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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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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欧盟法中的商标权权利穷竭原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赵西巨 《法学论坛》2003,18(2):83-90,82
欧盟的货物自由流动原则与商标权的地域保护存在内在冲突。为了解决冲突 ,欧洲法院通过诸多判例在欧共体条约第 30条和欧共体商标指令第 7条法律框架下导入、发展、完善了商标权权利穷竭原则。欧洲法院在货物自由流动原则和权利穷竭原则下分别开设了两个例外 ,对原则和例外的解释旨在寻求商标所有权人合法权益与欧共体共同市场内的自由流动这一基本利益的平衡。贯穿在法院判决思路中的是对商标的完整性与主要功能的呵护和对欧洲一体化的极力推进。  相似文献   

2.
欧洲法院作为欧共体之最高司法机关 ,在其司法实践中大胆突破传统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 ,为欧共体司法制度的确立与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欧洲法院通过其扩张性的司法解释 ,在确立了其自身的“宪法法院”地位的同时 ,成功地解决了欧洲法院与成员国司法机关之间和欧共体法与成员国国内法之间的关系问题 ,而该问题的解决对欧共体法能够在所有成员国得到统一的解释和适用具有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海牙上诉法院在ParfumsChristianDior,SAv.Etos ,BV案中对来自共同体市场外的商标商品的平行进口问题进行了解释。在本案的判决中 ,荷兰法庭适用了《欧洲商标指令》(theEuropeanTradeMarksDirective)第 7条 ,《统一布鲁克斯商标法》(theUniformBeneluxMarksAct)第 13条A款 ,《欧洲共同体条约》有关商品自由流动条款以及欧洲法院现存的判例法。荷兰法庭最关心的是各成员国商标法的充分协调问题。这在商品首次销售后商标权人权利用尽方面显得特别敏感。这是平行进口案的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4.
一欧洲共同体法,作为一种新型的国际组织法,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已逐渐形成一个具有某些特色的法律体系。它不仅调整共同体成员国之间的关系,也调整成员国公民以及法人之间的关系,赋予他们权利并施加义务。因此,在处理共同体法与成员国法的关系上,不能完全适用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和原则。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际法规则能否自动、直接在国内法律秩序中产生法律效力;二是当国际法规则与国内法规则发生冲突时,何者优先。欧洲法院经过长期的司法实践,确立了处理共同体法与成员国法关系的两个原则,即直接效力原则和共同体法优先原则。  相似文献   

5.
欧盟商标法律制度的协调机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在欧盟,既有各成员国国内的商标法律制度,又有欧盟的跨国商标法律制度即共同体商标条例,并设有将这两种商标法律制度协调运行的机制。该机制的核心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优先注册权制度,即在一成员国有效的商标,或者同时又是共同体商标,权利人可以享有将同一商标在相同商品或服务上优先注册共同体商标的权利,或者优先注册其他成员国国内商标的权利;二是转换申请制度,即共同体商标的申请人或所有人在其申请失败或其商标失效时请求将该申请或商标转换成国内商标申请的情况;三是共同体商标特有的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制度。欧盟所建立的这种复式商标法律制度及其协调机制,对于“一国两制”下的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四法域商标法律制度的协调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6.
论欧共体法与成员国法的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曾令良 《法学论坛》2003,18(1):79-87
欧共体法是国际法律秩序中一种新型的法律体系 ,从而欧共体法与成员国法的关系不同于一般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虽然建立欧盟的基本条约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但是欧洲法院大量的判例表明 :无论是欧共体的第一级法律渊源 ,还是第二级法律渊源 ,都可能在成员国具有纵向的和横向的直接效力 ;当欧共体法与成员国法发生抵触时 ,前者优先。  相似文献   

