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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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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一项具有相当优越性的民商事法律制度,与之相关联的司法实务很多,且其理论和规则在司法实践尤其是在处理众多民商事纠纷案件上得到了充分而广泛的运用。我国《侵权责任法》对产品责任、第三人过错导致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因第三人过错导致动物损害等不真正连带债务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不真正连带债务的立法化和规范化,这一理论的现实意义和法律价值也逐渐展现出来。但不真正连带责任理论究竟为何,除了上述立法规定外还有那些重要的内容,如何区别于其相似的内容,特别是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诉讼当事人罗列、责任承担、审判程序等都将是本文探讨的对象。希望借助本文能够对不真正连带责任和与不真正连带责任相关的诉讼有个全面的认识。  相似文献   

2.
《侵权责任法》中规定了真正连带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法定情形,其中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八条、第八十三条分别规定了产品缺陷致人损害案件、医疗机构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致人损害案件、环境污染中因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案件以及动物饲养中因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案件的责任形式。学术界一般认为这四种情形属于法定的不真正连带责任形式。本文从法律条文出发,分析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概念、特点以及与真正连带责任的区别,并结合具体的案例,将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相关起诉主体和责任承担问题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3.
在产品责任中,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虽然存在不真正连带责任关系,但该不真正连带责任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不真正连带责任。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该不真正连带责任是立法者有意选择的价值调整工具,具有不同于传统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新特质。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的不真正连带责任存在内部追偿权,具有价值缓冲作用。仅从《侵权责任法》的现有规定来看,这种内部追偿权是一种新的权利,而非让与请求权或法定赔偿代位。  相似文献   

4.
不真正连带责任可以类型化为偶然性不真正连带责任和法定性不真正连带责任,两者同为不真正连带责任,但是具有不同的属性.传统的偶然性不真正连带责任学说和实践不利于保护受害人权益,且随着法定化趋势的加强,偶然性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范围在缩小,司法实践中亦面临诸多困境.建议以受害人权益保障为基础,改变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同时在偶然性不真正连带责任案件中赋予被害人自主选择权,使其能同时或先后起诉数个侵权行为人.  相似文献   

5.
论不真正连带债务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一、问题之提出——从一件批复谈起 最高法院法(经)复(1988)45号“关于信用社违反规定手续退汇给他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责任的批复”涉及到这样一个案例:1985年12月12日,湖北省农牧工商联合公司电汇92000元贷款给湖北省建始县商店子镇收购站。后因该收购站无货可供,双方于1986年元月3日到花园乡信用社办理了汇款手续,信用社收取了汇费,结算了全部贷款利息,并发出盖有信用社公章和负责人私章的“收购站退汇湖北省农牧工商联合公司贷款92036.70元”的汇款证明,该证明由联合公司带回武汉。同年元月4日,收购站独自到花园乡信用社要求撤消汇款,信用社负责人在未收回原汇款证明的情况下撤销了汇款,收购站即将该款项支解,使联  相似文献   

6.
不真正连带债务是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通过判例和学说发展起来的一项民法制度,是指数个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原因,对同一债权人偶然产生了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自独立负全部履行的义务,并因其中一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的债务。简言  相似文献   

7.
商标法规定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包括生产行为和销售行为,司法实践则困惑于两者之间的关系应为独立侵权、分别侵权、共同侵权抑或其他侵权形态,及相对应的责任类型应为单独责任、按份责任、连带责任抑或其他?由于侵害商标权的生产、销售行为存在基础—条件关系、损害重合等特点,故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实构成竞合侵权形态,对应责任类型为不真正连带责任,并据此提出立法政策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陈雪 《法制与社会》2013,(13):112-113
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由于其抽象性、不确定性导致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无法得到统一的适用,因此需要通过设计一定的规定,在立法及司法上加以统一,本文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了不真正连带债务的诉讼控制。  相似文献   

9.
彭浩晟 《证据科学》2011,19(5):594-599
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关系着医患双方的举证负担,是医患双方博弈的结果。《侵权责任法》改变了以往举证责任双重倒置的规定,加重了患方的举证责任。本文从秩序、正义、效益三个价值维度审视《侵权责任法》下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的变化和影响。  相似文献   

