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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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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基本案情 董某某赴吴某、孙某等人为其准备的“鸿门宴”,董某某出于害怕也将甘某一同带上,但吃饭时仍与吴某等人发生严重争执。董某某见势不妙立即逃走,甘某被吴某一方扣留。吴某立即让甘某联系董某某,说让董某某带1万元来就可了结双方恩怨。  相似文献   

2.
一、基本案情 2010年6月的一天,被告人林某、蒙某及“九叔”(另案处理)等人经商谋后,决定通过设赌局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其中由被告人蒙某等人负责引诱被害人去到设局的地点.“九叔”等人负责与被害人“赌博”。2010年6月21日22时许.被告人蒙某将被害人唐某等人带至A市明秀路伯爵KTv城唱歌.后又将被害人唐某骗至N市五一路金彩湖KTV酒吧介绍给“九叔”等人。  相似文献   

3.
【案情】 2008年5月27日凌晨,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一网吧内,犯罪嫌疑人邵某、王某等5人趁上网男子杨某睡觉之机,由邵某等四人望风和作掩护实施盗窃,在王某将杨某的裤袋用刀片划开时,被一网管发现并上前制止,邵某随之殴打网管,  相似文献   

4.
抢劫罪是我国刑法中严重的侵犯财产犯罪。司法实践中由于有些案件性质的特殊性和刑法规定的缺陷,导致对该类犯罪罪与非罪的争议。本文从几起特殊的抢劫案件出发,对我国抢劫罪的构成要件进行了探讨,认为应该从案件的社会危害性、非法占有意志性和行为的暴力性来正确的认定犯罪,充分体现罪行相适原则。  相似文献   

5.
一、对抢劫罪法律条文中“胁迫”的理解 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这里,“胁迫”指的是犯罪分子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处于不敢反抗的状态。这实际上与我国《刑法》第269条所规定的“以暴力相威胁”含义相通,  相似文献   

6.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金某于2007年10月18日趁被害人朴某淑不备,抢走其挎包一个,内有人民币500元,LG牌KG328型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000元)及信用卡、驾驶证、身份证等物。  相似文献   

7.
冯菁 《经济与法》2003,(7):26-26
实践中遇到这样一则案例,张女与王男预谋抢劫,由张女引诱他人到某宾馆包房,王男假扮张女的丈夫出现后,对被害人实施暴力威胁,劫取财物;但抢劫过程中,王男在暴力威胁同时,临时起意,宣称自己是公安人员,并出示假冒的警官证,劫取财物后携张女逃离,张女对王男冒充军警实施抢劫这一情节是否须承担刑事责任?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  相似文献   

8.
郭某等人驾驶的一辆套牌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严重受损,于是送汽修厂修理。汽修厂对郭某的身份证和车辆信息进行了登记即进行维修。车修好后,需要支付维修费人民币2万余元,郭某嫌修理费太贵,拒绝支付,并伙同吴某、罗某密谋不给修理费。后郭某、吴某、罗某等以试车为名将车开走,途中将跟车的汽修厂员工农某赶下车,对其拳打脚踢,并摔烂其手机,然后即驾车逃离,  相似文献   

9.
一、抢劫罪的定义及构成特征要想搞清怎样认定抢劫罪.首先要明白什么是抢劫罪。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由此来看.这就是法律对抢劫罪所下的定义。目前在学界,对于抢劫罪的定义有多种表述:(1)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  相似文献   

10.
[案情]胡某见其租住屋门前停放着一辆男装摩托车,且四周无人,遂起盗心。当时该车锁了电门锁和“U”型防盗锁.其就用力把车推到出租屋侧大门进去右边的第二个房间里藏起来。第二天,两名民警根据侦查情况,  相似文献   

11.
案例刊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0年第6期【案情】2006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梁克智因参与网上赌百家乐而欠下巨额赌债,其怀疑潘汉英出千骗了他的钱,遂萌生绑架潘汉英索取钱财的念头。2006年7月28日晚,被告人梁克智与被告人梁克财  相似文献   

