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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红树林是沿海地区一种极其有重要价值的自然资源。海南省作为我国红树林分布的主要省区之一。更应该重视其立法保护工作,使海南省红树林的保护工作纳入一个常态下的法治轨道。本文以立法的角度分析了海南省红树林资源的保护,针对在分析得出的立法缺陷,相应地提出的了对海南省红树林保护立法的意见。  相似文献   

2.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价值取向和立法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从环境法学角度看,是通过制定合理、科学、可行的规则来激励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行为,协调其背后各方利益之间的关系,以实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公平目的的制度。环境权与生存权、发展权都是人类同时追求的正当人权,但这些权利在现实中往往存在矛盾之处,有效解决环境权与生存权、发展权三者间的矛盾是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设立的根本动因,也是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在法理学意义上的价值归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推进关键在立法,其立法可采取基本法与单行法并举的立法模式,尽快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法》基本法和专门领域、专门类别的生态保护补偿单行法;立法内容上应明确生态保护补偿法律关系主体,确定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和方式,完善生态保护补偿的程序,规范生态保护补偿的监管。  相似文献   

3.
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最大限度的发挥矿产资源的经济价值,并保护其生态价值不受损,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这就是矿产资源保护的基本涵义。从目前我国矿产资源现状来看,其资源量在不断的减少,但是需求量在不断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矿产资源的保护的重要性就越来越突出。要想真正实现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就必须要通过刑法立法来对其进行规范和约束。本文主要阐述了我国矿产资源保护刑事立法历程,分析现阶段刑法规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对其进行完善的构想。  相似文献   

4.
新疆作为国家的五大牧区之一,草原的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着草场退化、沙化等现象,对草原经济的发展有着长远的影响.本文从新疆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出发,指出目前新疆草原生态保护的现状与问题所在,提出从立法、执法方面完善新疆草原生态环境的意见与建议.  相似文献   

5.
如何遏制生态破坏、实施生态保护、加强“生态省”建设,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严肃、迫切的问题:本文主要通过对浙江省生态保护立法的实证分析,建议构建浙江省环境立法可持续发展评估机制,以期从理论和实践上完善浙江省生态保护立法。  相似文献   

6.
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看,法律的发展目的在于人,也在于保护社会弱势群体。从制度层面反思中国弱势群体保护来看,社会法制愈进步,民主制度得到应有的完善,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真正得到保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愿景才能实现,也才真正体现了法律价值及立法精神中的人文关怀。  相似文献   

7.
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重要自然资源和生产资料,它承载了经济和生态环境双重价值。土地立法中长期对其生态价值的忽略导致了土地的生态灾难。本文针对我国有关土地环境权利的立法中存在欠缺,对土地环境权利的立法及完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8.
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重要自然资源和生产资料,它承裁了经济和生态环境双重价值。土地立法中长期对其生态价值的忽略导致了土地的生态灾难。本文针对我国有关土地环境权利的立法中存在欠缺,对土地环境权利的立法及完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9.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 "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我国第一次为一座山脉立法,具有首创性,<条例>的出台见证陕西地方立法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粗放到精细,由激情到理性,由慢到快再到稳,由注重速度和数量到速度与质量并重,逐步完善的过程.同时,为保护和发挥好秦岭生态环境功能加大保护力度提供了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0.
南海海洋生态补偿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生态补偿作为一种有效的经济手段在环境保护中已经得到广泛运用。随着南海海洋开发的深入,南海海洋生态环境面临巨大的压力,建立南海海洋生态补偿制度是保护南海海洋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针对我国海洋生态补偿立法缺乏的现状,应率先在南海进行尝试,构建多层次的南海海洋生态补偿法律体系,明确南海海洋生态补偿的主体、补偿的范围和补偿标准,通过开征海洋生态税等措施拓宽南海海洋环境保护补偿资金来源,并完善南海海洋生态补偿的监管机制,促使南海海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有效建立以保护南海海洋生态环境。  相似文献   

11.
张蕙  仇心和 《行政与法》2005,(11):75-77
湿地是一种特殊而复杂的生态系统,对人类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由于人口和经济的增长,其生态功能的脆弱性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更为突出。我国现行立法对于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显得严重滞后,本文通过分析湿地对人类具有的生态、经济价值,反思现行法律、法规对湿地资源保护之缺陷和不足,旨在为我国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专门法律提供有益的探索和建议。  相似文献   

12.
广西已成立了两个红树林生态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分别是北海市合浦县的山口国家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东兴市的北仑河口海洋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对红树林生态资源的保护起到了很大作用,但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文章在研究分析现实问题的同时,提出相关保护法律研究建议。  相似文献   

