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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0条确立了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但对起诉主体范围之界定不够科学,且未对起诉主体顺位作出安排。在起诉主体范围方面,检察院在个人信息权益保护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应予以保留;“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过于狭窄,其他旨在保护个人信息公共利益的社会组织也应享有起诉资格,从立法协调性角度考虑并与首次确定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民诉法》第58条第1款保持一致,应将“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改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作为行政机关的国家网信部门不适宜提起诉讼,也不拥有确定起诉主体之权力,故应删除“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之表述。在起诉主体顺位方面,《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0条将检察院列于首位,这一做法与《民诉法》第58条以及《检察公益诉讼解释》第13条之规定不符,也与检察实践之具体做法相悖;应遵循检察谦抑性之要求,坚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第一顺位、检察院第二顺位之起诉主体安排;且检察院在提起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之前均应履行诉前公告程序;在独立的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之间,检察院应作何选择或会作何选择,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2.
陈卓  左玲 《法制与社会》2010,(5):282-283
公益诉讼是为纠正公益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而采取的一项司法救济措施。其在国外已被广泛接受且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诉讼制度,但是这种制度在我国尚未得到立法上的认可和理论界的一致认识,因而公益诉讼成为我国诉讼体制中的一个明显缺陷。从国外的经验和我国的国情来看,当前提起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应以检察机关、社会团体(如消费者协会)、普通公民为主体。对于检察机关、其他组织如消费者协会目前已无太大争议,对普通公民作为提起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目前尚有分歧。本文就公民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3.
欧宇 《法制与社会》2013,(20):120-121
本文以新《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公益诉讼的修改内容为背景,结合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历史与现状分析赋予公民个人提起公益诉讼的价值与意义。同时比较研究世界上公益诉讼制度发展较为成熟与完善的国家针对公民提起公益诉讼的现状及其经验,在此基础上探讨我国将公民个人列入享有公益诉讼原告资格主体的可行性,并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与缺陷、结合国内外学说与实践经验提出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4.
《慈善法》确立了慈善组织治理的“权力主导”规范模式,同时,受传统大陆法系财团法人理论和制度的影响,我国慈善组织制度虚化了捐赠人与慈善组织之间的私法关系,从而导致“权力失灵”与“权利孱弱”的双重治理困境。基于公益诉讼制度在慈善领域的适应性,慈善公益诉讼应当成为我国慈善组织治理的补充性机制。立足于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分工,慈善公益诉讼可定位为慈善组织治理的“动态衡平”机制,以避免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僭越。在慈善公益诉讼的制度构成上,应当将检察机关确立为适格原告,将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义务履行作为法院可予支持的诉讼请求,并将检察建议作为前置程序。  相似文献   

5.
新制度的建构,需要保证制度内部逻辑一贯,并处理好与已有制度间的衔接。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在制度内部关系上,需要完善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对象范围要件、解决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的冲突问题、设置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前置条件等;在制度外部关系上,需要充分发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功能,协调新旧制度之间的关系,并根据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人民检察院、社会组织等在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方面的职责顺序,确立相关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人民检察院、社会组织等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中的主体地位,妥善处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与已有制度外部间的功能重叠问题。  相似文献   

6.
姚军 《法制与社会》2013,(17):50-51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条款。这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上的重要事件,对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意义重大。但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于公益民事诉讼制度还不详尽,还有很多方面存在立法缺失。尽管如此,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表明我国公益诉讼制度正式为立法所接受,公益诉讼制度的大门已经开启。  相似文献   

7.
民事公益诉讼人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运用逻辑分析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民事公益诉讼人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主张在民事公益诉讼中取消对原告主体资格“直接利害关系”之限制,建立民事公益权利主体的拟制人格制度,对民事诉讼中与主体相关的制度提出了构想;文章通过对我国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的理论、实践、历史和现状的考察,论述了检察机关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的法律地位、诉讼目的及诉讼原则;还对公民作为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问题、对公民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限制与奖励、前置程序等问题作了相关论述。  相似文献   

8.
市场经济社会中的国家财产所有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家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是政治主体国家,不是民事主体,国家行使财产权的目的是为社会服务,不能有国家的私利。国家如何为社会服务也是在权力─—立法机构中少数票服从多数票的政治决策。所以国家财产所有权和民事主体的财产所有权是性质不同的财产所有权。国家财产所有权运行过程中的最后一环节,可能变形为企业法人所有权,但是和私有企业的法人所有权在根本性质上又有不同。  相似文献   

9.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确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但对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并未明确规定,仅规定了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文章认为公民、社会组织、检察机关均应有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三者相互构成多元、有序的民事公益诉讼提起主体。  相似文献   

