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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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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北政报》2023,(6):3-7
<正>鄂政办发〔2022〕49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关于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11月20日——关于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就业形态、平台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深入推进我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相似文献   

2.
本刊记者 《乡音》2023,(4):17-20
<正>齐为民: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全国政协委员,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党组书记齐为民在调研中发现,随着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不断扩大,这个群体的权益维护问题愈发受到关注。他建议,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职业保障,赋予新业态劳动者在平等就业、  相似文献   

3.
“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互联网+”背景下涌现了许多新兴业态,带动灵活就业迅速发展,同时也引致了一系列现实问题。从生产力视角概括我国灵活就业的主要特点、从生产关系视角分析灵活就业问题及其成因对保护劳动者权益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研究发现,当前平台垄断使劳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劳动关系模糊化使平台容易设法逃避劳动保障和社会责任。在新发展阶段,要发挥“有为政府”之责,加强对垄断行为的监管力度,引导企业建立人性化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4.
李雄 《理论月刊》2022,(10):129-138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从集体劳动权的角度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议价能力”,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是一个重要突破口。同时,对新就业形态中的工会组织,要置于新时代中国特色劳动关系发展和治理这一宏大背景中全面考察和把握。新就业形态是出题者,工会组织是答题者。工会组织要在新就业形态中高质量开展工作,就要实现工会组织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工会组织需要在价值导向上加强政治引领,在统筹协调上厘清两个基本关系,在具体工作上破解两大难题,为工会组织更好地适应新就业形态、更好地维权和服务、更好地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理论准备、制度支撑和实践经验。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随着新就业形态迅猛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文章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从工会视角提出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的应对之策,力求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工作及其研究提供新思路。  相似文献   

6.
在新就业形态下,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保障直接影响着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目标,对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文章旨在梳理关于新就业形态下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保障研究的相关理论成果,并从构建平台经济、劳动者、政府、社会四个角度出发,利用双因素理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问题进行保障因素和激励因素分析,提出了构建“四位一体”利益共同体的观点,以及促进新就业形态下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保障发展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7.
<正>每年夏季,劳动者的“高温权益”都会成为热点话题。如今,国家和各地政府对保护劳动者的“高温权益”越来越重视。然而,由于理解上的偏差、新就业形态的出现及其他原因,有些用人单位仍然对如何保护劳动者的“高温权益”存在不少误区。  相似文献   

8.
黄婧薇 《半月谈》2021,(2):17-19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所谓“新就业形态”,是指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特别是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就业市场新样态。新就业形态之“新”,最主要是由于其呈现出五化新趋势:劳动关系灵活化、工作内容多样化、工作方式弹性化、工作安排去组织化、创业机会互联网化。这些变化,对广大劳动者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也考验着政府部门的应变能力。  相似文献   

9.
于凤霞 《群众》2020,(12):21-22
稳就业不光要稳住存量,更要拓展增量,特别是要善于从新业态、新模式中挖掘就业潜力。如今,平台经济正为全球经济复苏和社会进步注入新的活力,基于网络平台出现的新就业形态越发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2016—2019年连续四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提出要积极发展新就业形态,从“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扶持”,到“运用‘互联网+’发展新就业形态”。今年,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政策更是直接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重视并释放平台经济对于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的重要作用,在当下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0.
张宏如  马继迁 《群众》2023,(14):55-56
<正>新就业形态是建立在互联网等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和数字经济等产业革命基础上,伴随着消费升级迭代而出现的就业新形态,是就业体系的结构性变化。新就业形态已成为未来就业的重要方向。作为新生事物,新就业形态正不断呈现新变化,新变化导致传统监管等不匹配,不匹配产生诸多新风险,叠加变迁性和转轨性社会问题,“风险共生”现象凸显。因此,加强对新就业形态的风险治理成为必然趋势和迫切要求。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武汉市新就业形态快速发展,成为促进武汉稳就业的新动力。但同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也面临挑战。究其原因,一是现行劳动保障制度顶层设计滞后;二是行业管理存在短板。要解决这些问题,除国家层面作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外,武汉市需要积极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探索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等制度;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和规范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职能优势。  相似文献   

