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现行刑诉法明确规定了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在不服一审判决时,没有上诉权,而是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抗诉。一些法律专家和学者从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主张赋予公诉案件被害人以独立的刑事上诉权。他们的理由主要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刑事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一方当事人,享有独立的刑事上诉权;而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也是当事人之一,理应享有当事人的一切权利,包括独立的上诉权。二是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刑事案件的受害者,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均受到了严重的侵害,赋予其上诉权有利于惩罚犯罪,保护被害人自身的…  相似文献   

2.
刑事被害人是刑事案件中遭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侵害、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分别在第40条、第84条、第88条、第145条、第155条及第182条等多处以法律条文形式固定了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为了加强对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刑事诉讼法将被害人的诉讼地位从诉讼参与人上升为“当事人”,在公诉案件中被赋予以提出抗诉权、上诉权,允许当庭向证人、被告人发问,提出诉讼主张等权利。这是我国刑事诉讼立法的一大突破,也是与刑事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的特殊身份相适应的。在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代表…  相似文献   

3.
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是否应当被赋予上诉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是否应当被赋予上诉权李文健,陈海光按照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的上诉权因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而不同。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当事人,有独立的上诉权;公诉案件中,由检察机关行使公诉权,被害人不是当事人,因而被害人对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不...  相似文献   

4.
被害人诉讼当事人地位探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因被害人与案件结局有实体上的直接利害关系,案件结局涉及被害人利益的维护,所以赋予被害人当事人地位是合理的.既然被害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那么若让其被动地接受别人为其安排的诉讼结局,而其对自身利益的维护无能为力,则其主体地位就会受到贬损,这不符合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因而,必须使被害人作为诉讼主体充分、有效的参与诉讼.而在诉讼的各角色中,只有当事人地位有此功能,所以赋予被害人当事人地位是必要的.这一合理性与必要性便构成了赋予被害人当事人地位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5.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案件,除死刑案件以外,实行二审终审制。也就是说,一个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当事人不能再行上诉。因此,是否赋予公诉案件被害人对一审裁判的上诉权至关重要。为维护刑事被害人自身的合法权益,保证其诉讼权利的完整性和实现司法公正,同时也对司法活动进行有效监督,本文认为赋予公诉案件被害人上诉权是完全必要的。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6.
加强对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保障已成为现代刑事诉讼发展的重要趋势,而上诉权是维护被害人利益的一项重要权利。本文对赋予公诉案件被害人上诉权的必要作了探讨,对否认赋予被害人上诉权的观点作了分析,并对公诉案件被害人如何行使上诉权进行了程序设计。  相似文献   

7.
尽管被害人也是公诉案件的当事人,但法律赋予被害人的权利并不完整.并且从我们司法实践的操作来看,被害人在整个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审判的过程中往往处于一个次要的地位,这致使被害人经常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其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本文将从我国刑事法律体制中被害人的地位和现状谈起,并对被害人的诉讼参与权、上诉权及被害人刑事法律援助等方面制度的构建进行了思考,建议在我国尝试强化被害人陈述对案件的影响、赋予被害人上诉权、完善被害人刑事法律援助.  相似文献   

8.
一、被害人具有诉讼当事人地位 (一)被害人是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他与案件结局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被害人为了使犯罪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惩罚,具有积极主动参与诉讼的要求和愿望,以期望对己有益的结局。  相似文献   

9.
来信编辑同志: 在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没有提出抗诉,而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提出上诉。对于这种情况,人民法院是否按照上诉案件受理?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有无上诉权?请给予解答。甘肃省武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王存才复信王存才同志: 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没有权利提出上诉。如果他们提出上诉,人民法院也不能按照上诉案件受理。理由  相似文献   

10.
一、关于适用刑事回避的理由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的四种回避理由,存在明显不足,还应当明确规定:(一)系本案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的。(二)与本案被害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因为,被害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如果司法人员是本案被害人,就不能保证公正断案。或者,司法人员是被害人的近亲属的,也有可能失去公正立场,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处理。即使他能够公正地处理案件,也不能消除被告人一方和群众心中的疑虑,于诉讼进展不利,并可能影响诉讼结果的权威性,如果司法人员与本案被害人有其他关系就可能影响公正处理  相似文献   