10.
我国公益慈善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益慈善组织发展迅速,已逐渐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但是,我国公益慈善组织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表现在公益慈善组织准入门槛高,公益慈善组织募捐款物困难,公益慈善组织缺乏独立性,公益慈善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少,公益慈善组织法律法规不健全,公益慈善组织监督管理滞后和公益慈善组织人才匮乏等方面.消解这些问题的主要对策是:加大媒体对公益慈善组织的宣传力度,培育公益慈善组织的募捐能力,公开公益慈善组织的信息,处理好公益慈善组织与政府的关系,制定公益慈善组织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重视公益慈善组织法制建设,强化对公益慈善组织的监督,加强公益慈善组织工作队伍建设.  相似文献   

11.
《法学》2013,(7):116
编者按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第55条增设了关于民事公益诉讼的条款,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然而,由于法律条文的抽象与笼统,公益诉讼的主体、适用范围等并未明确;同时,由于种种原因,公益诉讼制度在实践中的运作状况并未达到人们的预期。为了促进我  相似文献   

12.
在本次新民诉修改的条文中,我国司法机关和特定组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按照传统的诉的利益理论,提起诉讼的原告,应当是与被侵害利益的直接利害关系人,而本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明显对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放宽了限制。在侵权纠纷日益增多的今天,公益诉讼制度应更加的完善,否则民事公益维权步履维艰。本文将从无直接利害关系人角度出发,论述公益诉讼起诉主体制度,并提出相对应的制度构想。  相似文献   

13.
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缺位与公益诉讼受关注的现实程度极不相称,其根本原因在于理论研究的分歧与对实务运行的担忧,因此,以整体公益诉讼理念为指导,打破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等部门视域的局限,适应公众迫切期望公益诉讼制度迅速建立的“民心所向”,积极探索统一公益诉讼实务运作路径,构建私权对公权制约的涵盖各类公益诉讼内容的综合公益诉讼制度,允许不特定的合法主体依据法律规定,以自己名义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维护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公益诉讼制度的正确选择。  相似文献   

14.
随着环境问题的凸显,环境公益诉讼在我国显得尤为必要,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正式立法确立了公益诉讼制度,开启了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大门,但是条文的过于原则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些问题和困惑,对于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仍然争议很大。起诉主体是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一项制度的必--件,起诉主体资格不能确定严重制约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笔者结合国外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发展经验,在分析国内环境公益诉讼主要原告主体范围的基础上,初步认为我国在现阶段乃至较长一段时期内赋予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较为妥当。  相似文献   

15.
试论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是维护公共利益的司法救济手段,要确立公益诉讼,首先要从诉讼的提起主体入手,对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原告一元化体制进行改革。本文从我国民事诉讼原告资格的现状开始分析,提出民事公益诉讼原告多元化的理论依据,进一步对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多元化制度进行了初步构建。  相似文献   

16.
正目次一、引言二、我国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的现状及系统性缺陷三、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的域外借鉴四、我国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五、结语一、引言2011年6月20日,郭美美在网上公然炫耀其奢华生活,并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而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1〕随之而来的是慈善组织公信力大幅下滑。〔2〕2011年12月16日,民政部正式向社会发布《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根据该《指引》,公益慈善类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开展公益慈善捐助活动和实施公益慈善项目时的其他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非  相似文献   

17.
《北方法学》2022,(2):76-90
无论是世界主流立法例,还是从损害的属人性要求出发,社会组织都不得以生态环境受损为由请求污染者直接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虽然在侵权责任编中确立了普通环境侵权和生态环境侵权的二元模式,但是并不意味着社会组织有权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诉讼。环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之时,应当明确区分为造成社会公众具体损害的情形和仅造成生态环境自身损害的情形。前者可以由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后者则可以由监管机关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社会组织对此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缺乏正当性。确立生态环境保护的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诉讼二分论,可以明确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路径,也可以赋权社会组织在行政机关不作为时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18.
马丹 《法制与社会》2010,(10):40-41
本文首先论述了我国现阶段民事公益诉讼保障机制缺失的原因,接着分析了建构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程序保障机制的现实问题,最后具体提出了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程序保障机制的对策即激励机制,重点对事前预警机制与事后防范机制进行了介绍。  相似文献   

19.
本文首先论述了我国现阶段民事公益诉讼保障机制缺失的原周,接着分析了建构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程序保障机制的现实问题,最后具体提出了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程序保障机制的对策即激励机制,重点对事前预警机制与事后防范机制进行了介绍。  相似文献   

20.
郑帆 《法制与社会》2012,(22):125-126
民事诉讼法即将修改,其中最令人瞩目的莫过于拟增加公益诉讼制度。民事诉讼法增加公益诉讼,反映了我国在法治进程中已经开始重视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之法律救济。但是,公益诉讼的探索在我国毕竟只是处于起步阶段,对于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提起的方式以及可能遇到的障碍的解决方法,在理论界仍有不少的争议。本文从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出发,针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理论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对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提出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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