10.
论不真正连带债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张定军 《中外法学》2010,(4):505-523
@@ 近些年来我国有不少学者对不真正连带债务进行了介绍和研究,其中有些学者主张在我国承认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制度和理论;[1]有学者则基于对不真正连带债务效力的分析,认为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提法并不妥当,其仅为连带责任的一种.[2]不真正连带债务这一概念是个舶来品,它产生于德国,后被一些大陆法国家的理论和实务界接受,通过我国民国时期及后来台湾地区学者的介绍和研究,辗转传人国内.自这一概念被提出以来,德国学者试图通过不同的理论对之进行改造,以找到一个清晰界分连带债务和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标准,但直到现在亦未找到一个令人满意的最终答案.  相似文献   

11.
《民法典》第178条规定的选择权的性质属于形成权,行使该选择权的后果,是确定部分连带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中间责任,保障被侵权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全面实现.2020年《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条继续坚持2003年《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5条规定的规则,剥夺了被侵权人对侵权连带责任人的选择权,有悖于《民法典》第178条规定的规则...  相似文献   

12.
李文涛 《河北法学》2023,(9):122-139
连带债务的发生以当事人之间客观存在之连带关系为事实基础,其规范意旨不简单是债权人保护,而且还兼顾债务人利益。基于后者,在涉他效力层面连带债务会减损债权人利益;在内部效力层面形成复杂的债务人求偿关系。与此相比,不真正连带债务之涉他效力一般止于清偿事项,债权人能获得更充分之救济;而且债务人之间一般无求偿关系,省却繁琐求偿之诉累。在我国《民法典》适用过程中,法定连带债务一般以债务人之间客观存在之连带关系事实为基础,如财团共同体、合作共同体、意思联络共同体等。连带债务可以存在解释为不真正连带债务的空间。连带责任未必绝对等同连带债务,其有解释为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可能。  相似文献   

13.
文章通过对两个医疗纠纷诉讼案件生效判例的分析,例举医疗纠纷诉讼中三个常见问题,即案由二元化、法律适用二元化以及举证倒置对纠纷处理的负面影响,并通过比较而探讨《侵权责任法》对医疗纠纷诉讼规则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陈坚 《时代法学》2012,10(3):87-92
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共同侵权连带责任适用范围不断扩大的趋势,而《侵权责任法》对司法实务中扩大连带责任适用范围的倾向持谨慎限缩的态度。共同侵权连带责任适用范围在司法实践中的扩大和《侵权责任法》所持的谨慎限缩的态度,主要是源于对共同侵权“共同性”理解的差异,由此导致了审判实践的通行做法与现行立法规定的不一致,如何实现此类冲突的科学协调已成为《侵权责任法》施行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裁判要旨】雇员在从事职务活动时,遭受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可以依法请求雇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6.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分担立法体例与规则评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结构是一般与特殊结构,体现在侵权责任构成制度和侵权责任分担制度两个方面。《侵权责任法》上的受害人过错制度仅包括过失相抵责任形态和受害人责任形态,没有规定比较责任形态。一般数人侵权责任分担制度较为完善,对充足原因理论的借鉴具有创新性,但缺乏统一的最终责任份额确定条款,出现了条文冗余。在特殊数人侵权责任分担制度中,劳务派遣单位未尽合理选任义务的补充责任形态规定具有创新性,部分不真正连带责任形态的规定不尽明确或者被规定为了连带责任,司法适用中应该予以注意。  相似文献   

17.
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是生产者和销售者,运输者、仓储者等不是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归责事由都是无过错责任,两者对被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以其存在过错为前提,在其中一方向被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另一方追偿,这种追偿是最终责任承担意义上的追偿,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所承担的不是连带责任,而是不真正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8.
法官适用《侵权责任法》应当着重把握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即将于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在中国民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如何厘清《侵权责任法》与《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在原则、规范、制度层面的承继性和差异性,辨法明义,更新审判理念,都是审判实务中即将面临的挑战。本刊特邀《侵权责任法》立法工作的重要参与者、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教授从法律适用的角度解析该法归责原则、责任形态、免责事由等方面的重点和难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9.
孟宪阳  蒋策 《当代审判》2003,(10):30-31
要知道何为“不真正连带债务”?首先让我们看一个简单的案例:甲委托乙保管房屋,在保管期间因丙不慎引起大火,将该房屋烧毁。在这个案例中存在两个法律关系:一是甲与乙之间的保管合同法律关系,二是甲与丙之间的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甲既可以按保管合同的约定请求乙赔偿损失,又可以根据侵权行为请求丙赔偿损失,乙、丙对同一损失各负全部赔偿  相似文献   

20.
不真正连带债务是德国法系所创造出的编纂概念①,是极尽抽象化与体系化的产物。本文从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基本原理与在侵权法中的制度表现来充分论证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本质与性质,进一步阐述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基本理论问题。并阐述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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