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安理会全称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它在联合国6个主要机关中占有首要的政治地位,是联合国体系中唯一有权采取行动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关,在和平解决争端和维持和平与制止侵略方面它行使着重要的职能.最初,安理会由中国、法国、苏联、英国和美国5个常任理事国和其他6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60年代初,由于联合国会员国的增多,非常任理事国增加到10个. 否决权是安理会表决制的核心.联合国宪章第27条规定,安理会的表决程序是:(1)关于程序事项以外的一切事项的决定,应以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决定之,其中应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的同意票在内;  相似文献   

2.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表决程序及结果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表决程序及结果的分析盛红生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现由15个理事国组成,其中常任理事国5个,非常任理事国10个。在联合国6大机关中,安全理事会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负有主要责任。为确保这个执行机构得以正常运作而又不损害5个常任理事国的根本利...  相似文献   

3.
否决权常被誉为大国手中的权杖,集体安全机制运作的制动机器。其既是当前联合国改革的重点,也是日本等国觊觎常任理事国宝位的醉翁之意所在。面对当前日本接二连三的争常举动,否决权已成为讨论的焦点。中国是否具有否决权?应如何沉着应对日本争常问题?带着这些引起了激烈争论的问题,本文拟通过对否决权从各个角度深入理解,以求全面地认识否决权制度,从而在此基础上,认真反思并正确使用作为常任理事国的中国手中所拥有的权利。  相似文献   

4.
联合国的改革问题已成为 2 0 0 4年联大各与会国元首 (政府首脑 )及代表们发言的三大主题之一。本文在依次对“第 5 9届联大的改革风云”、“安理会改革谁主沉浮”和“否决权制度的玄机何在”等问题予以分析后 ,就安理会的否决权制度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度提出了七个独到的综合性见解。  相似文献   

5.
在联合国中,常任理事国的双重否决权作为一项十分重要或者说二战后必不可少的基本制度已经为这个世界秩序的稳定与和平贡献了巨大的力量。但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小国住入联合国,这项明显违反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大国特权"越来越受人诟病,甚至有很多国家已经提出废除这项制度的建议。双重否决权的利弊不能一概而论,但是它的重要性在这个依然"硝烟四起的世界"中不言自明。  相似文献   

6.
吴燕妮 《法学评论》2015,(3):116-125
联合国制裁措施已有数十年的历史,其能够在成员国内得到良好执行是联合国制裁措施有效的根本。我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遵守并执行安理会制裁决议应是题中之义。但我国是一个特殊的多法域国家,执行联合国制裁措施,就必然意味着需要在不同的法域获得一致的协调。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执法中的争议和实践进行考察就可以看出,无论是立法模式的选择、与特区基本法的协调以及立法实效,都对我国执行联合国制裁措施提出了一定的挑战。因此,探索如何建立切实可行的法域间协调,成为我国执行联合国中制裁措施长效机制建设的关键。  相似文献   

7.
5月30日,德国柏林,中国驻德国大使吴红波在中国使馆接受德国《日报》(星期日版)专访。在近三小时的采访中,吴大使就中国政治体制,中国在维护人权、保障新闻和言论自由、保护知识产权领域所做的努力,西藏政策及德媒体涉华报道等详细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仅仅一天后,美国纽约,吴红波的身份发生重要改变,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任命他担任联合国负责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副秘书长。根据联合国惯例,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的人不能出任联合国秘书长,但可以出任联合国副秘书长。在联合国副秘书长中,五常国家都有  相似文献   

8.
联合国及其安理会为了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专门设立了“维护和平行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尤其是冷战结束后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维和行动是联合国对于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做出的重要贡献.维和行动是联合国为了实现《联合国宪章》中“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这一宗旨采取的重要手段,在国际社会和平与安全领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全,是中国的外交目标和外交手段.本文通过介绍维和行动的基本概况和历史轨迹,安理会所面临的挑战,以及中国参与其中所采取的行动这一线索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9.
正从世界各国领导人云集的APEC会议能看出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分量越来越重了,我们国家的话语权越来越大了,国际影响力也不仅限于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了。为了开好这个国际盛会,北京和周边地区作出了巨大努力。如同逢年过节家里迎客主人总要收拾一下院子、打扫一下房间一样,我们把最好的东西拿出来待客,这是咱们中国人的美好传统。现在,人们爱吐槽,其实也就是调侃一下,娱乐娱乐嘴巴,心里都是支持国家  相似文献   

10.
“9·1 1”事件后 ,安理会随即通过三个反恐决议。这些决议主要涉及《联合国宪章》第2 7条 (大国协商一致原则 )、第 3 9条 (安理会管辖权确立 )、第 41条 (安理会的非武力措施 )、第 42条 (安理会的武力行动 )和第 5 1条 (会员国单独或集体自卫权 )。这些决议证明了联合国解决危机的作用 ,也暴露了联合国在控制武力使用方面的局限 ,还提出了一些值得思考的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1.
《联合国宪章》第27条规定:一、安全理事会每一理事国应有一个投票权。二、安全理事会关于程序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决之。三、安全理事会对于其他一切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之同意票决之;对于第六章及第五十二条第三项内各事项之决议,争端当事国不得投票。  相似文献   

