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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自然犯、法定犯是犯罪学上的一种重要分类。自刑事实证学派大师加罗法洛将其发扬光大以来,这种区分对于刑法学中的诸多命题产生了深远影响,如人身危险性、违法性认识、刑法谦抑性等。这种分类对于少年司法的定罪、量刑、处遇、范围等方面也有重要启示,可以作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工具,以促进少年司法精细化发展。  相似文献   

2.
李科 《法制博览》2015,(5):159-160
危险犯是一种重大犯罪类型,危险犯可以分为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两种情况,在刑法修正对危险犯体系进行了适当的调整,部分结果犯变成危险犯,而部分犯罪从具体危险犯转变为抽象危险犯。随着危险犯的逐渐增加,为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司法人员必须对危险犯进行辨别,并根据危险犯的特殊性,采用相应的应对方法,文章重点介绍了刑法修正角度的危险犯辨别与应对。  相似文献   

3.
《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环境刑法法治理念已经发生重大改变,但却仍忽视了对污染环境罪危险犯的处罚,我们环境刑法是否应当将刑法介入的时间提前,以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拟通过对污染环境罪设立危险犯问题进行论证,并提出污染环境罪设立危险犯的立法建议,为污染环境罪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人犯处于儿童向青年过渡的时期,其生理、心理都处于成长期。未成年人犯罪,这是处于成长期孩子的犯罪,与成年人犯罪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为了充分体现对未成年犯在司法上的特殊对待,各国普遍建立了区别于成年犯的独立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建立独立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关于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法律规定主要散见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其中最为重要的《刑法》、  相似文献   

5.
本文旨在比较分析两地刑法中的不作为犯的异同,通过"小悦悦事件"引出中国内地与澳门在刑法中与实践中对不作为犯规定的不同,对两地现有的规定结合刑法典进行分析,着重比较两地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之异同,通过对两地不作为犯问题的探讨,从而借鉴与完善中国内地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郑妃佳 《法制博览》2022,(13):49-51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中有较多关于多次违法行为入罪的规定,该类规定无论是在立法还是司法上都未得到较为妥善的处理.为避免形式化地理解和认定犯罪,在入罪的客观根据方面应当对行为整体的组成部分提出量上的要求,不能仅依据行为的次数认定犯罪;在入罪的主观根据方面应当将人身危险性作为社会危害性...  相似文献   

7.
犯罪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而刑事司法制度和运作则是犯罪防治的重要一环。西方法律中犯罪预防理论观点之一认为,犯罪是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功能不当的产物,因此强调犯罪防治应当着眼于加强和改革刑事立法和司法。固然该理论存在着显而易见的缺陷,如将犯罪原因肤浅化和犯罪防治简单化,但其表达出合理的一面也不容否认,即刑事司法是犯罪防治中不可或缺的因素。长期以来,我国犯罪学界对于刑事司法在犯罪防治中的地位、作用、内容、价值等问题认识不足,观念陈旧,研究的力度不够。在我国社会处于变革转型的今天。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犯罪学研究也面临新的严峻挑战,在犯罪防治研究领域再也不能忽视刑事司法问题了。  相似文献   

8.
为有效应对社会转型带来的"失序"状态,未成年人保护刑事立法应当跳出积极主义刑法观、消极主义刑法观和折衷主义刑法观的观念聚讼,恪守法益保护的根本立场,依循积极主义刑法观的具体要求,推进涉未成年人不法行为的预防性刑事立法进程。提高未成年人刑法保护的制度效能,应以立法方法的"客体相应性"为导向,根据规制对象的类型学区分:在立法原则上,"未成年人实施的不法行为"的刑事立法应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侵害未成年人的不法行为"的刑事立法应秉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的不法行为"的刑事立法应秉持"双向保护原则"。在立法手段上,应结合规制对象的具体特征,融贯犯罪圈的设定与刑事制裁处遇。  相似文献   

9.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这一法治思想与刑法的学科属性、刑法的法律属性结合起来所形成具体的刑事法治思想,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刑法立法应当与时俱进,切实发挥好保护人民利益的基本功能""刑法立法对性质不同的犯罪要坚决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刑法立法要追求公平正义""刑法立法要用发展的眼光对待罪刑法定原则""刑事立法要加强对公民民主权利、政治权利的保护"。由此,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都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相似文献   

