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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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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追尾碰撞是常见的事故形态。如何根据送检材料对车辆碰撞时的瞬间行驶速度进行司法鉴定,是一个值得探索研究的课题。以对一起尾撞交通事故车速进行鉴定为例,为尾撞交通事故类车速鉴定提供素材,也为公安机关交通事故处理提供依据和案例。  相似文献   

2.
依据路权原则认定交通故事责任大小的规则便于操作,但机械片面。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考虑以下因素:(一)违章行为结合体;(二)违章行为的主体;(三)违章行为的数量。违章行为的结合体是核心因素;违章行为的主体和违章行为的数量是辅助因素。具体操作步骤如下:(一)分析评断核心因素;(二)分析评断辅助因素;(三)综合评断。  相似文献   

3.
交通事故处理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对于违法行为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责任应当作出定性、定量的结论,公安交通警察应当熟练地掌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认定的方法、事故责任的推定方法、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才能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以正确地执法。  相似文献   

4.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是责任认定的基础.而如何把握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则是责任认定的关键.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工作中,尽管现场勘查齐全、事实清楚,但对事故的认定有时还是意见不一,各持己见.其主要原因就是没有正确认识和把握“因果关系”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的作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因果关系”主要由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定量分析,交通事故产生的必然性和偶然性等部分组成.  相似文献   

5.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当前我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制的核心所在,其所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导致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护。交通事故认定书虽然同时具有具体行政行为和技术鉴定结论的某些特性,但并非纯粹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是一种特殊的技术鉴定结论。应当成立独立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外的交通事故责任鉴定委员会,具体负责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以使交通事故认定书能真正发挥其特殊作用,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绝大多数交通过错行为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是由于对方成功避让了交通过错行为造成的险情;少数交通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是由于对方避让险情归于失败。由此,可以设计出交通事故模型:交通险情+避让失败=交通事故。致险行为和避险行为两个要素相互作用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这是交通事故形成的机理。评判致险行为和避险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归根结底就是评判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因此,通过对避让时间、避让空间、避让能力的调查认定,可以判断出交通过错行为的危险性和对方避让的可能性,从而证实这一评判标准并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评判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作用的具体的、实在的尺度。用这一标准对交通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所作的评判,不仅与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认定原则是一致的,而且与交通事故的形成机理也是完全吻合的。  相似文献   

7.
本文通过因果关系的分析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的路权原则进行探讨。责任认定中的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和借道通行原则。  相似文献   

8.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环节的弊端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环节的存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带来了严重影响 :一是延长了事故处理过程 ;二是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陷入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事故责任认定与重新认定、甚至行政诉讼工作之中 ;三是严重影响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办理 ,不利于打击交通肇事刑事犯罪 ;四是给交通事故当事人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 ,使之不能及时得到赔偿 ;五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办案资源本身也是一种浪费。应当删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环节 ,修改相关法律法规 ,改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事故处理中的职责。  相似文献   

9.
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肇事罪的认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交通事故责任规定为认定交通肇事罪的成立条件,混淆了行政法律责任与刑事责任之间的界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应当界定为行政裁决行为。依据交通事故责任判断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弱化、虚置了交通肇事罪实行行为和因果关系的判断,阻隔过失的判断,而交通事故推定责任更具有处罚没有实施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为的人的可能性。解决问题的途径是修改司法解释的规定,删除交通事故责任条件,理性回归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本质,维护刑法评价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相似文献   

10.
交通事故认定不仅关系到民事赔偿份额,更关系到刑法上罪与非罪的认定,因此具有重要意义。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准鉴定结论类证据,在认定程序上存在弊端。因此,应当变革与完善我国的交通事故认定程序,从而确保事故认定结论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11.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准鉴定结论类证据,对交通事故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关系到民事赔偿份额,更关系到刑法上罪与非罪的界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准鉴定结论类证据,在我国现行交通事故认定程序上存在许多弊端:没有委托鉴定程序,交通事故认定机构不中立,鉴定主体不符合鉴定人员在诉讼法上的要求以及缺乏专业的救济途径。因此,有必要设立独立、专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构,建立启动程序上的委托制度,完善鉴定人制度,以确保事故认定结论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12.
浅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出现的一个法律术语,这与以往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出现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所不同,新法中省略了"责任"二字,目的就是让人们对该行为有一个新的认识,对交通事故责任中的"责任"的应然内涵有正确的理解。  相似文献   

13.
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具有可诉性,即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直以来存在较大争议。本文从行政法的基本理论、法律依据、司法判例方面,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4.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可诉性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汽车消费逐步趋于大众化 ,交通事故给人们造成的损害亦日趋严重。公安机关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权力越来越影响到公民的权力及相关利益。有权力就要有制约 ,有权力就应有救济 ,在公安机关行使这一“准司法权力”的同时 ,公民权利应如何给予充分的救济 ,已渐引起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的关注。笔者拟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可诉性的相关法律问题略陈管见  相似文献   

15.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其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而作出的结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践中,对此认识都不一样。笔者通过对该行为与通常意义上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进行比较,来正面论证它的不可诉性;同时又假设其具有可诉性可能引起的累诉,及由此带来的高成本,从反面来说明它不宜具有可诉性。  相似文献   

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的可诉性问题在司法界引起了广泛关注。本文从责任认定行为的概念及其本质特征出发 ,对已发表的可诉性观点提出了质疑。  相似文献   

17.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是处理交通事故中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其认定主体的特定性和权威性,体现在相对一方当事人没有其他选择余地的只能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授权作出的一种行政行为。该责任认定行为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问题。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不服,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以及行为对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影响,应当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随着行政诉讼法的进一步贯彻,并日益深入人心,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一些新类型行政案件陆续出现,"官"与"民"之间的行政争议和纠纷越来越突出.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为应否作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可诉性问题,观点不一.对此,试作探讨,供同行商榷.  相似文献   

19.
交通事故处理是公安机关的一项专门职责,责任认定是其中一项流程。围绕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界定产生过诸多分歧,其本质应当属于事实认定。它意味着认定过程中的客观性、科学性与因果联系,应当尽可能减少价值判断因素。公安机关交通事故处理民警在责任认定过程中应当认真领会与坚持《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律精神,回归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正确轨道,将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判断、价值判断交于法院。  相似文献   

20.
【案例】王某是某公司职工。2011年1月.4日。王某在下班骑摩托车回家途中,由于天黑车快.自己撞到了停靠在公路旁的一辆大货车上,导致抢救无效身亡。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王某车速过快,负事故主要责任;大货车违章停车负事故次要责任。2011年1月8日,王某的家属到社保部门请求工伤认定。1月12日,社保部门对王某家属的申请出具了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书。王某家属不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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