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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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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何蓓 《法治研究》2016,(3):124-131
2014年以来,解禁集体自卫权成为日本在安全领域最值得关注的动向。《日本国宪法》第9条虽然确定了以“和平主义”为基础的“专守防卫”政策,但多年来,日本政府通过解释修宪、加强日美安保体系并辅以制定国内安保法案的路径,不断蚕食“和平宪法”的内核。从法律角度看,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不仅违背了日本宪法和平主义的根本原理,也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的颠覆。同时,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具有明显遏制中国的倾向,我国必须采取多种举措积极应对。  相似文献   

2.
“集体自卫权”是现代国际法给予主权国家的一项固有权利,也是维护本国利益和同盟安全的重要法律制度.由于“二战”的历史原因,日本现行《宪法》第9条中明确规定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但因冷战影响、日美同盟以及近年来日本政坛“向右转”,这一所谓的和平宪法原则遭到持续践踏和严重挑战.本文通过对日本现行宪法相关内容成因和沿革的分析,力求阐释其对日本国内政治、亚州国家及国际秩序的重要影响,以期引起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更加高度的重视和警惕,并运用相应举措对日本右翼势力的修宪图谋给予必要的国际制约.  相似文献   

3.
日本内阁以阁议的形式修改宪法解释,承认日本在一定条件下享有集体自卫权,其实质是在难以对宪法第9条进行修改的情况下以宪法解释的形式突破宪法规范,该阁议虽然具有宪法解释的名义,但由于超越了宪法解释的界限,因此实际上已经构成对宪法的违反。  相似文献   

4.
日本政府修改宪法解释以解禁集体自卫权的行为仅在程序上属于纯粹的国内管辖事项,而在内容上不能违法相关国际法。日本作为侵略战争的发动国而承担限制交战权的国际责任,乃是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和强行法的共同要求,日方擅自修改宪法解释以解禁集体自卫权的行为违反了国际法。日本限制集体自卫权,乃是以限制主权的方式承担其所犯下的战争罪行的国家责任的合理方式。日方意欲通过某种国内法上的运作摆脱其所承担的国家责任,不仅再次违反了国际法,而且必须为此承担更为严重的国家责任。  相似文献   

5.
国家主权的相对化必然导致国家在国际法上的对世义务,而禁止侵略战争便是这种对世义务的一种现实体现。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为特定的历史背景,以相关的国际法律文件为基础,《日本宪法》第9条成为日本因违背禁止侵略战争的对世义务而对其应承担的国际责任进行立法转化的结果。《日本宪法》第9条的效力渊源及其有效解释,有助于认识日本应承担的非军事化义务及对其修改的一系列修宪行为的非法性。日本间接或直接修改《日本宪法》第9条,对外将违背以亚洲安全为基础的客观国际体制,对内则将摧毁《日本宪法》的基本架构。日本的修宪行为必将损害曾受日本侵略之苦的亚洲各国的利益,作为日本侵略战争的最大受害者,中国应推动相关国家在相互依赖中构建多层次的替代性安全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6.
《北方法学》2019,(2):149-160
《日本国宪法》与日美安保体制条约之间的博弈始终伴随着二战后日本宪政历史的发展。尽管安保体制下的条约一直面临着违宪问题,但在诉讼中日本法院往往以安保体制条约属于"高度政治行为"且"非明显的"违宪情形为由回避对条约的审查。如今随着安保体制的发展,该体制下条约的违宪本质愈发凸显,新增的有关解禁集体自卫权以及自卫队在海外与美军协同作战等内容已属"明显的"违宪情形。日本法院应摒弃曾经的消极主义立场,重新审视安保体制下条约的违宪性,尊重和平宪法的原则与精神,依法对安保体制条约进行违宪审查。  相似文献   

7.
2004年6月14日,日本国会通过了有事七法案。有事七法案的通过标志着日本有事法律体系的全面建立。然而,《日本国宪法》第9条明文规定日本放弃一切战争权利并不得保持任何战争力量。由此,有事法制便与《日本国宪法》产生了矛盾性。本文在系统介绍有事法制的基础上分析了有事七法案及有事法律体系的建立对于《日本国宪法》的影响。  相似文献   

