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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一个国家应采取哪些渊源,应该是从保障民法实体内容合理化的目标来考虑,这些法律的渊源必须反映合理立法的特点。我国自清末以来主要继承了大陆法系得成文法系统,民法除了在一定范围内承认国家政策和习惯的法律渊源地位外以制定法为唯一正式的法律渊源。判例虽在司法实践中也发挥着作用,但目前尚不承认其法律渊源地位。理论界对判例法制度引入我国,作为我国的法律渊源出现了很多争议。  相似文献   

2.
民法的渊源是立法技术的表现,也是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对法律思想和价值所做出的适合于本民族的表达方式。判例法作为民法的渊源,便于当事人接受和理解;有利于法官提高自身素质;弥补制定法的弊端。但判例法仍会面对社会发展和时代的挑战,也并不能遏制地方保护主义。引入判例法应谨慎小心,引入判例法方便及时解决纠纷的方法更为妥当。确定判例的机关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统一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3.
法的渊源与法的形式界分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奥斯汀以来的法律学人,虽试图在法的渊源和法的形式之间踩出清晰的路径,却终未获取如意的结局。迄今,无论英美欧陆抑或中国学界,仍然普遍混淆两者的界限,以致把不是法的东西视为法,把未然的法和已然的法、可能的法和正式的法混为一谈,在法律生活中就经常淡化法和非法的边界并由此遁离法治原则。历来法学流派的分野,在很大程度上正表现在对法的渊源和法的形式取不同态度方面。然而法的渊源和法的形式的确不容混淆,它们本是两种事物,内涵两种价值,代表法的形成过程中两个不同阶段和表现形态。  相似文献   

4.
法的创制是法律形成的机制,它不仅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过程,而且也包括民间社会规范的自然形成过程。然而,立法充其量只能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法律的体制。因此,相比之下法的创制更能全面准确地反映一个国家法律形成的真实境况。正因为如此,法的创制概念比立法的概念更为合理。与此同时,值得一提的是,法的渊源理论。传统观念认为法的渊源就是法律规范的存在形式或者是法律规范内容材料的来源。其实这都是片面或者不准确的。正确地说,法的渊源是一个相对而又多层面的概念。惟其如此,才能涵摄法律渊源的实况。  相似文献   

5.
论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这一术语早在罗马法中就已出现,但长久以来,法律学家对其研究仍非常薄弱,迄今仍没有专门研究法的渊源的著作,法的渊源的概念仍在争论中。所以其范围、价值也无法认清,法的渊源与其它法理学问题也无法厘清。本文指出法的渊源是法的形式的储备库,其价值的实现与国家法律文化、社会实际生活有密切关系。  相似文献   

6.
试论国际法的渊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磊 《政法论丛》2007,(1):74-80
国际法渊源是国际法学的一个基本概念,然而在现实中的使用却极其混乱。因而有必要对法的渊源的含义进行考察,以重新界定国际法渊源的内涵和外延,区分国际法渊源与国际法表现形式这对经常被混淆的概念。  相似文献   

7.
法的渊源意识的觉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旺生 《现代法学》2005,27(4):27-34
迄今为止的法律学说在很大程度上是环绕着法的渊源展开的,法的形成和法的应用甚至以法的渊源为立命的前提性基础;然而法的渊源意识的基础和依托至今仍然殊为薄弱。奥斯汀固然奋力呼吁人们革除法和法的渊源研究方面的弊病,把法和法的渊源从散漫、驳杂和喧闹不已的“超市”中引领出来,却又失之于将其禁锢在一个狭隘的天地。奥斯汀身后的法律学人在探讨法的渊源方面亦有努力,但这种努力并未达致较为成熟的程度。实际的情形表明,如欲转变长期以来未能深究法的渊源因而总是被动地同法的渊源发生关联的情境,俾使法的渊源、法律学说和法律实践三者的融合处于和谐状况,促动法的渊源这种宝贵的资源、进路和动因在良法美制的形成方面展现上佳作用,很显然需要法律人形成自觉且科学的法的渊源意识,需要有普遍的法的渊源意识的觉醒。  相似文献   

8.
论行政法的正式渊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法律的相对性出发 ,并依据调整对象的不同特点 ,宪法不是行政法 ,行政立法也不是行政法 ,二者不会是行政法的渊源 ;法律、委任立法、地方性法规、判例、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和协定才是行政法的正式法律渊源  相似文献   

9.
白莹 《行政与法》2009,(6):63-66
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作为城乡二元结构突出表现形式的户籍制度的改革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但是户籍改革具体采取什么方式的问题,一直是争论的焦点.本文认为现行户籍制度的改革无论采取何种方法,都应当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法的价值为其宗旨.  相似文献   