10.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刑法立法采取附属条文的立法模式,主要体现并分散于《刑法》、刑法修正案和若干司法解释之中。从顶层设计来看,我国现行条文对未成年犯罪人已经足以达到教育、感化和改造的立法初衷,创设独立的少年刑法既无必要也难以操作。少年刑事立法应力戒情绪,防止被情绪化的舆论或者民意所牵制,对于刑事一体化的推翻与重建不能一蹴而就,应首先考虑能否通过司法解释或指导性案例的方式予以弥补,而不是依靠单纯改变刑事立法模式以适应现实少年司法的需求。在未成年人构罪问题上,应提高未成年人犯罪的准入门槛,平衡成人犯罪的量刑标准,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制度防治。从具体问题来看,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不应降低,对未成年人不得适用无期徒刑  相似文献   

11.
我国立法、司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处罚措施处处体现了从宽处罚的刑事政策,这符合我国所签订的一系列国际公约或法律文件的基本要求。然而,根据我国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我国刑事法应当对未成年人犯罪从“行为刑法”与“行为人刑法”相结合的角度进行考察,并关注“行刑重其轻”刑法思想的运用。为此,有必要在刑事立法、司法两方面分别对“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时的“宽”和“严”进行具体修正,例如,“宽”的方面包括刑法应当建立未成年人犯罪的前科消灭制度,“严”的方面包括刑法应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等。  相似文献   

12.
根据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犯是社区服刑人员的种类之一。在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操作中,也将剥夺政治权利犯纳入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范围。然而,在2011年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并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犯实行社区矫正的规定;2011年8月公布征求意见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也并未规定对剥夺政治权利犯实施社区矫正。这使得立法与司法实践产生了冲突,剥夺政治权利犯在社区矫正的工作中处于尴尬的境地。然而,通过长期司法实践来看,剥夺政治权利犯却一直被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中重点对象。因此,这一类罪犯适用社区矫正的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相似文献   

13.
华东政法学院离退休高级专家协会于2005年11月3日召开了刑事源流研讨会。会议由徐建教授主持,与会刑法学、犯罪学专家围绕“刑事源流”这个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夏吉先教授首先做了发言,指出其新著《刑事源流论》并非刑事源流史学著作,而是在刑事学科领域内的一种学科理念主张,整体刑法学、刑事一体化、刑事源流论所用的词语虽然不同,但其基本思想是相同的。他从社会的变迁中感悟到犯罪问题动态研究的重要性;从刑法学上的“因果论”研究感悟犯罪学上的“源流论”研究的重要性;从刑法学与犯罪学谁先谁后之争,感悟到刑事一体化理念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14.
长期以来的有罪必罚观念和犯罪化刑事政策,体现着较强的刑法工具主义色彩,虽有利于社会防卫却有失于人权保障。一方面,预防刑法立法确有预防犯罪之效;另一方面,对于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无适用刑罚必要性的犯罪人判处刑罚并不能发挥刑罚的特殊预防作用,与刑罚个别化和精准说法的要求尚有距离。有效的犯罪治理不能仅靠立法扩张犯罪圈的做法来“堵”,同时也要注意从刑罚限缩上对犯罪造成的社会问题进行“疏”。鉴于当前刑事立法无法满足刑罚限缩的实践需求,因此有必要从实体法上建立和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企业刑事合规制度以及刑罚替代措施,从程序法上扩大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引入暂缓判决制度等,以此应对预防刑法立法带来的犯罪圈扩张问题。  相似文献   

15.
海峡两岸刑法中教唆犯理论之比较研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海峡两岸刑法中教唆犯理论之比较研讨刘佳雁共同犯罪之立法是刑法中最复杂的制度之一,教唆犯问题则是共同犯罪制度中最复杂的问题。一般来说,教唆犯是以犯罪人在犯罪中的分工为标准划分出的一个独立共犯种类,在刑事立法中与共同实行犯(即共同正犯)和从犯相并列。台湾...  相似文献   

