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共有权问题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核心问题,因共有权问题而引发的纠纷较多,这主要是由于对共有部分的权利义务划分不清而起。因此,论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的问题,对进一步理解和掌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有关内容,为共有权问题立法及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支持有一定帮助。 相似文献
2.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解决多人共同居住一栋建筑物所产生的一系列关系的概念。一般认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对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同管理﹑维护﹑维修建筑物而产生的成员权。本文先论述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历史发展,然后介绍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最后结合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介绍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 相似文献
3.
4.
我国《物权法》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做出了相关规定,那么作为"业主"所享有的共有权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何种关系,"业主"的共有权该如何保护?本文论述了"业主"的共有权的归属、行使主体,并提出了共有权的行使原则。 相似文献
5.
6.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比较新型、特别的所有权形式,它是一种复合型的所有权形式,具体包括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共有权、专有权和成员权.具体生活中早就已经对这种权利有了一定的认识,而在司法实践中也比较早的涉及到了这一权利,但物权法无疑是立法上的完善,其对这一权利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比较新型、特别的所有权形式:它是一种复合型的所有权形式,真体包括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共有权、专有权和成员权。具体生活中早就已经对这种权利有了一定的认识,而在司法实践中也比较早的涉及到了这一权利,但物权法无疑是立法上的完善,其对这二权利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一条认为:"依法取得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或者虽未依法登记取得所有权,但基于买卖、赠予等旨在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已经依法占有使用该专有部分的人,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业主. 相似文献
9.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随着现代城市的兴起以及建筑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较为特殊的不动产所有权形态.《物权法》首次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进行了专章的规定.从整体上而言,《物权法》第七十至第八十三条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比较完善,但由于立法过程中不可避免遇到主客现化的难题,依然存在一些缺陷.实践中尤其是围绕着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享有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产生的纠纷层出不穷.因此有必要比较国外相关立法和经验,结合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对车库车位、窗前绿地以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等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0.
2014年12月22日新出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称“暂行条例”)在第五条中列明了需要登记的九类权利事项,而现实登记工作中涉及到其他需要明确的登记事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部分涉及到多方所有权人,而缺乏对这一部分的具体登记说明引发了很多争议.本文将结合此次《暂行条例》对共有部分登记进行研究,并对具体登记程序提出探讨. 相似文献
1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住宅建筑己逐渐向高层化发展。多个所有权人共同拥有一栋建筑物的情况屡见不鲜,形成了事实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现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中的共有权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争议都是比较大的,特别是其中关于共有部分和公共事务的利用和管理问题。现行《物权法》对上述问题作出了规定,对共有部分和公共事务的利用和管理采用多数决原则是非常合理的。 相似文献
12.
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兼议《物权法》第70条的规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或含义在学说上有"一元论说"(包括"专有权说"和"共有权说")、"二元论说"、"新一元论说"及"三元论说".其中,"三元论说"反映和代表了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发展趋势.中国<物权法>第70条采取"三元论说".该条所用概念如"业主"、"专有部分"、"共有部分"及"共同管理"等,有的属于措辞欠当,有的属于难以理解,因此需要解释. 相似文献
13.
物权法草案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定之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草案中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在以下五个方面还有待改善:(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应当规定在物权法的共有关系中;(2)应当在立法中对建筑物的共有和区分所有部分作明确详尽的区分;(3)业主对建筑物共有事务的议事表决规则过于简单,而且不尽公允;(4)业主会议和业主委员会设立的条件、会议召集规则和程序、责任和监督机制均没有规定,有待补充;(5)应当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强制拍卖制度。 相似文献
14.
住宅小区车位、车库的性质及其权利归属研究——兼评《物权法》第74条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住宅小区车位、车库具有构造上、使用上和法律上的独立性,在性质上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可以成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不能依车位、车库的建筑面积是否计入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或者车位、车库的建造成本是否摊入住宅开发成本来判断车位、车库的权利归属,也不能依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约定来确定车位、车库的权利归属。车位、车库应由业主法定地共有。 相似文献
15.
区分所有建筑物概念应由公寓化建筑物所取代,其上应设立为业主团体所共有的整体所有权和各业主独有的区分所有权。区分所有权的实质为一种空间使用权,所有权泛化是这种概念存在的基础。 相似文献
16.
建筑物区分共有权制度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物权法制度之一.在城镇化的大背景下,人们只注重专有部分的购买,却忽略共有部分的管理与使用。本文通过对建筑物区分共有权之专有使用权的理论探讨和实践分析,以期区分所有权人能够充分利用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实现我国有限房产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以及促进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7.
金俭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1,(1):43-52
本文在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性质界定后,提出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在不动产所有权原则、观念、所有权客体、所有权价值取向标准、物权公示方式以及共有理论等方面对我国传统不动产所有权理论的发展。进而指出我国制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18.
《物权法》初步建立起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共有权问题是该制度的核心问题。由于共有权问题而引发的纠纷诸多,其主要原因在于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归属划分不清。笔者针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的一系列具体问题的权利归属进行延伸研究,以期在原有理论与现有立法的基础上有所突破。 相似文献
19.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作为共有权的一种特殊形式,由于其内容繁多复杂,故对其性质进行科学定位显得尤为重要.我国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在法律规定与实践中还存在着缺陷,这不利于业主的合法权益的保护.通过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性质和现存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并结合症结所在拟制出解决的方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论建筑物区分所有形态之下小区停车位的权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小区停车位权属纠纷,历来是业主与开发商争议的焦点之一。双方往往各执一端,抉择不下,导致纠纷愈演愈烈。纠纷争议主要集中在车位的权属问题上,即小区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还是开发商所有。2009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为此类纠纷的处理提供了解决思路,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笔者拟以《解释》为依据,从分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人手,来探讨如何界定建筑物区分所有形态下小区停车位的归属问题,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