7.
王宏 《知识产权》2006,16(3):53-55
IMS Health v NDC Health一案是近两年来欧洲法院审理的涉及知识产权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典型案件之一.法院对何种情况下权利人拒绝许可行为构成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等问题给出了指导性意见.通常情况下,欧洲法院对成员国知识产权法给予尊重,但是,当知识产权被滥用以致影响成员国间正常贸易与自由竞争的时候,后者将优先得到保护.在欧共体各成员国知识产权法尚未统一的情况下,欧洲法院通过司法审判,已经较为成功地将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纳入共同体竞争法约束之下.  相似文献   

8.
商标权是一项极为重要的知识产权,特殊声誉商标因其巨大的经济价值而倍受世人注目。1988年欧共体发出了商标调适指令,要求各成员国在1992年据指令完成国内商标法的修订工作,到1994年,欧共体各国均已完成修法。1993年12月,欧共体又颁行《共同体商标条例),并于1996年4月施行。最近,欧洲联盟又进行扩大,将匈牙利等东欧十国吸收进欧洲联盟,另有一些欧洲国家也在申请加入欧洲联盟。因其成员经济的发展水平和成员众多,可以预见,《共同体商标条例》所规定的商标制度将对世界商标法律制度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1993年《商标注册条约》…  相似文献   

9.
初步裁决程序作为一种独特的法律机制 ,对欧共体司法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初步裁决程序渊源于一系列法律文件 ,主要包括欧共体的基础条约和欧共体法律框架下的一系列公约。对于初步裁决的请求机构 ,欧洲法院采纳所谓的“功能论” ,即按照某机构是否行使着“法院”或“法庭”的功能作出裁量。初步裁决作出后 ,对请求裁决的成员国的法院或法庭产生拘束力。  相似文献   

10.
欧洲法院关于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实践是欧盟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欧盟法律制度下,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可直接获得司法救济,只要后者能证明其所遭受的损害可归因于共同体机构或雇员。与大多数国内法相关实践相同,欧洲法院在涉及作为公权组织的共同体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问题方面,一般采用“过错责任”原则。考虑到共同体机构的立法行为往往涉及经济政策的选择,欧洲法院就可归因于共同体立法行为之赔偿责任确立了一般性标准。  相似文献   

11.
欧盟商标反淡化法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现代商标反淡化理论起源于欧洲,欧盟(欧共体)1在统一和协调各成员国商标立法时.继受了该理论.《欧共体商标条例》第9条规定:"1.共同体商标应赋予商标所有人以下专用权: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任何第三方未经许可在贸易过程中:……(c)将任何与共同体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使用在与共同体商标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不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如果共同体商标在共同体内享有声誉,且该标志的使用将无正当理由地利用或损害该共同体商标的显著特征或声誉."  相似文献   

12.
宋红松 《知识产权》2003,13(3):38-43
2002年6月18日,欧洲法院(The EuropeanCourt of Justice 简称ECJ)对著名的飞利浦诉雷明顿案(Koninklijke Philips Electronics NV v RemingtonConsumer Products Ltd)做出了判决。这一判决确立了外观设计或商品外形可以多大程度的受到商标法保护的法律标准,从而被欧洲法律界认为是该领域的一个里程碑式的判例。我国商标法在2001年10月27日修改之后,也增加了保护三维商标的条款,并且在商标法第12条中规定了不得作为三维商标注册的商品形状的范围。我国商标法中这些有关三维商标的条款多借鉴自《欧共体理事会协调成员国与商标有关法律…  相似文献   

13.
欧盟知识产权保护与货物自由流动原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知识产权保护与欧盟内部市场的货物自由流动存在内在的冲突。欧洲法院在一系列的判例中阐明了解决它们之间冲突的三项原则 ,即知识产权的存在与使用二分法原则、权利用尽原则和特定主题原则。其中二分法原则构成了解决冲突的法律基础 ,权利用尽原则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核心原则 ,而特定主题原则是对权利用尽原则适用于不同知识产权时产生的局限性的补充。  相似文献   