12.
方长春 《群众》2020,(4):12-13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运用,以及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网红经济”等新经济形态的兴起,电商、兼职文案、网约车、电子竞技师、快递、外卖等各种新型就业形态不断涌现,新就业形态不仅成为就业增长的重要渠道、“稳就业”的重要发力点之一,而且还将积极作用于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正因为如此,新就业形态得到了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这一概念连续多次出现在各级政府工作报告中。党的十九大以来,江苏省围绕实现“更高质量就业”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新就业形态在新增就业、吸纳传统产业溢出劳动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不过在新就业形态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进一步激发新就业形态在吸纳就业方面的潜能变得越来越迫切。  相似文献   

13.
赵炜 《人民论坛》2023,(1):66-69
随着技术进步和就业领域的扩展,数量庞大的青年劳动者选择进入以灵活化为基本特征的新就业形态领域就业和工作。新就业形态的不确定性和新工作场所特征的灵活性对青年群体来说挑战和机遇并存。只有在大力推进新业态经济的同时,建立更广泛的社会对话机制,创新推出适应数字时代的劳动规范和标准,为其建立更加通畅和宽阔的职业发展通道,才能保障新就业形态和青年群体相互成就。  相似文献   

14.
翟传豹 《群众》2013,(7):71-72
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之源、稳定之基。近年来,淮安市坚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目标优先部署,大力实施“优质、稳定、便利”为重点的就业民生幸福工程,以实际行动落实十八大提出的“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新要求。连续三年,全市城镇就业总量年均增长11%,城镇登记失业始终控制在3%以内,劳动者参加各类就业创业培训人数保持在4万人以上,促进了招商项目的引进、发展成果的共享。  相似文献   

15.
<正>粤人社规〔2022〕1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中级人民法院、总工会,省有关单位: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迅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以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网约货运驾驶员、互联网营销师、快递员等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快速增长,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消费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  相似文献   

16.
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问题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引导自由职业者、多重职业者、创业式就业者稳定就业,为新生代劳动者提供更多就业选择。但是,新就业形态也面临着基本权益、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等方面的不足。对此,应完善法律法规、健全社会保障、延伸职业培训,确保新就业形态持续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7.
劳动法视角下我国非正规就业者的权利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琦 《湖湘论坛》2009,22(4):104-108
非正规就业能满足企业灵活性用工、降低用工成本的需要,也是吸纳劳动者就业的一种重要就业形式。现行劳动法律未能对非正规就业予以规制,非正规就业劳动者不能享受与正规就业者相同的劳动权利,因此,应扩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主体范围,将“非标准劳动关系”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制定非正规就业的专门法律法规,为非正规就业者提供法定的权利保障。  相似文献   

18.
刘洪 《群众》2023,(3):29-30
<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高度关注新业态发展,坚持网上网下结合,做好新就业群体的思想引导和凝聚服务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要加强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兴化市全力打造“兴新向荣”党建品牌,组织实施红色领新、组织覆新、固本强新、赋能促新、关爱暖新、发展有新六大行动,不断提升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凝聚经济社会发展“新”力量。  相似文献   

19.
正宁政办规发[2021]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灵活就业是指与标准用工相对应的一种就业形式,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就业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为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 2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支持劳动者多渠道灵活就业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20.
新就业形态的类型特征与发展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理解新就业形态的关键不只是新技术、新经济和新业态,而是随之而来的劳动关系的变化,以及与之相关的劳动方式的变革。根据劳动关系的"新"和劳动方式的"新",新就业形态可划分为三大基本类型:以"去雇主化"为典型特征的新就业形态(Ⅰ型)、以"多雇主化"为典型特征的新就业形态(Ⅱ型)、以标准劳动关系下劳动方式的新型化为特征的新就业形态(Ⅲ型)。新就业形态亟待克服的主要短板是由劳动关系的"新"所导致的,其中最为突出表现是I型新就业形态中的"去雇主化"带来的劳动者法律身份认定和权益保障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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