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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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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寒 《中国监狱学刊》2005,20(3):105-107
在监企分开的前提下,研究监狱生产定位问题,有利于明确监狱企业的法律地位,规范监狱企业的行为,有利于发挥监狱生产的经济功能和改造功能。监狱生产是承载着改造罪犯这一社会责任的特殊生产活动,具有双重功能和目的。  相似文献   

2.
孙治 《中国监狱学刊》2006,21(5):109-112
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监狱体制改革给监狱工作带来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监狱体制改革,监企分开是重点,规范运行是关键。监企分开怎么分?在新的体制和新的机制下,监狱和企业究竟该如何定位?二者是怎样的一种关系?这是关系到监狱体制改革成败与否的关键。湖北作为监狱体制改革的第一批试点省份,作者参与其中,并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与探讨,提出监狱企业的定位是特殊企业,它既具有企业的一般性质,监狱体制改革后要把企业应有的权利落实到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又具有作为改造罪犯场所的特殊性质,要把法律赋予的改造罪犯职能作为监狱企业神圣的责任和义务。要正确处理好监狱企业性质定位上的一般和特殊这对矛盾。同时,监狱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它的部分管理人员应该由国家公职人员出任。监狱企业应与对应监狱形成紧密的工作联系。  相似文献   

3.
众所周知,由于监狱企业中罪犯劳动力的特殊性,决定了监狱企业不能涉足于很多行业,有许多生产项目也不能生产。监狱企业必须立足本身优势,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允许范围内科学论证,严密实施,确保监狱企业的经济效益。  相似文献   

4.
监企分开后的监狱企业主要面临着组织结构、监企分开模式、监狱生产的动力机制、监企收支划分、产业和产品结构、监企关系协调、企业民警管理和罪犯劳动补偿费等问题,监狱企业运作方式不规范。监狱企业产生的根据和监狱企业的性质、罪犯劳动改造制度,监狱企业劳动力的特殊性和监企利益脱钩等理论依据,以及新形势下监狱工作的实践要求,都对监狱企业运作方式的选择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从监狱企业的组织结构、资本结构、劳动力结构、劳动项目的选择、监企责任分工、收支分开、责任机制、管理体制和制度保障等方面进行改革和调整,促进监狱企业规范运行。  相似文献   

5.
分析监狱生产发展的历史、监狱法律规定和监狱企业近年来的成功实践,可以将监狱生产定位为“单纯生产劳动单位”。对监狱来说,它是类似于“特殊学校”的监狱下设机构,不是独立于监狱以外的实体;对市场来说,它是社会企业的生产车间,不是市场竞争主体;就隶属关系而言.它隶属于监狱,同时又是社会企业的协作环节;就其功能来讲。是改造罪犯的手段,而不是获取利润的单纯企业行为。根据这一定位,可以按照“监营分开”的思路构建监狱劳动改造体制,即将原监狱企业“哑铃”的两端完全社会化。保留生产制造环节,将产品研发、材料采购和市场营销等涉及市场竞争的环节与监狱分离。  相似文献   

6.
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进行,监狱经营企业的经济职能、管理社区的办社会职能得以剥离,刑罚执行功能得以纯化,正逐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是,对劳动改造功能却不知所措,甚至将之分离到监狱企业身上;同时对监狱企业模式的探索依然停留于“企业性”、“特殊性”,尚不能站到公民社会的高度去认识。因此,有必要沿着当前监狱体制改革发展的思路,挖掘监狱劳动的深层机理,进一步创新制度,重构监狱企业模式。  相似文献   

7.
监狱企业在组织罪犯劳动而生产的产品中,既有产品的显性质量又含有改造的隐性质量。产品质量管理贯穿于罪犯劳动改造全过程,产品质量优劣是衡量罪犯改造质量的重要标准。两者辩证统一,具有一元性特征。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监狱工作围绕着罪犯改造质量这个中心任务进行,也预示着监狱企业产品质量的相应提升。正确处理和把握与之密切相关的改造质量与产品质量关系,以及劳动改造罪犯与企业生产经营之间的辩证关系,是推进监狱工作整体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相似文献   

8.
监狱企业的性质问题一直没有从根本上准确地界定,目前已严重制约和阻碍了监狱体制改革和实践的发展。对监狱企业的定性需要把监狱企业和社会一般企业及一般国有企业区分开来,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分化中监狱企业应该归类于“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国有企业,而进一步研究外国公共企业的发展和监狱企业的管理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监狱企业的性质是附属于监狱管理部门的承担和履行劳动改造罪犯特定公共职能的公共企业。从“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国有企业到“承担和履行劳动改造罪犯特定公共职能的公共企业”是对监狱企业性质理论的发展和创新,这种定性有利于监企分开、监狱企业管理体制的重建、监企关系的规范等方面改革的重新设计和顺利推进。  相似文献   

