为未成年刑释人员的回归提供非常有益的选择路径.  相似文献   

3.
我国目前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工作主要以刑释人员为核心,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刑释人员的生活、就业等方面.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被害人基本处于被忽视的状态.作为与刑释人员有着特殊关系的人,被害人的参与不仅对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过程有着重大影响,而且是被害人自身权利的体现.被害人的参与主要表现在被害人的知情、监督、被害恢复、受保护等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犯罪人身份信息的法律保护即运用法律手段,针对行为时未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以及刑罚执行完毕人员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进行保护。未成年犯罪人身份信息的法律保护源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需要,是国际公约与规则的要求,是我国未成年人特别、优先保护原则的体现,也是基于未成年人犯罪特殊刑事政策的考量。未成年犯罪人身份信息的法律保护分为一般性法律保护与刑事性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5.
我国的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工作在坚持特色的基础上,需要在建立未成年犯执行刑罚的法规体系,对未成年犯采用进入工读学校回归社会方式、建立未成年刑释人员(出狱人)保护组织等方面探索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工作科学发展的途径,充分发挥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工作在“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系统工程”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就业是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重要途径,它不仅可以解决刑释人员的经济需求,还可以给他们带来积极的刺激,增加他们与社会的联结,减少他们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性。法律对刑释人员的就业限制有着一定的现实社会心理和犯罪预防实践依据,但对所有刑释人员不加区分地如此限制显然有失公平。境外一些国家对刑释人员的前科歧视情况或进行立法予以明确禁止,或设立一定条件下的前科消灭制度。所以,针对刑释人员的制度困境,在转变观念、正确看待刑释人员的同时,还要寻求制度完善的方式加以破解,即建构刑释人员风险评估制度、废除前科报告制度、建构前科消灭制度、完善政审制度等。  相似文献   

7.
《刑法》第100条旨在建立刑罚信息的自我披露制度,它与刑释人员的姓名变更之间没有任何关联。以此等规定否决刑释人员的姓名变更权,乃是明显的法律适用错误。刑释人员的姓名变更权同样属于基本权利,唯有人大立法才能限制或剥夺。在《户口登记条例》和《公安部三局意见》均未剥夺刑释人员姓名变更权的情况下,各地公安机关发布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擅自取消刑释人员姓名变更权,此诚显著违反姓名变更法律保留原则。在行政诉讼中,法官理应对地方规范性文件实施合法性审查,而不是直接据此判决刑释人员无权变更姓名。刑释人员申请姓名变更,这是其重塑自我的一种表现,有利于他们顺利地实现再社会化。从立法到司法,均应有条件地支持。  相似文献   

8.
针对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特点,预防的措施主要有:一是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二是提前介入建立帮教反馈机制;三是创建刑释回归社区保护机构;四是教习市场经济方面的知识;五是制定和完善刑释人员安置教育的法律法规;六是增大控制犯罪、打击犯罪的力度。  相似文献   

9.
自然人的隐私保护在当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对未成年学生这一群体来讲也是如此,现实生活中,未成年学生的隐私保护体系尚存在缺陷,这种缺陷表现在法律制度、学校教育观念、教育管理模式、社会整体的权利意识等方面,因此,解决未成年学生的隐私保护不仅是一个法律或教育问题,还是一个社会性问题,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隐私保护,主要应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着眼于学校法治意识、教师素质、以及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提高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10.
深入落实“首要标准”,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程,关注刑释人员回归保护、救助,并提供相应的解决对策,使其顺利回归主流社会已成为一个非常现实而紧迫的课题。刑释人员归正保护需要探究回归心理机制,内化刑释人员的主流意识;构建回归过渡机制,启动重返社会工程;设计人格恢复制度。展现回归社会的自然法原则;探索前瞻保护救助机制,寻求安置帮教的长效对策。  相似文献   

11.
恢复性司法是促进犯罪人改过自新、减少犯罪的新的尝试,国际上多适用于青少年犯罪,并取得了修复伤害、辅助犯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良好效果,我国现已有部分地区进行试点。但恢复性司法和社区纠正的推广需要一定的条件,在应用中也面临本土化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是提高未成年人的素质,为投身国家建设、参与社会生活奠定基础的一项重要的发展权。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的享有和行使,对未成年人的一生乃至国家的发展关系重大。我国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法律保护制度,既通过法律法规做了总的规定;又针对特殊未成年人包括流动未成年人、农村未成年人和残疾未成年人进行保护。  相似文献   

13.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社会保护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保护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合作,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担负起维护这一特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任。  相似文献   

14.
论被害人合法权利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公诉制度下,国家对社会、国家利益的保护十分重视,对犯罪人的合法权利的保护也比较重视,但对被害人的合法权利的保护却常常被忽视。许多被害人在精神、财产和人身方面都受到严重的损害,由于得不到补偿,生活极其困难。全社会各方面都应当关心和重视对被害人合法权利的保护,这对稳定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未成年犯罪人不同于成年犯罪人,本着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则,在未成年犯罪人的刑罚执行方式上也应和成年人相区别。现阶段,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法律制度与其他法律制度相比,在未成年人法律体系中处于弱势,而该种状况不适应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应有功能的需要。在未成年人法律制度建设中,应该根据现有法律的调整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求,逐步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立法。  相似文献   

16.
《监狱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罪犯权利的保护提供了有效的法制保障。与近年来看守所非正常死亡事件频发相比,我国监狱对于罪犯的权利保护工作得到了社会公众的认可。进一步拓展监狱法律关系主体的现有范围,将看守所及其羁押的嫌疑人纳入《监狱法》的调整范围,是减少和预防“躲猫猫”事件重演的一条可行途径。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法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是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本次立法修改,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也规定为主要任务之一。在刑事诉讼中作为法律用语的“保护”、“保证”与“保障”,其含义相对趋于特定化:保护的对象一般是实体权利或利益;保证一般是指通过履行职责行为过程保证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的实现;保障的对象一般是指易受职权行为侵害的权利和利益。  相似文献   

18.
对于某些未成年犯罪人,如果一味地坚持适用常规的刑事司法程序,反而会适得其反:一方面不能满足刑法的预防目的,另一方面也会导致司法效率的低下,与刑法的谦抑性不相符合。因此,应在侦查环节对部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分流。  相似文献   

19.
亲权关系是婚姻家庭关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国法律中未专设亲权制度。尽快建立和完善亲权制度是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 ,对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刑罚轻缓化的基本理论问题包括其含义、价值及理论根据。刑罚轻缓化的含义是指在刑事立法上建立轻刑化的刑罚结构,刑事司法上尽可能适用轻刑和非刑罚处理措施的刑罚改革趋势。刑罚轻缓化有利于实现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有利于实现刑法的社会保护机能;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获得较大的刑法效益以及有利于犯罪人的改造和再社会化,达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双重目的。其理论根据包括刑罚的人道性、谦抑性和有限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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