12.
<正> 众所周知,苏联是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又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五常任理事国之一。由于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联合国体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所以,1991年末苏联的解体给联合国和国际社会带来了一个严重的政治与法律问题,即苏联在联合国和安理会中的席位继承问题。目前,在国际组织会员国的席位继承方面,并不存在普遍接受的国际法规则。在布莱尔利看来,依据一般国际法的原则,就效果而言新国家可以继承被继承国的条约义务,但是这些原则并不适合用于国际组织的会员国席位问题。那么,关于苏联在联合国和安理会的席位继承问题,从国际法上究竟应如何看待,本文拟作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3.
联合国自成立以来一直关注死刑的问题,先后通过了一系列国际公约与会议决议,尤其2007年“暂停死刑执行”决议的通过,对世界死刑废止进程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中国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之一,仍然在法律中保留着死刑以及实际执行死刑。如何应对死刑废止全球化的趋势,是刑法学界与司法界共同面临的问题。应从联合国公约决议关于死刑规定的流变入手,在解读相关条约决议的内容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提出刑事立法与司法上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4.
北京时间5月8日早晨6时许,北约悍然从三个方向,用5枚导弹轰炸了我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致使我国同胞3人死亡,20余人受伤。对北约的这一暴行,我们仅仅谴责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我们该怎么办?他们为什么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攻击一个联合国常任理事国?难道他们真是疯了吗?记者以电话方式  相似文献   

15.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对《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争倒(建议表决稿)》表决之前,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分歧意见较大的第42条第3款中的有关占道经营违法行为实行“暂扣物品”的规定,进行单项表决。由于赞成票未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半数,决定将“暂扣物品”的规定从该条例中删除。随后会议对该条例草案进行表决,获得高票通过。据悉,对法规草案的某一条款或某项内容进行单项表决,在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历史中尚属首次,在全国恐怕也是绝无仅有.堪称立法民主进程中的可贵创新,彰显了立法的科学、民主精髓,有益于提高立法质量。更体现人民的意志。  相似文献   

16.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重要司法机构,它的总部设在荷兰海牙的和平宫内,由15名不同国籍的独立法官组成。他们由各国政府委派的著名国际法专家提名,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分别获得多数赞成票后才可当选,任期为9年,每3年改选5名,可连选连任。按照规定,15名法官“应能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及主要法律体系”。院长和副院长的任期均为3年。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席位后,多年没有推荐候选人参加国际法院法官的选举。1985年,倪征(日奥)当选国际法院法官。1994年,倪退休后,史久镛被48届联大选为国际法院法官(现任国际法院院长)。  相似文献   

17.
关于国际联盟和联合国否决权使用问题的争论从未停止过。国际联盟中否决权的滥用给了联合国深刻的教训。"大国否决权"制度对于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也一定程度上使联合国改革陷入了困境。本文试图从否决权存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分析,并对否决权的运作进行体制、结构、政治与实践层面的考量,对国际联盟和联合国框架之下的否决权运作进行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18.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中国海权策略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出现后,海权在国际范围内出现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为了新增的权利,海权行使者(不一定是国家)必须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另一方面,在海权竞争中,已不再完全由“枪杆子”说了算,一个主权国家在世界海权竞争中的地位,无论是科技、航运、海洋产业或是环境保护,说到底都和每个国家政府对应出台的激励政策和配套措施有关。  相似文献   

19.
目前,国际社会关注的头等大事当数联合国改革了。国际社会普遍认为,联合国改革应该达到以下目标:继续确保联合国多边“政府组织”的性质,在处理地区和全球热点问题中发挥主导作用;正确运用安理会集体安全机制,有效应对由恐怖主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所带来的非传统威胁。此外,联合国改革的目标,应不仅仅限于在世界安全问题上发挥更大作用,也应在全球经济和社会发展上发挥其应有的影响。针对这样的目标,联合国改革的范围将会是十分广泛的,但其中最核心、最敏感也因此最受广泛关注的问题则是安理会的改革。  相似文献   

20.
联合国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可以发挥不次于其诉讼管辖职能的作用。根据《联合国宪章》(以下简称《宪章》)第96条和《国际法院规约》第65条第1项的规定,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可以请求国际法院就任何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经联合国大会授权,联合国其他机关或专门机构,也可以请求国际法院就其工作范围内的任何法律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国际法院对于这种请求,得发表咨询意见。但在实践中,联合国大会、安理会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对国际法院的咨询职能的利用却是有限的。因此,有学者认为“国际法院的咨询权是一个未…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