8.
饶传平 《中外法学》2013,(4):718-735
《临时约法》与晚清的《钦定宪法大纲》不同,将基本权利一章置于国家机构之前,以宣示人民对于政府的前提性与根本性。但《临时约法》第十五条 “得依法律限制之”的规定,却为政府立法侵蚀宪法基本权利提供了借口。《临时约法》第十五条 的规定,在法例上,可追溯到日本明治宪法第二十九条 “在法律范围内”和普鲁士宪法第二十七条 “非依法律不得设之”的规定;在思想上,源于清末民初国情论下的自由观。经过民国三十多年的立宪论争,《临时约法》第十五条 “得依法律限制之”被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第二十三条 “不得以法律限制之”取代。这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 等条款的修改与完善,不无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9.
二战之后制定的日本国宪法一直存在着被强加宪法论与自主制定宪法论的争论。保守派政治家出于现实政治需要,一直围绕宪法第9条主张修改宪法,并促成了国民投票法案的通过和教育基本法的修改。宪法修改应该使宪法的基本原理与现实发展相契合并有利于宪法的发展,而绝不能悖逆于宪法原理,弱化宪法的存在意义。战后的日本政治史可以说是“宪法固定化”的过程。要不要修改宪法,对于哪些条款进行怎样的修改,应该由国民来做决定。  相似文献   

10.
学界一般认为权利并不绝对,权利的行使往往存在具体的限制。现代法治对权利限制的要求是在合法的前提之下必须有个合理的度,即对权利的限制必须合法、合理。本文以我国《宪法》第51条与德国《基本法》第51条的比较分析为视角,就基本权利限制问题展开论述。与我国《宪法》第51条对于基本权利限制的规定相比,德国《基本法》第19条的内容更加详尽、全面,值得借鉴。我国《宪法》第51条在立法上存在观念、方法等方面的误区,为此,需要加强基本权利合理限制理论的建构,以丰富、发展《宪法》第51条,完善我国关于权利限制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相似文献   

11.
<正> 一、宪法和教育基本法的崩溃过程在战后一个时期,日本政府为实现宪法中的和平主义与民主主义,也曾表现过积极的姿态。例如,从1948年8月起,作为文部省著述而使用的教科书就有新宪法的一章,其中对于宪法第九条做了如下的说明:"在达次制定的日本宪法中,日本国为了不使战争再次重演,特作了两项保证。第一项,不保持陆海空及其他战争力量。第二项,在同别国发生争议的时候,保证不采用战争的  相似文献   

12.
<正> 一、日本宪法第31条规定了在刑事程序上保障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人权的内容。日本已加入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也就刑事程序上的人权作出了规定。日本的刑事诉讼法,就是根据这些规定的宗旨而被制定的。然而,在日本这些规定的宗旨是否得到了充分的实现,还是有疑问的。最近,一个叫做"国际人权联盟"  相似文献   

13.
一、序言日本于2004年对《行政事件诉讼法》进行了修改。裁量统制是行政诉讼的主要功能之一,日本的裁量统制是否会因为本次修改而发生变化是一个重要问题。本文首先对本次修改的基本情况作简单介绍,然后以裁量统制问题为中心结合有关判例对日本行政诉讼的审理方式进行阐述。二、行政诉讼制度与2004年《行政事件诉讼法》修改1·在旧宪法下,行政诉讼由独立于司法权的行政法院管辖;而在1946年制定的现行《日本国宪法》(以下简称日本《宪法》)下,行政诉讼由属于司法权的司法法院来管辖(日本《宪法》第76条、《裁判所法》第3条)。在现行宪法下,日…  相似文献   