13.
施海智 《法制与社会》2012,(19):172-173
宁夏矿产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脆弱,矿产资源的开发与输出给宁夏带来了经济利益,也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宁夏建立矿产资源输出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保护民族地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促进经济利益格局的平衡以及民族地区生活水平的提高。宁夏建立矿产资源输出生态补偿机制,体现出法的正义、公平、秩序和利益等价值。  相似文献   

14.
在经济发展突飞猛进的今天,生态环境的保护越来越重要,尤其是城市中罕见湿地公园的生态环境,对其的保护更是迫在眉睫。本文通过对贵阳市湿地公园的生态保护进行简单的分析,以现下的经济法理论、环境法原理、可持续发展理论及已实施的法律法为支撑,从相关立法、执法、司法等几方面对贵阳市湿地公园建设中的生态补偿制度在法律构建方面提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5.
可持续发展与环境税制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发展观,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恶化趋势难以遏制,能源供需矛盾突出,严重影响了我国可持续发展的进程。在世界环保浪潮的推动下,我国环保立法、环保投资等等都有了很大发展,但在协调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关系方面,我国环境政策、环境税收措施仍然滞后,尚未对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起到其应有的抑制作用。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中国现行的税制是一个与生态环境不十分"友好"的税制,其"绿色化"程度比重不高。本文将从现行环境税制的弊端入手,对其分析,进而给出自己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6.
郑友德  李雅琴 《法学》2015,(2):76-87
随着著作权产业的发展与繁荣,著作权制度面临全球气候变暖、生态环境恶化的挑战。现行著作权制度对于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有所回应,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间接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但与激励生态文艺创新,推进创造、利用、传播、保护生态作品的绿色著作权制度的目标相偏离。因此,有必要从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出发,构建著作权制度的生态化路径,对现有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以及具体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使著作权法朝着有利于保护生态系统平衡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7.
当前美国学者对于"消极权利"与"积极权利"的讨论充满分歧。借鉴德国的基本权利类型化理论,"消极权利"与"积极权利"是关于"本权请求权"而非"权利保护请求权"的一种"类型化方法"。"消极权利"是指"要求权利相对人予以尊重与容忍的权利","积极权利"是指"要求权利相对人予以给付或作为的权利"。从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立法保护与财政支出等情况来看,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从20世纪80年代以后才开始注重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立法保护,但是政府的"积极义务"可能意味着某项"职权",并非当然对应着某项"积极权利"。  相似文献   

18.
人类要尊重生态平衡,帮助维护这个平衡,而绝不要轻易云破坏它.秦岭是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是世界物种的"基因库",是我国中部最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立法反映时代特征,具有一定的超前性.以科学的立法学理论作为立法预测、立法规划的依据,并且在立法体系、立法技术、法规名称、法律术语、法的技术性结构等方面做到科学的一.为秦岭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利用融合人文之善,创造和谐之美!  相似文献   

19.
<正> 我国在农业上同时存在着两类环境问題——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而且都很严重,成为农业进一步发展的死大障碍因素。保护农业环境的当务之急是制定一部农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规。本文仅就此略述浅见。一、农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的必要性 (一)制定农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规,是保护农业生产力的需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生态环境又是农业赖以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农业的自然生产力。但是,我国农业面临着环境灾难和生态危机。——大片农田已变成"聚污盆"。据调查,全国受工业和乡镇企业"三废"污染的农田,已超过6.000  相似文献   

20.
潘佳 《法学》2022,(4):163-178
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典化是按照理性化和系统化方式,将相应条款列入环境立法专门法典相关编章的路径选择。生态保护补偿入典有其特定的法治背景和时代诉求。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典化诠释依附于科学的内外部逻辑。内部逻辑面临的疑问是,如何看待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所处的编章位置,怎样处理专门编章内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之间以及内部制度与其他编章的关系协调;外部逻辑关注的焦点在于,法典中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何以调和其与外部单项立法的亲疏。从生态保护补偿的制度定位、功能实践、法源体系可知,将生态保护补偿主要制度安放于生态环境法典之自然生态保护编自然生态保护资金章中最为妥当。对于该章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安排,应统筹考量普遍和特殊、国家与地方、政府及市场等范畴,兼顾与关联编章之衔接。按照适度、严谨、完整的法典化愿景,生态保护补偿的主要制度将涵盖一般规定、纵向补偿、横向补偿、协议补偿和市场交易补偿等具体构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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