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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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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亲亲相隐”对我国现行刑事立法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亲亲相隐”的嬗变是从人类为了解决伦理(人情)与法(国法)之间的矛盾开始的。随着历史的演进,“亲亲相隐”从维护统治阶级统治的工具变嬗变为了体现人性的一项制度设计。“亲亲相隐”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倡导和维系了人与人之间诚信友爱的和谐关系。因此,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语境中,我国现行刑事立法应当通过合理的设计实践“亲亲相隐”的积极价值。这将有利于推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相似文献   

2.
亲亲相隐是中国古代法一直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体现了中国特有的宗法制度和人伦情怀.然而及至近代,在对西法的移植过程中,中国逐渐抛弃了这种几千年来一脉相承的法律思想,严重背弃了传统和中国特有的法文化,使得一部分的立法和法律实施得不到民众的认同,长此以往,对社会主义法治势必造成负面影响,因此,亲亲相隐入律符合中国法律的传...  相似文献   

3.
亲亲相隐是中国传统法律中的重要制度,它是儒家伦理精神在法律上的典型体现。亲亲相隐制度在中国古代法律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自清末变法修律以来,该制度逐渐式微和流变,在中国当代的刑法体系中亲亲相隐已经被完全抛弃。亲亲相隐制度同儒家伦理中的尊尊、亲亲密切关联,在法律实践中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当代外国的刑事立法中仍然可以看到亲亲相隐制度的相关规定。当代的刑法实践证明,亲亲相隐制度的缺失会导致制度的某些困境和局限。儒家法律传统并非一无是处,回采历史,批判地继承儒家法律传统是我国当下法律变革中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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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相隐”是中国传统法律中的重要制度,它是儒家伦理精神在法律上的典型体现。“亲亲相隐”制度在中国古代法律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自清末变法修律以来,该制度逐渐式微和流变,在中国当代的刑法体系中“亲亲相隐”已经被完全抛弃。“亲亲相隐”制度同儒家伦理中的“尊尊”、“亲亲”密切关联,在法律实践中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当代外国的刑事立法中仍然可以看到“亲亲相隐”制度的相关规定。当代的刑法实践证明,“亲亲相隐”制度的缺失会导致制度的某些困境和局限。儒家法律传统并非一无是处,“回采历史”,批判地继承儒家法律传统是我国当下法律变革中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5.
对于亲亲相隐的出罪,首先应该尝试从解释论的角度去寻找路径,但是,罪刑法定出罪机能的缺失使得将超法规的亲亲相隐予以出罪存在障碍.应通过将期待可能性思想法定化的途径,在犯罪构成的框架内解决亲亲相隐的出罪问题.  相似文献   

6.
"亲亲相隐"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这一制度的长期存在表明,其存在既有合理性,又有深厚的社会根基.它是解决"情法冲突"的方法或手段之一.西方法制中的"期待可能性"理论与其有相同之处.我国刑事法改革应建构在本国法制土壤之上,对"亲亲相隐"的合理之处予以采纳.  相似文献   

7.
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从法律权利的视角来观察这一制度,不同的学者对其法律性质给出了不同定位。经过比较分析可以看出,亲亲相隐制度在法律属性上具有复杂性,即不同的观察视角和语境,会将我们引向不同的结论终点,而这些看似不同的结论在实质上又并不矛盾。这恰恰就是亲亲相隐制度在法律性质上的最大特点。  相似文献   

8.
亲亲相隐制度在中国古代伦理法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有利于对亲情的保护,也有利于对人权的保护。对今天的法治建设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应该大胆合理地吸收。本文试图通过对亲亲相隐制度原则进行研究,阐明该制度包含的合理法律价值,对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9.
中国自"五四运动"以来发生的激进的反传统革命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竭力摧毁儒家倡导的亲情伦理,以效忠国家来取代伦理亲情,忽视个体利益和个体需求(包括亲属间对亲情的渴求),过分宣扬"大义灭亲"。不可否认,过多地在立法与司法中考虑亲情的因素,会导致执法不公,最终也会偏离法治的轨道。法律,包括刑法在内,是建立在一定的文化基础之上的。而社会亲情关系的状况是社会文化的一个侧面,现行立法、司法不能对这一状况视而不见。亲亲相隐在现今社会仍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亲情因素应在刑法中有合理的定位。从期待可能性的角度看,不确立亲亲相隐的原则,有违人的基本感情。如果对于亲属之间的容隐行为也作为犯罪处理,容易引发社会信用危机。从现实性的角度看,亲属之间的相互容隐作为人的本能,已经成为社会现实的普遍现象。如果否认亲属之间的容隐,不利于罪犯的改造效果。  相似文献   