12.
对于类似“对象认识错误”的行为,很多人认为应定性为犯罪未遂:笔者认为这种看法与刑法理论和司法解释不符。  相似文献   

13.
在区分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时候.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是“两个当场”,即当场使用暴力、当场取得财物是抢劫罪.而当场使用暴力事后取得财物或者以事后使用暴力相胁迫而当场取得财物的是敲诈勒索罪。质言之.具备两个当场的.是抢劫罪:反之.就是敲诈勒索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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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案例1:"持刀威胁网管扒窃案":某日凌晨,在某市一网吧内,犯罪嫌疑人邵某、伍某、王某趁152号台上网男子杨某睡觉之机,由邵某、伍某在周围望风,王某将杨某的裤包用刀片划开,正准备盗窃时,被一网管发现并上前制止。邵某立即殴打网管,伍某持刀对网管进行威胁。网管见对方人多又被对方持刀威胁就不敢再制止,王某当着网管的面将杨某的手机盗走后逃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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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介绍徐某 ,男 ,1 943年 3月出生 ,捕前系某学院院长。 1 988年 7月 ,该院为解决自费生的住宿问题 ,决定由培训中心以招股方式向全体教职员工集资修建八栋平房。集资方案规定 ,按住宿费的 30 %作为维修、管理费用及培训中心发展基金 ,70 %按股分红。八栋平房的工程建筑费用共计为 48万1千 2百元 ,其中集资款 1 5万 8千 4百元 ,其余的 32万 2千 8百元 ,由培训中心从 88年至 89年度自收缴的学费和住宿费中支付。 1 988年至 1 993年的 5年间 ,学院计财处共计收到八栋平房的学生住宿费 1 1 2万 75 0元 ,扣除培训中心 88年至 89年度劳务费…  相似文献   

16.
[案情]2013年9月26日,秦某在家中被其丈夫殴打,遂产生采取持刀恐吓他人使自己坐牢的方式报复其丈夫的念头。当日19时许,秦某从家中携带水果刀和菜刀各一把窜至赣榆县沙河镇某服饰广场二楼(现场有其他顾客),将刀架在该楼售货员陈某的脖子上,并恐吓陈某把钱拿来,后秦某所持刀具被他人抢下,秦某一直在现场催促他人报警,直至民警赶到现场将其带离。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秦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  相似文献   

17.
《法庭内外》2007,(2):59-60
法官: 妻子外出打工后音讯全无,抛下我和年幼的女儿孤苦度日。经法院判决,我和妻子离了婚,女儿随我生活,嫁妆归妻子所有。离婚时,由于妻子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审判并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在判决书中对抚养费也未作规定。离婚4年后,妻子突然出现,要求取走属于她的嫁妆。我认为,价值5000余元的嫁妆费用已用于女儿的抚养,双方遂起争执。请问:一方下落不明,离婚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吗? 安徽李太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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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 《法庭内外》2013,(9):62-62
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情侣之间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高某与女友2010年通过网络相识.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在两人同居期间。女方以要结婚为由要求高某给自己买东西、汇款。后高某联系不到女方,并向公安机关报案。2012年女方因骗取高某65000元诈骗事实予以认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本案一审中,高某认为对方以欺诈形式使其违背真实意思订立赠与合同,要求法院撤销赠与。并请求法院判令女方返还其赠与物品及现金。一审判决撤销高某对女方的现金10万余元及物品赠与,女方给予高某财产折价款40000余元。判决后,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  相似文献   

19.
《法庭内外》2008,(3):60-60
法官: 5个月前,我向陈某借用了一台价值16000余元的手提电脑。不料5天后,电脑突然被盗。陈某遂提出看在好友的面上,只让我赔偿11000元,我当时非常感激,立即将钱给了他。近日,我才发现,该电脑是陈某趁我喝醉了酒,取下我的钥匙,到我家偷拿走的。由于他将钥匙放回了我身上,致使我一直蒙在鼓里。请问:陈某是否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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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基本案情2013年8月13日13时许,被害人谢某(1999年出生)在黔江区某网吧上网时遇见其同学蒲某(2000年出生)。在聊天中蒲某得知谢某身上有600元现金,遂产生抢劫谢某钱财的想法,并将此想法告诉犯罪嫌疑人罗某、冉某,称自己与谢某是同学不好出面,由罗某、冉某出面实施抢劫,取得二人同意。三人商议决定,由蒲某负责将罗某叫到离紫藤网吧不远的一个楼梯间,并站在楼梯的下出口处,由罗某对谢某实施殴打,冉某站在楼梯的上出口防止谢某逃跑,并约定实施抢劫时蒲某不出面。后蒲某将谢某叫至离紫藤网吧不远的一个楼梯间后,罗某对被害人谢某实施了打耳光、冉某对谢某进行威胁并要求其将身上的现金拿出,谢某考虑到家庭经济困难,一直不同意将现金交给罗某、冉某。在罗某继续对谢某打了十几耳光后,谢某看见站在不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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