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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决羁押的人性化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未决羁押的人性化改造,是未决羁押工作的发展趋势。未决羁押的人性化,包括未决羁押的条件、管理、教育等多方面的内容。其中,羁押条件的人性化改造,是未决羁押人性化的物质基础;羁押管理的人性化,是未决羁押人性化关键因素;羁押教育的人性化,是未决羁押人性化的有益补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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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建立于西方各国法治实践基础上的关于未决羁押的现有理论难以解释我国未决羁押的现实,本文重新考察了未决羁押的性质和分类,认为未决羁押包括强制嫌疑人、被告人到案并留住他使其不能脱逃的行为及由此导致的被押人人身自由被剥夺的事实。未决羁押是刑事诉讼中迫不得已的“恶”,其正当性基础在于人身自由权的有限性及个人的社会责任理论。根据不同标准未决羁押可作多种分类,如从未决羁押功能的角度,可分为程序保障性羁押、证据保全性羁押、再犯预防性羁押和确保刑罚执行的羁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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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磊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11(3):49-51
在我国未决羁押作为限制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完全依附拘留、逮捕程序,而没有形成独立的司法控制系统,导致了超期羁押的出现。本文立足我国未决羁押现状,借鉴西方国家未决羁押制度先进经验,从转变司法理念入手,确立分权原则,实现未决羁押申请权与决定权分离,建构未决羁押司法审查机制.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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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珑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6):54-56
未决羁押人员是被指控犯罪尚未宣判而被羁押于看守所的人员,既不同于没有被指控犯罪的普通人,也不同于已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其特殊性使得其在羁押期间的劳动权保障成为值得关注的问题。未决羁押人员应当享有宪法意义上的劳动权,但是这种劳动权因其行为自由的丧失而受到完全的限制,国家应该通过折抵的方式对未决羁押人员在羁押期间因劳动权受限所遭受的损失进行弥补。此外,看守所不得强迫未决羁押人员进行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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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分、68.6分、72.9分、75.3分……日前,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近三年的"承诺未决件"进行了一次全面评估,评估报告中的大量数值令人大跌眼镜。可正是这份"低分"报告,既直观反映了代表建议办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也展现了鄞州区人大直面问题不回避,敢出实招破难题的新时代人大形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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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立法上完善我国的未决羁押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未决羁押制度存在着羁押适用率高、超期羁押现象普遍、逮捕未与羁押实行分离、看守所未能充分保障被羁押人合法权利等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该制度的规定欠缺科学性与合理性。因此,立法机关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未决羁押期限,实行捕押分离制度,进行看守所体制改革,使未决羁押制度既能保障司法办案,又能保障被羁押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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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决在押人员亲属会见权长期有名无实的尴尬境遇,导致“生活律师”这一法律圈怪现象的出现。未决在押人员亲属会见权无法得到保障,既有违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增加了诸多法外案外的不确定因素,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切实维护未决在押人员亲属会见权,应当通过立法明确赋权,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派驻检察职能作用,构建完备的保障机制,实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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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准备金制度是中央银行保证银行的清偿能力、调节和控制银行信贷和货币供应量、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重要工具。根据规定,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必须按一定的比例向中央银行缴存,称为存款准备金。一、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现状与问题我国的存款准备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法定准备金,它是指各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将存款(硬其它负债)按中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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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许多企业经常会涉及到一些诉讼案件,如果该项诉讼在当年资产负债日没有收到法院裁决结果,则该诉讼属于未决诉讼。未决诉讼在起诉当年资产负债日年底和在以后期间的会计处理是不一样的,应区分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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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准备金制度是中央金融机构对货币的宏观调控制度。在这个制度下,各专业金融机构不能将其吸收的存款全部用于发放贷款,必须将存款的一部分缴存在中央银行,这部分存款叫作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占各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比例,叫作存款准备金率。比如,如果存款准备金率为7%,就意味着金融机构每吸收100万元存款,必须向中央银行缴存7万元的存款准备金,而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只能为93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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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语境下刑事政策的调整与公诉制度改革问题研究课题组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3):34-36
未决羁押与对已决罪犯的行刑性质完全不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羁押措施的适用具有普遍性。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应当尽量减少羁押,扩大保释的适用,实行"不捕直诉",并增加规定其它具有特殊预防作用的处遇措施。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改革我国的未决羁押制度,是新时期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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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未决羁押的审查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未决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院作出有效判决之前被剥夺人身自由的状态。我国现行羁押审查程序设置不科学,羁押被滥用、超期、久押。虽然不同国家或地区未决羁押审查制度及相关专有名词名称不局相同,但在未决羁押审查程序上大都采用法官为签发羁押的主体,审查方式交为言辞形式,有权申诉,逮捕并不必然等同于羁押。我国在审查主体上,刑拘为公安机关逮捕为检察机关,审查方式为书面审查,存在诸多问题。因此,重构我国羁押审查程序,将拘留审查,权交由法院行使,审查程序采用书面审查、言辞等,双方书面的方式嫌疑人有权申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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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我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中,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较为频繁。为了降低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冲击力度,中央银行对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采取提前告知的策略;政策操作呈现"高频率、小幅度"的特点;为了增强货币政策的针对性,对不同存款机构实行了差别存款准备金制度。从政策效果看,存款准备金率的适时调整,对货币供应量、市场利率、资产价格和物价水平都发挥着积极的调控作用。今后一个时期,可以将存款准备金政策培育为宏观审慎管理的政策工具之一,并对差别存款准备金制度实行动态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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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决羁押制度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高羁押的情况一直没有真正得到解决,是我国刑事追诉中特有现象和突出的问题。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于改变目前未决羁押的现状有积极作用,也体现了对逮捕执行情况和未决羁押的监督。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司法实践刚刚起步,从启动的主体来看,检察院、被羁押人员、被羁押人员的律师与近亲属都可以提出申请来启动,审查主体应由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统一行使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权力,可采取书面审查并听取各方意见及对被羁押人进行询问(讯问)的方式展开,同时丰富羁押替代性措施,并借鉴美国羁押审查标准、方式和内容,为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标准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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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究竟应当由几种类型的立法构成?曾是中国立法实践多年未决的悬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