16.
为增强与新《证券法》之间的协调性,《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进行了联动修改。其中,本罪三项新型操纵市场行为的增设是对其行为方式的明确化。但这并不意味着修正前本罪行为方式的规定违背了明确性原则,仍有必要对明确性原则的具体内涵、判断标准与实现路径进行系统地梳理与澄清。此外,在体认立法上的犯罪化与司法上的犯罪化的语境下,犯罪化的概念应当重新界定。本罪增设三项行为方式虽系刑法修正,但并非立法上的犯罪化。在刑法修正与刑法解释的关系问题上,刑法解释的终点,即为刑事立法(刑法修正)的起点。但是,刑事立法(刑法修正)的起点,不一定是刑法解释的终点。在刑法解释所能辐射的范围内,除非基于价值上的重大考量,否则刑事立法无需加以修正,给予刑法解释足够的空间。本罪中兜底条款的规定为新型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的刑法规制提供了充足的法律供给,同时也是本罪适用的难点所在。主流观点关于兜底条款的解释规则存在概念混同、标准混乱、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难以兼顾等诸多缺陷。应重构兜底条款的解释规则,提倡兜底条款相对从属性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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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处遇政策或刑事责任年龄的争议主要存在双方各说各理而论争焦点不明晰、非此即彼而类型区分不明显的特点,其中围绕的核心政策取向不仅是一个刑法问题,对于这一问题的澄清、解决具有现实紧迫性。应对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在"责任、惩治"与"复归、保护"的政策之间进行拿捏,保护与惩治属于两个不同维度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处遇政策,对于"保护"偏绝对化的现实状况,需要"惩治"的消解与补充。应破除"刑不上未成年"的思维窠臼,抑制犯罪,刑罚的威慑效果是不可或缺的。散见于不同司法解释文件的分类思想并未得到理论上的系统梳理与总结。应当就不同类型的未成年人犯罪适用不同的宽严政策。  相似文献   

18.
犯罪学和刑法学都是以犯罪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犯罪学关注的是犯罪人,刑法学关注的是犯罪人的行为。两者是"父子关系"还是"兄弟关系"或是"陌路人"?在中国社会过去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间内,由于对犯罪的关注过多和过重地集中在通过刑法进行严惩和打压,但是我国社会目前阶段的犯罪依然处在"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野生状态"。因此,如何认识犯罪的生存和产生的原因,如何实现对犯罪的全面预防和遏制,如何扭转重严惩轻预防的刑事政策,其更大社会责任的观念提升将历史地降临在犯罪学身上。犯罪学和刑法学如何实现相互联动和互补共进,将是犯罪学和刑法学的共同任务。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法律拟制本质上属于法律类推,两者分别侧重于立法和司法。司法解释中的拟制规范也属于法律拟制,刑法拟制规范包括立法拟制和司法拟制两种类型,后者并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应予以肯定。我国有关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包含着拟制规范和注意规范,应注意将两者加以区分。刑法拟制是类型思维的具体表现,拟制构成要件与基本构成要件之间具有相当性和均衡性。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拟制构成类型主要包括三种:一是未成年人性自主决定与性健康保护法益的拟制类型,如性自主决定年龄阶段的设定、性侵害行为人主观“明知”的认定、未成年人性健康法益的分层保护等问题;二是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害犯罪的拟制构成,如受照护未成年人性自主决定的拟制保护、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害行为的拟制规范;三是强制猥亵他人、猥亵儿童犯罪的拟制构成,通过认识和把握对猥亵犯罪所侵害法益的拟制规范,可以将猥亵、强奸等相关罪名加以区别。新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强奸、猥亵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从重或加重处罚情节,包括奸淫幼女适用“较重的从重处罚幅度”的情形、强奸未成年人、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在公共场所当众”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加重情节,都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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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环境污染和吸毒贩毒是世界公认的三大公害。当前,因网络诱发的未成年人犯罪非常突出,形势日益严峻,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对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治理应基于刑事对策与非刑事对策两个层面予以展开。在刑事立法上,需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的入罪门槛、改革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幅度及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制度;在刑事司法上,需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并需认真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的具体政策。在非刑事对策的纬度上,主要是沿着行政监管与民事责任两个纬度强化对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治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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