14.
消除农民土地开发权宪法障碍的路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曲相霏 《法学》2012,(6):25-30
我国《宪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是对"城市"缺乏清晰的界定,"属于国家所有"是形式所有还是实质所有也引发疑问。在现实中,根据《宪法》第10条形成的城镇化土地征收链条使农民丧失了大量的土地财产收益。《宪法》第10条成为农民享有土地开发权的障碍。消除该障碍有两个路径:一是修改《宪法》第10条,保障农民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城市建设的权利;二是维持《宪法》第10条,但明确"城市"的涵义,同时虚化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实化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在城乡规划范围内进行城市建设的权利。这两个路径对现行体制都有较大的触动。比较而言,前一个路径制度成本更小,引发的问题更少,因而更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15.
我国《宪法》第51条通常被认为是对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限制条款,在以司法援用为主的实践中,司法者往往着眼于为限制公民基本权利寻求正当性,而易忽视其权利保障的面向。通过运用文义分析与体系解释,剖析该条款所蕴含的对基本权利的补充与创新双重功能,指陈其较之宪法人权条款,更能担当作为包括新兴基本权利在内的宪法未列举基本权利的法源角色。通过对中德两国宪法相关条款的比较研究,进一步探讨在司法适用中发挥该条款权利保障功能的思维模式。基于宪法释义学的分析,主张激活该条款的权利补充与创新功能,以应对即将到来的新兴基本权利的挑战。  相似文献   

16.
1946年《日本国宪法》曾以其第9条规定日本“永远放弃作为国家主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不以此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而被誉为“和平宪法”。在世界宪法史上出现这样的和平条款,尚属首次。它是在深受日本军国主义穷兵黩武之害的日本人民和亚洲各国人民的压力之下制定出来的,同时也与美国政府当时出于防止日本军事力量再次对其构成威胁有关。这部宪法自1947年实施以来,对日本社会的与发展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由于日本政坛一直被右翼保守所把持,他们与日本军…  相似文献   

17.
刘杰 《法学家》2007,(3):147-152
对日本信息公开法上的知情权的宪法依据,日本法学界认识不一致.一些学者认为宪法第21条规定的"表现的自由"等条款为知情权的宪法依据,也有学者认为宪法序言中"国民主权"表述为知情权依据.信息公开法未使用"知情权"概念,而强调"国民主权"和政府的"说明责任".国民主权与知情权属不同层次的概念,在法律条文中同时出现并不矛盾.为保护和发展公民权利,"知情权"应当在信息公开法中得到确认.  相似文献   

18.
符合法律的宪法解释是在宪法有复数解释时以法律为准据而选择宪法解释的方法,与合宪性解释的方向恰恰相反。在我国宪法实践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曾经将《宪法》第40条上的公安机关解释为涵盖国家安全机关,这是较为典型的符合法律的宪法解释。从理论上说,为化解违宪疑虑,也可以通过这种解释方法将《宪法》第40条上的通信解释为排除通讯记录,而将检察机关解释为涵盖监察机关在内。与合宪性解释不同的是,符合法律的宪法解释属于逆向的"以宪就法",因此通过这种方法得出的结论须接受宪法上的再审查。这种解释方法既能维持宪法的最高性,恪守宪法与法律之间的界分,同时又能容纳宪法含义新的发展。  相似文献   

19.
《澳大利亚宪法》“非歧视条款”的适用及其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澳大利亚宪法》第117条的目的本是阻止对州外居民实行歧视,但因澳大利亚联邦高等法院长期采用限制性的解释方法,使该条没有发挥良好的作用。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澳大利亚联邦高等法院的态度才发生变化,其对《澳大利亚宪法》第117条采用了广义的和实质性的解释方法,使之有利于保护人权,从而遏制了以住所为基础的歧视。澳大利亚的经验与教训可以给我国有效控制和阻止地方歧视提供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20.
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日本政府对战争责任政策进行了调整、转换和再调整,总的趋势是推卸战争责任,拒绝反省和认罪;日本右翼团体和保守派结成右翼保守势力,推动日本政府的战争责任政策向右调整;而日本大多数民众对日本侵华战争缺乏认识和反省,为日本政府的政策所主导和右翼保守势力的鼓动所左右。于是日本社会出现了教科书事件、参拜靖国神社、突破《和平宪法》、拒绝对战争受害者赔偿等为侵华战争历史翻案的事态。对此,日本左翼进步力量坚决抵制,曾经深受日本侵略战争之害的中国政府和民众强烈反对。这些事态和影响,汇集成为中日关系中的历史问题。这一问题,表面看是日本右翼保守势力在兴风作浪,而实质是日本政府的大国战略在发挥主导作用,最终解决则取决于日本民众对战争历史认识的改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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