10.
王夏昊 《法律适用》2011,(10):108-112
一、法的渊源的概念与功能 法的渊源是法学和法律实务的一个基本范畴。对于任何法律问题,人们可以而且能够从不同的视角进行审视和研究。我们将法的渊源作为法的适用中的一个范畴。那么,在法的适用中,法的渊源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发挥怎样的功能?法律人在做法律决定的过程中面对众多的法的渊源应该遵循哪些准则?  相似文献   

11.
罗晓霞 《知识产权》2010,20(2):63-67
我国<商标法>从"行"与"禁"两方面对商标权进行了规定,体现了商标法是融多元价值于一身的法律制度.在商标法的诸价值中,保护商标权是其基础价值,保护消费者福祉是其延伸价值,促进有效竞争是其核心价值.为实现商标法的核心价值,需防止商标权保护目的化,并从强化商标标识功能和防止混淆入手,完善我国商标制度.  相似文献   

12.
论市场规制法的价值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法的价值理论要求市场规制法的价值定位必须关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市场规制法的自身特征决定了其价值必须定位为(市场)秩序,它内涵了市场公平、市场正义、市场效益、市场安全等价值。市场规制法的秩序不仅是一种经济秩序,而且是一种道德伦理秩序,还是一种法律秩序,因而应从经济、伦理和法律的角度来对市场规制法的秩序价值内涵进行解读。市场规制法的价值冲突并不是与秩序价值的冲突,而是秩序所内涵的某些价值的冲突,价值冲突的协调意味着市场规制法秩序价值的实现。  相似文献   

13.
陈丽华 《河北法学》2002,20(4):45-48
从正义的角度考察 ,经济法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物 ,着眼于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正义规制 ,保障政府规制市场领域的行为符合正义 ,促使社会经济有序运行和发展 ,以达到有利于全体社会成员的善。由此我们可以认定 ,经济法是市场领域必不可缺少的部门法 ,与民法、行政法共同作用于市场。  相似文献   

14.
生态人与法的价值变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人性处在不断变化、不断发展和完善之中,人性的进化必然同时带动了法的价值变化。生态人代表了人性在环境时代的一次全新展现,它意味着"自我"认同继续深化成为人与自然一体的"大我",意味着利他精神不仅向后代人扩展,而且还超出了人类范畴而惠及到自然界内的其他生命物种——而生态人所代表的人性在环境时代的种种变化,必然最终带来了法的安全、平等和自由价值的变迁。  相似文献   

15.
研究公法的价值,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通过多角度的研讨,笔者认为自由、平等、正义、民主、秩序、效率,乃是公法的共同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16.
The status of delegation as a strictly institutionalized source of law is controversial. In this article, we examine some instances of delegation, in order to explore their claim to be independent and strictly institutionalized sources of law. We consider primarily the instances of labour arbitration and of mediation. Our conclusion is that there is no straightforward answer in either instance to the question whether they constitute sources of law, although the claim of arbitration is strong and that of mediation is weak. We argue that the controversial character of delegation as a source of law is therefore to be expected, given its ambivalent character, and that in exploring the reasons for this ambivalence much can be learnt about the concept of a strictly institutionalized source of law.  相似文献   

17.
Abstract: The paper aims at describing the current status of European social law, by examining different sources. These include the most recent directives; the Protocol attached to the Maastricht Treaty; the Commission's latest White papers on social policies and on economic growth and unemployment; and the case law of the 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 In such a variegated legal landscape, a significant role could be played by non-binding measures; the notion of soft law is slowly acquiring its own dignity in European social law and is emerging for open interpretation. Yet, European labour law houses a fragile body of norms. The spreading of social values would become a tangible prospect if the potential of the multiple sources here examined were better exploited by all actors. Although a coherent legal structure is still to come, a legal culture is being created which should be strengthened through action by all Community institutions.  相似文献   

18.
略论科技法的价值目标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叶卫平 《科技与法律》2007,21(3):15-19,51
在妥当界定科技法的概念内涵、确立好价值的合适研究进路后,对科技法价值目标进行探究就成为可能。本文认为:科技法是以国家干预、介入科技活动、推动科技进步为本质特征的新型法律部门,其价值目标表现在科技自由、科技进步、科技效率和科技安全等诸方面。科技法价值目标的明晰有利于科技法价值理论的构建,有利于从法的理念与价值的高度使科技法本体论、发生论、运行论、规范论、范畴论等诸理论形成融会贯通的统一体系。  相似文献   

19.
《政法学刊》2017,(6):5-18
《民法总则》废止了国家政策作为法源,增设了习惯作为民法的法源。从法教义学的角度来看,我国民法的法源应当包括制定法、习惯法和法理。对应这三种法源,应当有不同的法律解释方法。我国未来可以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进一步完善法源的规则,同时增设法律解释的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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