10.
从“亲亲相隐”原则谈对窝藏、包庇罪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一项授予犯罪人亲属容隐权的制度,亲亲相隐原则充分照顾了人类的情感,体现了刑法的人道性,更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维护了国家的长远利益。我国现行刑法应当吸收亲亲相隐原则的合理精神,促进以窝藏、包庇罪为代表的相关罪名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1.
在平等、自由、公正法律价值的指引下,如何规制亲属间犯罪是当今中国刑法重要的课题之一。亲属间的犯罪定罪处罚应考虑传统亲属伦理观念、现代法律人伦性、以人为本思想观念等基础理论以及外国的立法规制等因素,不同类型的亲属间犯罪应有不同的定罪处罚原则。故意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应当从严处理,过失侵犯人身权及侵犯财产权的犯罪,应当从宽处理,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考虑对亲属间犯罪的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2.
关于徇私枉法罪若干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设立徇私枉法罪的目的是规制刑事司法人员的职权行为,但对徇私枉法罪的主体、"徇私"与"有罪"的解释以及枉法行为的界定等问题,不仅理论界存在较大争议,而且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不一,直接影响了本罪的司法适用。探讨上述问题,对查办徇私枉法行为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徇私枉法罪有关条款明确了行为人对特定对象的“明知”,要准确认定行为人的“特定明知”,必须先确认特定对象在犯罪构成中的归属。司法实践中,在认定行为主体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时,将行为主体的认识状况与对行为主体认识状况的认识区别开来:“明知”是行为人对犯罪构成事实的一种认识状况,而非我们对行为人认识状况的一种判断方式。只有把“明知是有罪的人”限定为行为主体自己对犯罪构成事实的一种认识状况,才符合罪责自负原则。  相似文献   

14.
亲属相盗属于亲属间财产侵害行为的一种,几乎世界所有国家的传统刑法和现代刑法中都有关于亲属相盗减免处罚的特别规定。为此,应修改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把亲属相盗行为设定为自诉罪,并对之减轻或免除处罚。  相似文献   

15.
我国金融犯罪分类在理论上的争议主要是围绕对金融诈骗罪独立设节的必要性与合理性问题展开的,在明晰金融诈骗犯罪立法沿革背景下,基于对犯罪客体概念的重申和犯罪客体的犯罪化与犯罪分类机能的认知,我国金融诈骗犯罪独立设节虽然能突出国家对该类犯罪的重视,但是违背了我国以同类客体作为《刑法》分则章节设置的标准。从实然的法规范和应然的法体系视角来看,应将其纳入《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一节中;从应然的目的性视角来审视,未来《刑法》进行补正解释或将其纳入《财产犯罪》一章也许更具正当性与合理性,也是对我国国权主义刑法向民权主义刑法转变的有力回应。  相似文献   

16.
在信息化时代,计算机犯罪日益猖獗。我国现行的刑法对计算机犯罪的规定已不能满足打击计算机犯罪的需要。我国刑法中最能体现打击计算机犯罪的是第285条,并且《刑法修正案七》在原有的基础上也对计算机犯罪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但是漏洞和不足仍然存在。因此,需要对我国刑法第285条计算机犯罪的立法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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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刑法在价值追求、法律渊源等方面的差异,决定了两岸刑法中的遗弃罪在立法规定及司法适用上各具特色,特别是在立法方式、构成特征、适用范围等方面各有优劣得失。将这些方面进行比较,有利于海峡两岸遗弃罪之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8.
环境犯罪概念的刑法展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作为新兴的犯罪现象———环境犯罪是文明社会的必然产物,这已是法律人的共识,然而如何从学理上和法律上予以较为准确的定义,则有较大的空间进行理论研析。本文试图通过对环境犯罪的刑法概念的学理界定,进而对影响其定义的相关因素也作一延伸性探讨,即是本文的目的。  相似文献   

19.
中日刑法涉计算机犯罪客体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度信息化的时代,计算机犯罪方式手段、犯罪客体呈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亟需完善。我国刑法关于计算机犯罪的有关规定存在比较多的缺陷,具体表现在:犯罪客体不明;犯罪客体错位明显;计算机犯罪侵入的“领域”规定狭小;计算机犯罪中单位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定欠缺;计算机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偏高等。我国刑法在立法完善过程中,可以参考理论与实践结合较好的日本刑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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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与刑法有关"发行"的规定归属于两个问题(发行权与发行)、演绎为两种视角(权利解释与行为解释),这决定了刑法对侵犯著作权罪发行行为进行独立评价具有正当性基础。侵犯著作权罪发行行为的实质内涵是将制作完成的侵权复制品发出。侵犯著作权的产品被非法复制后的首次销售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发行";首次销售后,针对该批侵权复制品的批发、零售行为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中的"销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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