9.
《中国监狱学刊》2008,(4):122-126
监狱体制改革后,作为监狱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为监狱劳动改造罪犯服务的监狱生产在新的管理体制下已成为有别于社会企业行为的刑罚执行行为,国务院和司法部已明确提出要实行特殊立法,尽快对监狱生产进行立法已成为当务之急。监狱生产立法必须坚持遵循宪法和法律;坚持监狱工作宗旨,维护国家利益;坚持监狱体制改革方向;服从罪犯劳动改造需要;保持中国特色,借鉴国外经验;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统一规范等基本原则,对监狱生产的性质和任务、组织形式、人员构成、生产劳动项目的选择、管理体制、生产组织机构、劳动保障、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产品销售、国家政策等主要内容进行专门立法。  相似文献   

10.
监狱信息化建设事关监狱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事关监狱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职能的有效发挥。完成这项具有基础性、根本性的长期战略任务,欠发达中部地区监狱系统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信息化建设的战略高度。这有利于抢占制胜先机和赢得工作主动权;有利于尽快形成全员应用、资源共享、覆盖监狱行刑工作全过程的信息化工作格局;有利于全面提升监狱执法、安全防范、服刑人员改造的核心保障能力;有利于巩固与确保监狱长治久安,不断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相似文献   

11.
监狱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着比社会企业更大的自然和人为风险。为保障监狱企业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应重视监狱企业的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包括风险的预测和识别;风险估计;风险的控制与规避。  相似文献   

12.
我国监狱企业拥有巨大的罪犯劳动力资源,由于监狱企业的特殊性而没有能够充分利用,还成为监狱经济普遍困难的一个重要困难。但是监狱企业罪犯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又具有其特殊性。因此,既要借鉴社会企业开发人力资源的成功经验,又要重视罪犯劳动力资源的管理创新,优化罪犯人力资源的配置,使罪犯人力资源在监狱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3.
当前,监狱面临信息传播格局深刻变革,“第四媒体”网络强势崛起;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快速推进;我国人权事业不断发展,监狱与媒体之间既有合作,又有摩擦。要营造有利于监狱的社会舆论环境,监狱宣传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握关系定位,建立关系准则;完善机制,实现与媒体的良性互动打造过硬的新闻宣传队伍。  相似文献   

14.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监狱工作科学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监狱企业运作的法律依据不是《企业法》、《公司法》,而是《监狱法》;监狱企业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生产劳动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而不是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监狱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是监狱人民警察,主要劳动力是服刑的罪犯;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除了一般的物质产品外,还有经过改造的守法公民或有用之材。因此,监狱企业不能简单地套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的管理办法。国家对于监狱应当实行特殊管理,给予特殊政策,实行特别之法。  相似文献   

15.
针对新体制下监狱运行的客观实际,用数学集合解析监狱和监狱企业之间的依存关系;在监狱是构成罪犯改造活动主体,监狱劳动是罪犯感受刑罚载体的理论框架内,用辩证的观点浅析了监狱劳动生产力的特殊性是监企分开的基础,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与监狱管理模式之间的不谐调是监企分开的原因。只有监企分开的物质前提和条件成立,才能使监企分开由形式上的分开为实际运行中的分开。  相似文献   

16.
布局调整后迁入城市的新监狱如何创新发展?新型监狱要突显监狱特色,打造全新的监狱理念;要警惕空间转变下的安全新危机;要丰富警察文化新视野;提升警察精神境界;要不断拓宽教育改造新路子;要发挥区位经济新优势并构建后勘服务新模式。  相似文献   

17.
监狱生产的定位与发展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监狱经费保障、布局和体制等内外因素的制约,造成了我国监狱生产的严重“错位”,同时也弱化了对罪犯的改造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当对监狱生产的性质、目的和发展模式重新定位,以促进监狱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监企分开后的新型监狱体制下的监狱企业,具有公共性和企业性的本质属性,是非营利性的公共企业。具有稳定、矫治、习艺和创造财富的特殊功能。监狱企业的科学发展,必须树立正确的主业意识,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打造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构建合理的管理模式,发挥监狱企业的特殊功能。  相似文献   

19.
高寒 《中国监狱学刊》2007,22(3):110-115
在监企分开之后,监企之间仍然要建立密切的联系,因为刑罚的属性决定了监狱行刑必然要借助企业组织形式下的生产劳动这一手段,监狱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它必须使用由监狱提供的罪犯劳动力。罪犯身份及罪犯劳动的双重属性,决定了监企关系的内容具有多样性,性质具有复杂性。  相似文献   

20.
在监狱工作中坚持依法治监与以德治监具有深刻的理论、历史依据,是新时期监狱工作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需要,是确保监管改造场所安全与稳定的主要手段,是提高改造质量的重要保证。实现依法治监与以德治监相结台的具体途径应运用立法、执法等手段促进依法治监与以德治益相结合;坚持从严治警、依法育警,以监狱人民警察成为遵守法律和实践社会道德的表率,推动依法治监与以德治监相结合;认清依法治监与以德治监的内器,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实现依法治监与以德治监相结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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