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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DR的重要性入手,阐明我国诉讼调解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及基本方向:即向司法ADR转化并尝试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相衔接,进而提出我国诉讼调解制度改革的建设性意见。旨在于克服现行司法中的弊端,重构一个符合现实需要的低成本、高效率、能以更加灵活的方式解决争议、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的调解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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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审判和法院司法调解两种独立制度,因其程序内部的不当,引发了学者对司法调解制度存废的争论。立法者有必要通过审调分离的制度改革,构建起一个以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的诉讼外人民调解制度,以满足由刚性判决来塑造我国民事审判方式的基本性格特征和当事人对可替代纠纷调处方式的程序性权利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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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我国诉讼调解制度的弊端及改革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调解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与我国目前司法改革进程中追求的公正和效率的主题不相和谐,本文试通过对现行诉讼调解制度中的主要弊端进行分析,并提出对诉讼调解制度的具体改革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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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调解制度是中国民事诉讼制度中最具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必须对诉讼调解制度进行必要的改革。建立调审相对分离的审前调解机制和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是诉讼调解改革的最佳方式。同时要注意处理好对审前调解的启动、适用范围、调解组织,以及与简易程序和庭前证据开示的结合等实务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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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成本是指在司法程序中为了解决社会纠纷,而投入的社会成本。制度设计的不合理会造成诉讼成本的内耗,因此诉讼制度需要不断地优化以降低诉讼成本。我国当前诉讼制度中的审理期限制度、简易程序制度、司法调解制度都存在制度设计上的不合理性,造成了诉讼成本高昂,或者没有实现降低诉讼成本的目标,因此需要在司法改革中对这些制度不断优化,以真正实现对诉讼成本的有效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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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处理民事纠纷中起着关键的作用.调解可以分为诉讼内调解和诉讼外调解,诉讼外调解能够有效的提高司法效率,有助于息诉止争.要构建符合我国国情和依法治国精神的讼外调解机制,拓宽诉讼外调解的适用范围,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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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审适度分离:“调解归调解,审判归审判”的另一路径——以南京两级法院改革试点工作为研究对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调解是一项极具中国特色的诉讼制度和审判权运行方式,其改革与优化对司法实践尤有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南京两级法院"调审适度分离"改革试点实证资料的分析,力图提出一种关乎我国调解制度功能和价值实现的建设性意见,在实践层面实现对调解的重构和转型。目前"调审合一"模式在理论界受到普遍的质疑,但不少研究成果仍受到结论导向的指引,显然是欠缺说服力的。我们反对用既有结论来选择分析基点的研究方法,"调审适度分离"改革是否符合当下调解制度改革实际,是否有利于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司法主题,试点的成效应该是最好的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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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世界,诉讼调解被称之为"东方经验"。在我国,法院诉讼调解制度不仅要与中国的现实需要相符合,还要对司法改革的需求给予满足。当前,我国法院诉讼调解制度还存在较多的缺陷,有待完善,但是依然背负着强大的重任前行。"大调解"的格局符合司法界发展的需求,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需品,因为在判决的过程中"大调解"的格局起着非常重要的特殊作用。本文将法院民事审判作为研究点,对现阶段我国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与研究,并针对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对策,旨在推动司法改革的进程,加快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脚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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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2018,(1)
为促进程序正义的实现,我国亟待对级别管辖、审限、举证期限、鉴定、诉讼义务等规范进行修订,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司法多元化、电子化和专业化的改革。有效的司法管理可以促进民事司法高效运转。但民事司法不是服务。为了实现十九大提出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要求,未来应当反思"司法服务论"的观点,并调整诉讼效率、当事人满意等考核指标,转而维护法官法定、武器平等、直接与言词等诉讼原则。尽管发展替代性纠纷解决尤其是在线调解机制具有积极意义,但司法的未来仍取决于诉讼而非调解。司法多元化的改革,仅意味着司法由两大支柱体系转向由诉讼、公证和调解构成的三大支柱体系。在"纠纷预防胜于纠纷解决"的政策指引下,对我国公证进行电子化改革亦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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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前置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各国民事司法改革的普遍趋势是:一方面以保障当事人的裁判请求权为最高理念,另一方面鼓励当事人使用替代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解决纠纷。诉讼前置程序的设置符合民事司法改革的要求。域外一些国家和地区法律上存在各具特色的诉讼前置程序,值得我国借鉴。我国现行的诉讼前置程序尚存在一些缺陷,有必要进行改革和完善。我国诉讼前置程序的设置应当遵循程序相称原理、系争外利益保护原理、程序选择权保护原理、司法资源合理配置原理。国家设置诉讼前置程序,应当通过法律予以规定,同时允许纠纷当事人双方约定诉讼前置程序。我国应当取消现行的劳动争议(含人事争议)仲裁作为诉讼前置程序,代之以将劳动争议(含人事争议)诉前调解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并将劳动争议(含人事争议)仲裁改造为当事人约定的诉讼前置程序;取消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的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诉讼前置程序;增设诉前调解程序作为诉讼前置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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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行政诉讼领域,"公权力不可处分"是大家公认的,也由此产生了"行政诉讼不可调解的"特有原则之一。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却大量存在法院调解现象,这与《行政诉讼法》禁止调解的规定形成冲突。但在理论上,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也存在着误区,这也表明我国有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必要。因此,我们应该积极探索研究,构建一套适用于行政诉讼的调解制度,以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更好的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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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调解与审判的界限模糊、自愿原则规定过于笼统、反悔率过高、强制调解现象普遍存在、恶意调解屡见不鲜等问题,影响了其功能发挥。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论述,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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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长期以来在我国审判制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虽然,由于近十年来随着审判方式改革而曾被错误认识,致使司法功能曾一度弱化。但其在解决民事纠纷中的不可替代作用始终不可忽视。最近,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提出,民事诉讼调解开始彰显出其所具有的化解社会矛盾的独特魅力,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背景下。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加强和规范调解工作具有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