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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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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民法典的编纂思路和体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柳经纬 《法学杂志》2004,25(2):17-19
在我国制定民法典时,采取什么样的法典编纂体例和思路,学界有不同的主张。争论的焦点是采用法国民法典体例还是采用德国民法典体例。从我国的民法传统和现行的民法体系看,采用德国民法典体例更适合我国的国情。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应该照搬照抄德国民法典的体例,而应该在借鉴的基础上发展和创新。侵权行为和人格权没有必要独立成编。  相似文献   

2.
何华 《时代法学》2006,4(5):75-80
法、德两国民法典文风形成的原因除了可以从文化方面进行探究外,还可以从其他方面来寻找。《法国民法典》文风形成与资产阶级争取城乡平民阶层、启蒙运动的影响以及当时法国法律职业的整体状况等诸多因素有关。而《德国民法典》文风形成则与“德意志国语运动”和德国启蒙运动及资产阶级革命的独特性所导致的德国社会体制的独特性有密切联系。我国民法典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对这些问题加以研究,以发挥民法典的实际效用。  相似文献   

3.
论中国民法典总则的内容结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德国民法典》的模式及我国立法草案的选择(一)《德国民法典》总则的内容结构民法典总则为民法之一般而抽象原则的归纳和汇总,在民法典中设置总则,为《德国民法典》所独创,并为以后很多大陆法国家民法典所借鉴。《德国民法典》总则共240个条文,包括:第一章“人”(自然人、  相似文献   

4.
何华 《政法论丛》2006,(4):81-86
滕毅先生的文章从文化的角度对法、德民法典文风及其差异形成的原因进行了探讨,但这种探讨有失偏颇。法、德两国民法典文风形成的原因除了可以从文化方面进行探究外,还可以从其他方面来寻找。《法国民法典》文风形成与资产阶级争取城乡平民阶层、启蒙运动的影响以及当时法国法律职业的整体状况等诸多因素有关;而《德国民法典》文风形成则与“德意志国语运动”和德国启蒙运动及资产阶级革命的独特性所导致的德国社会体制的独特性有密切联系。我国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应当对这一问题加以重视,以发挥民法典的实际效用。  相似文献   

5.
我国民法是舶来品,从本质意义上来说,我国没有真正的民法理论。本文指出通过学习、借鉴典型国家的民法典,可以让我们发现我们之间的差异,进而找到我们国家和典型国家如法国、德国等在民法领域中的差距.然后在考虑我国特殊国情的基础上制定属于适合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造福人民,服务社会。  相似文献   

6.
近代法国、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典规定的亲子制度采用了亲本位。通过修订,现代法国、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典规定的亲子制度采用了子本位。我国在制定民法典亲属编时应该坚持后一种立法主义。  相似文献   

7.
滕毅 《法商研究》2005,22(5):145-152
法兰西、德意志两民族的精神特质是导致《法国民法典》与《德国民法典》文风差异的根本原因。《法国民法典》简洁清晰、风趣优雅的文风是法国重社交、善言辞民族精神的体现,而德国人好独处、喜冥想的特质则极大地促进了《德国民法典》虽精确却晦涩文风的形成。当下,学界就我国制定民法典的诸多方面论战犹酣,独文风问题未见涉及。对法、德民法典文风的抉择,意味着大众法典与精英法典之间的抉择。意味着火热的人文关怀与冰冷的技术审视之间的抉择,我国民法典文风的确立应与我们的民族精神、文化传统以及当下的国情民风相契合。  相似文献   

8.
在大陆法系的形成过程中,涌现出一批法学家、学者、司法官员等法律工作者,以及一些最高统治者,他们对大陆法系的形成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本文将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围绕《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制定前后的时代背景,分析研究他们对大陆法系在形成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以期能为我国的立法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9.
德国、日本、法国为典型的大陆法系国家,在民商立法模式上均采民商分立,即在民法典之外制定商法典,分别调整民商事关系.目前我国商事领域缺乏具有统率性、一般性的商事通则,本文希冀通过分析三者商法典总则内容存在的共性与差别,探究其利弊,以期为我国日后确定《商事通则》内容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0.
监护制度是一项古老且又极具生命力的制度.罗马法、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我国民国民法典中都规定有监护制度.在民事立法中,多数将其规定在婚姻家庭制度中,也有的将其规定在民事主体制度中.我国《民法通则》在民事主体的自然人中规定了监护制度,新近颁布的《民法总则》继承了这种做法.在我国民法典的编纂中,监护制度应当而且完全可以容纳亲权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监护制度尚存在被监护人未被完全覆盖、监护人缺位、监护人顺序仅由法律直接规定和缺少监护监督等不足,应当坚持统一监护的立法体例,从科学规定监护人的资格和条件、厘定监护制度的类型、增加禁治产制度和建立监护监督机制等方面完善我国监护制度.  相似文献   