11.
《四川审判》2002,(4):58-58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的民事判决而提起上诉的案件,均要预交上诉费,特别是财产争议案件,因按争议的标的额计算,可能高达儿千上万元。、一些当事人虽不满于判决,但因惧于缴纳上诉费用而放弃上诉,或转求于申诉,故二审法院上诉费的收取直接关系到当事人上诉权的行使。  相似文献   

12.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是指自己的人身、民主、财产等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正确对待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确保其诉讼权利,是一个理论上颇值得研究又是一个在实践中非常重要的问题.要研究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应该首先明确他的诉讼地位.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不是当事人,而仅属于诉讼一方的诉讼参与人,这是因为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已经超越了被害人合法权益的范围,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权利已经属于国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控诉职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参与刑事诉讼.同时,公  相似文献   

13.
杀人犯罪人参与刑事司法是指在情节严重的杀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尚未死亡的前提之下。对于在案件中杀人犯罪被害人死亡的情况自然主动被排除在情况之外。而对于杀人犯罪案件中杀人犯罪被害人尚未死亡的情况下,犯罪被害人是同犯罪人最了解案件发生的原因、案件经过以及产生的后果等情况。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刑事司法的最终目的不就是为了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和对犯罪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惩处。首先,这是犯罪被害人作为刑事诉讼主体和当事人地位的必然要求;其次,犯罪被害人在整个刑事司法过程中的地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程序原则的基本原则;同时,这也是恢复性司法模式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4.
二审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包括上诉和抗诉的刑事案件。所谓上诉案件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决,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提请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案件,上诉案件的审理,适用第二审程序,它是我国刑事诉讼中贯彻党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政策的一项重要法律保障,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审判制度,它对于发现、纠正和防止各种错误,保证办案质量,准确地惩罚犯罪,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崔静 《天津检察》2008,(1):38-39
近年来,量刑建议在一些基层检察机关已经进行了大量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在司法实践中,量刑建议均是由检察机关提出的,而作为刑事诉讼当事人的被害人则往往处于被忽视的地位。事实上,被害人作为刑事犯罪的受害者,对犯罪所造成的损害有最深刻的感受,与案件处理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不仅具有获得经济赔偿或补偿的欲望,而且更有着对犯罪人受到法律惩罚的要求。因此,被害人进入刑事诉讼,享有对刑事诉讼的参与权,并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出量刑建议,应该说具有天然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提高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审民事、行政案件立案工作效率,保障当事人的诉权,方便当事人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实行委托高级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当事人提起上诉及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度。具体通知如下:第一条高级人民法院在向当事人送达第一审裁判文书的同时送达《当事人提起上诉及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等事项的通知》。第二条当事人收到《当事人提起上诉及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等事项的通知》后,未在规定的交费期间预交上诉案件受…  相似文献   

17.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皖高法[1998]82号《关于发回重审后原审时未上诉一方当事人提出上诉应否交纳案件受理费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这里所指重审后又上诉的,是指原审时提出上诉的一方当事人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包括原审时未上诉而重审后提出上诉的当事人。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  相似文献   

18.
以未交纳一审诉讼费为由限制当事人上诉的做法应予制止近几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一种限制当事人行使上诉权的现象,就是有的一审法院对民事、经济案件判决后,对有当事人上诉的要求该当事人在预交二审诉讼费的同时一并付清一审判决书中确认其应负担的诉讼费,否则不报送二...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事上诉制度在立法上存在诸多问题,比如,上诉不加刑原则保障部不充分,立法没有赋予被害人独立的上诉权,上诉审中随意发回重审现象突出,上诉程序中不开庭取代开庭审理成为原则,严重违背了我国的刑事诉讼立法精神.导致许多案件终审不终,反复重审,浪费恶劣诉讼资源,同时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法院的权威.  相似文献   

20.
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上诉审,主要有两重功能:一是对当事人的诉请进一步作出法律上的确认、修正或否定;二是对原审裁判予以评价。基于此,民事上诉审应当有一个审理范围的界定。在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条文中,关于民事上诉审审理范围的规定只有第151条的简单表述,而审判实践中这方面出现的问题却比较复杂。面对这些问题,法官和诉讼当事人的认识和操作至今不甚一致,导致有些案件审理效率不高,处理结果有失公正。因此,准确把握上诉审的审理范围,有助于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确定民事上诉审审理范围…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