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孟亚生 《江淮法治》2009,(22):26-27,44
轿车被盗后撞死了人,死者亲属该向谁索赔?向肇事者索赔,可肇事者(盗车者)已逃之夭夭;向车主索赔,车主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轿车被盗后,自己已失去了对该车的支配,被盗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应该由车主承担;向保险公司索赔,然而,被盗轿车交强险到期后却没有续保,保险公司当然不会理赔。  相似文献   

2.
智敏 《法庭内外》2010,(1):23-25
轿车被盗后撞死了人,死者亲属该向谁索赔?向肇事者索赔.可肇事者(盗车者)已逃之夭夭;向车主索赔,年主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轿车被盗后,自己已失去了对该车的支配,被盗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应该由车主承担;向保险公司索赔,然而,被盗轿车交强险到期后却没有续保,保险公司当然不会理赔。  相似文献   

3.
无驾驶证上路行驶将人撞死,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竟找人顶包,结果弄巧成拙,肇事者和“顶包”人双双落入法网。近日,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对这起案件提起公诉。2002年3月11日下午1时许,青阳县杨田镇人吴某乘坐陈某驾驶的“解放”牌大货车由青阳县酉华  相似文献   

4.
野马之死,轰动一时的新闻   2007年8月24日,新华网一条<新疆警方悬赏万元缉拿撞死普氏野马肇事者>的新闻一发布,立即轰动全国.……  相似文献   

5.
《法治与社会》2007,(4):4-6
在城市人与农村人之间,在不同的城市之间,由于户口的不同而造成的人的"命价"的不同,使某些公民"合法地"处于更加易于被伤害的状况之中.当此之时,肇事者说:"幸运的是我撞死的是农村户口的人",这是个人的幸运,却是社会的不幸与耻辱.  相似文献   

6.
探寻喧哗背后的真相:撞伤不如撞死?胡扯!交通肇事,撞伤不如撞死,这种说法在一些司机中流传。有人竟以为:把人撞死了,只要赔一次;撞伤了,可能要倾家荡产养他一辈子。最近发生的几起案子,就有司机受这种说法误导,在交通肇事撞人之后竟又实施了杀人行为。  相似文献   

7.
2005年9月24日下午,两名农民被公路上疾驰而过的红旗轿车撞倒,一人当场死亡,一人在次日下午13时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地点位于202国道吉林省磐石市市郊仙人洞路口交汇处。事故发生后,肇事者不但不积极抢救伤者、否认自己驾车撞人、辱骂交警,还当着被害人家属和围观群众公然叫嚣:“撞死两个老百姓算个啥!你能把我咋的?”出此狂言的肇事者是刚刚上任不到一年的吉林省磐石市纪检委副书记闫德海。纪检委副书记扬言:“撞死两个老百姓算个啥”被闫德海蛮横的言行激怒的死者亲属和围观群众在义愤中堵截公路,下午19时至22时该路段交通被迫中断,聚集人…  相似文献   

8.
路磊 《政法论丛》2013,(1):124-129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汽车拥有量和低驾龄驾驶人数迅速增加,每年的交通事故数量不断攀升。部分肇事者违背道德、泯灭人性,选择"二次伤害"受害人的现象屡次发生,在他们的潜意识中存在"撞残不如撞死"的错误想法。这种可怕的想法形成的原因与当前我国的交通肇事赔偿制度的不合理有关。因此,必须完善立法,除了通过侵权赔偿的途径外,还必须借助于责任保险和社会救助的途径转移和分散损害赔偿,鼓励肇事者在第一时间积极救治受害人,避免逃逸和"二次伤害"。  相似文献   

9.
涂雪松 《政府法制》2007,(24):12-14
一个是贫穷苦难之家,一个是富裕和美之家,由于一次重大车祸,两个陌生的家庭纠结在一起。肇事的苦难之家不畏贫穷,历尽千辛万苦,也要勇担责任。父亲被撞死的富裕之家被深深地感动了,他们不仅主动放弃了民事索赔权利,还主动为肇事者写"免责书"求情;肇事者陈超军提前出狱后,他们又将其安排在自己的公司里上班。从此富家带穷家,冤家成一家,情动天下人。  相似文献   

10.
[案情]犯罪嫌疑人王某醉酒后驾车将一人撞死,后将尸体搬至肇事现场不远的一处阴沟里,藏尸之后返回现场,将死者的衣裤扔到不远处的地方,再次回到现场。此时接群众报警的交警正好赶到,交警询问其事故经过,王某谎称其撞到一辆电瓶车,但因无大碍,赔偿了电瓶车主2000元钱,电瓶车主就自行离开了。交警怀疑王某的说法,未让其离开,之后调查清楚了上述情况。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承担全部责任。  相似文献   