11.
潘德克吞立法模式为<德国民法典>所首创,并为大陆法系许多国家民法典制定所效仿.潘德克吞立法模式之所以被众多国家所效仿,是因为其概念化、逻辑化和体系化的优势可以补充大陆法系民法在司法实践中的不足.潘德克吞体系在21世纪的今天依然有其价值.我国在未来民法典的制定中应顺应传统,借鉴并采取潘德克吞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2.
物权移转在民法史上形成了形式主义、意思主义等模式,经历了罗马法、《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等重要发展阶段。物权移转是物权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对其研究,有助于我国物权法的理论发展和立法进程。  相似文献   

13.
债之保全制度起源于罗马法之撤销之诉,债之保全制度产生之初并没有债权人代位权,而仅有撤销权。到了法国民法典时期,因为强制执行制度不甚发达,故创设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的民法典继受了法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在强制执行制度发达的德国、瑞士等国家的民法典则不承认债权人代位权。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继受法国民法典债之保全制度,规定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债之保全制度亦有债权人代位权制度。  相似文献   

14.
1942年《意大利民法典》的产生及其特点费安玲在世界近现代私法发展史上,《意大利民法典》以其民商合一的独特之处而占有一席重要之地。在研究民商法典分立的《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的同时,研究民商法典合一的《意大利民法典》,或许能够...  相似文献   

15.
赵红光 《河北法学》2006,24(10):191-195
物权移转是市场经济商品交易的核心环节,也是物权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在民法史上,物权移转经历了漫长的发展演变,出现了形式主义、意思主义等模式,罗马法、《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各为物权移转的重要发展阶段.物权移转理论和制度的演变过程,体现了人类社会财产交易活动的发展脉络,对其之研究,十分有助于我国物权法的理论发展和立法进程.  相似文献   

16.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已亡子女晚辈直系亲属代替继承其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代位继承是继承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我国古代,不仅允许父母双亡的子女代替亡父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而且还有允许儿媳代替亡夫继承公婆财产的实例.法国、德国、日本、苏俄等国家现行民法典均规定了代位继承制,我国司法实践也一直承认代位继承.但由于我国民法典迄未颁布,理论界和司法实践对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颇有  相似文献   

17.
继法国和德国编纂民法典之后,俄罗斯在九十年代前苏联解体之后编纂出台了《俄联邦民法典》,虽然目前只是第一、二部分,但掀起了世界范围内第三次法典编纂的热潮,其意义可谓重大。更重要的是《俄联邦民法典》本身,作为俄罗斯十几年政治、经济改革的经验总结,实现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度,复归了民法的私法自治精神,为俄罗斯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础和保障,这是我们所应借鉴和弘扬的,但其薄弱的市民社会基础也是我们所应反思的。  相似文献   

18.
危险责任是侵权责任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归责依据是基于风险分担的原理.美国、法国和德国等多数国家关于危险责任的立法已相当完善,而中国的相关立法尚显薄弱.我国应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立法经验,选择民法典上的一般条款与特别法上的责任类型相结合的立法模式,并进一步完善责任保险等配套制度,使危险责任的立法适应工业社会高速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9.
试论意思表示错误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意思表示错误制度旨在寻求私法自治与交易信赖之间的平衡.它渊源于罗马法,但法国民法、德国普通法尚未形成完善的错误制度.19世纪中期萨维尼提出意思表示错误理论,也未能解决错误问题,且遭到耶林、贝尔的批判.随后,表示主义者提出了影响深远的错误信赖理论,它成为错误制度的法理基础.德国民法典遂确立意思表示错误制度,规定了错误人的撤销权和信赖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应借鉴德国体例构建意思表示错误制度.  相似文献   

20.
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生效原则上仅需当事人达成合意,此种合意模式借鉴自《德国民法典》。但是,从比较法来看,合同生效往往需要其他要件。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允诺模式即在当事人合意之外,又规定了原因为生效要件。原因在法国合同法中主要起到真实性指示与许可性标准的作用。而德国法采合意模式后,原因为当事人合意所吸收,通过法律行为的具体制度解决了这两大问题,故而不再需要另行规定原因作为生效要件。此种立法模式是现在世界立法主流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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