14.
欧洲法院在审查欧共体机构行为的过程中 ,处理了许多有关欧共体法的问题 ,特别是明确了欧共体机构法令的含义 ,发展了欧共体条约中的法令种类 ,保护了欧共体机构、成员国、以及自然人和法人免受不法的欧共体机构法令的侵害。  相似文献   

15.
随着2002年元旦,即欧元全面取代欧共体各成员国主要货币的日期到来,欧洲一体化的法律问题已经成为人们集中关注的重要课题。作为欧共体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集联邦法院、宪法法院、行政法院、雇员行政法庭和普通民事法院等职能于一身,对欧共体法律事务享有非常广泛的强制管辖权。这构成了欧共体区别于其他国际组织的最显著的特点之一。在近半个世纪的司法实践中,欧洲法院积极利用其管辖权,创造性地解释法律,填补法律漏洞,为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发展做出了重要…  相似文献   

16.
美国的商标平行进口问题被认为是采纳混合权利用尽原则(hybridexhauscionprinciple)来解决的,这不同于国际权利用尽原则和国内权利用尽原则,也与欧盟采纳的区域权利用尽原则不同。研究美国的商标平行进口问题有两个方面的现实意义,第一,有利于我国企业的产品出口和海外发展。因为美国国内是全球最大的市场之一,并且我国一些企业已经开始在美国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进行商业扩展,共用一个商标标识的情况经常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必然会出现商标的平行进口问题。第二,美国的商标平行进口的有关法律和  相似文献   

17.
一 成员国公共管理的欧洲化欧洲共同体是一个法治的共同体。①欧洲法院的这一规定不仅表明,共同体是以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为依据的②,而且也使人注意到一个事实,共同体在本质上是一个立法的共同体③。共同体工作的重点是制定法律规范,首先是与共同体原有的法律一道构成共同体法律秩序的法规和方针。相反,共同体的机构,特别是委员会在具体情况下也行使共同体法律的职权是有限的。④原则上,共同体法的执行权隶属于各成员国的行政管理机构。⑤这种工作早已不再仅仅是专家们的事了。现在共同体法几乎对政治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提供了“…  相似文献   

18.
美国的商标平行进口问题被认为是采纳混合权利用尽原则(hybrid exhaustion principle)来解决的,这不同于国际权利用尽原则和国内权利用尽原则,也与欧盟采纳的区域权利用尽原则不同。研究美国的商标平行进口问题有两个方面的现实意义.第一。有利于我国企业的产品出口和海外发展。因为美国国内是全球最大的市场之一,并且我国一些企业已经开始在美国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进行商业扩展。共用一个商标标识的情况经常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必然会出现商标的平行进口问题。  相似文献   

19.
欧洲法院与欧共体环境法的发展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 欧洲法院在欧共体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欧共体是通过条约形式建立起来的、具有超国家性质的区域性国际组织。欧共体法院 (简称欧洲法院 ,theEuropeanCourtofJustice)是欧共体四个主要机构之一 ,其职能是解释和适用欧共体条约 ,确保欧共体法在各个层次得到遵守。法院由成员国一致同意任命的 15名法官和 9名大律师 (AdvocatesGeneral,AGs)组成 ,任期六年 ,每三年补选一次 ,可以连选连任。法院院长从法官中选举产生 ,任期三年 ,也可以连选连任。欧洲法院的管辖权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第一 ,受理欧…  相似文献   

20.
毛丽华  刘燕 《法制与社会》2012,(32):100-101
商标权平行进口是法律问题,也是国际贸易问题,对于商标权平行权进口理论界一直存在很大争议,应用商标权权利用尽原则解决商标平行进口问题陷入了困境,应用知识产权领域的地域性原则解决商标权平行进口又处于不安定的状态。本文通过逆向思维的角度来考虑商标权平行进口问题,商标权平行进口其实是对权利的限制,而权利的限制的本质在于利益的平衡发展,从利益平衡原则的框架下,来分析商标平行进口及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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