11.
声音     
《法律与生活》2012,(19):11-11
“我不管他们多有权势。如果我不能让真正的肇事者归案,我就会辞职。” ——泰国红牛饮料创始人的孙子沃拉育·约魏亚在曼谷驾车撞死一名警察后逃逸。一名低级别警官起初试图掩盖这起罪行,允许一名虚假嫌疑人顶替肇事者。但顶包者露馅,本案转由曼谷最高警官康龙威·图格拉扬亲自督办。面对媒体,康龙威说出了上面的话。  相似文献   

12.
丰贤胜 《江淮法治》2009,(12):26-26
2009年5月7日晚,年仅20岁的“富家子弟”胡某驾驶着改装后的犬红色“三菱”跑车把闹市区繁华街面当作赛车场,肆意飙车撞死百姓子弟。起初,这起事件的关注很大程度上是由肇事人与遇害人身份对比的落差引发。肇事者胡某系杭州某高校学生,平时酷爱赛车,家中有4辆车,平时就开着跑车去上学。  相似文献   

13.
旅美见闻     
肇事者终究难逃法网尽管美国刑事审判奉行的原则是指控犯罪的证据必须充足到令人不能怀疑的程度,尽管连辛普森这样的案子都是以被告人无罪获释告终,但我们在同美国的检察官、法官们座谈讨论的时候,他们还是十分自豪地对我们这些来自中国的律师们说,在美国由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去的刑事案件,最终作出有罪认定的比例至少有90%以上。这中间饱含着检察官们对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取证工作所付出的心血。有这样一起真实的案例:一位黑人酒后开车,将迎面驾车而来的一日人有产者的大家闺秀撞死。警察当场打留了肇事者。双方都聘请了最好的律师,…  相似文献   

14.
网友回声     
《法律与生活》2009,(14):3-3
这段日子,我们身边发生了不少大事件。但尤其令小编难以忘怀的是发生在南京市江宁区的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酒精含量每百毫升高达381毫克的醉酒司机接连撞死了5人,其中,一名孕妇和她的丈夫以及腹中的胎儿不幸死亡。看着一组组令人震惊的照片,编辑部的小编们不禁感慨万千,在指责肇事者的同时,也深深为死难者的不幸而感伤。  相似文献   

15.
交通事故中。撞死了没有姓名的流浪者,除了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外。无人认领的流浪者是否也应得到相应的民事赔偿?如何才能使肇事者“撞了不白撞”?究竟该由谁来替无名氏主张权利?民事赔偿款又应放在哪里呢……当前,为无名氏“讨说法”的案例越来越多。公安局、民政局、检察院甚至法院等都充当过原告。但于法无据的尴尬仍然存在。法学专家呼吁。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填补这个法律空白。  相似文献   

16.
小非 《江淮法治》2009,(8):15-17
交通事故中,撞死了没有姓名的流浪者,除了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外,无人认领的流浪者是否也应得到相应的民事赔偿?如何才能使肇事者“撞了不白撞”?究竟该由谁来替无名氏主张权利?民事赔偿款又应由谁保管呢……当前,为无名氏“讨说法”的案例越来越多,公安局、民政局、检察院甚至法院等都充当过原告,但于法无据的尴尬仍然存在。法学专家呼吁,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填补这个法律空白。  相似文献   

17.
车在险途     
冯琳  张易 《检察风云》2013,(2):56-57
电动车被盗之后,将会流向哪里?从盗抢团伙,到修车铺老板,再到网络销赃人,这是一条怎样的利益黑链?  相似文献   

18.
天平 《检察风云》2007,(18):46-47
车祸发生后,肇事者弃车逃逸;虽目击证人证明所弃车辆即肇事车,农机监理部门却对受害者请求合法扣车的要求置之不理,肇事者重新潜回事故现场将车偷偷开走并变卖,之后再度"失踪".索赔无望,受害者一纸诉状将农机局告上法庭,要求农机局赔偿因行政不作为造成的损失.法律是否支持受害者的请求?……  相似文献   

19.
我认为,郭敏杰构成“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死亡”罪,而不构成过失杀人罪或间接故意杀人罪。理由是: 一、高清良的死是郭敏杰为逃避惩罚,用危险方法逃跑所致。通过案情介绍,我们知道:郭因违犯交通规则,在行至沈抚公路南线二十一公里处时将樊景祥、高福兴撞死(汽车肇事)之后,不但不停车抢救被害人,保护现场,听候处理,反而换挡加速逃跑,以避惩罚。当他在逃跑过程中发现后面有卡车追撵时,郭又加大油门,因而车速更快,且车灯照明不好,在仓惶逃跑中将高清良撞死。由此可见:郭在汽车肇事之后,逃避惩罚是他当时的主  相似文献   

20.
铁路是火车专属的行驶线路,一旦发生火车将人撞伤、撞死事故,往往都是撞了白撞,铁路部门依照惯例,出于人道主义赔偿300元了事,被撞者也往往自认倒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