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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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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晓芸 《法制博览》2023,(5):118-120
未成年人犯罪是当代社会的一个热点话题。我国对于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的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许多地区都尝试通过心理干预以挖掘罪错行为的心理原因,帮助矫正其不良心态,并预防再犯的可能,为其提供重新适应社会生活的机会。本文旨在探讨罪错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机制的现状、问题和必要性,初探建立心理干预机制,并对于未成年犯罪心理干预具体措施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2.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存在缺乏专门机构、注重事中事后预防和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制约了罪错行为未成年人的预防保护。"枫桥经验""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是社会综合治理的先进经验,其中依靠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以人为本真情挽救原则、建立纵横相连的网格管理系统、完善矛盾纠纷的预测预防机制等经验值得在未成年人罪错预防领域借鉴。通过树立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建立五位一体保护预防网格,试点推行强制亲职教育制度,不断净化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建立不良行为社区矫治制度等举措,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相似文献   

3.
当前,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频发,引发了社会对触法未成年人~①教育矫治问题的热议。我国的收容教养制度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更新止于20世纪90年代,具有强烈的时代色彩,在社会防卫、预防犯罪、矫正触法未成年人等方面有重要作用。然而,其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法律依据不足、程序不正当、适用细则模糊、执行机构混乱等问题。收容教养制度作为一种针对触法未成年人的专门教育矫治措施,是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的必要内容,更是解决我国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必然选择,不能废除而应进行司法化重构、完善。建议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为契机,将收容教养制度依托于专门学校予以司法化改造,解决收容机构混乱、程序不正当的关键问题,增强制度的正当性、科学性、规范性,并以此为核心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真正实现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矫治。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现有的刑事责任制度下,低龄往往成为未成年人暴力或者侵权的“免罪”金牌,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仁慈宽和的处分精神,但也面临着一个悖论。在未成年人暴力犯罪频发且恶性不断增强的情况下,一方面,这种仁慈少年司法忽视了社会主流民意的呼声;另一方面,其也不能兼顾罪错未成年人、受害人及国家等多方面利益的平衡。应当根据历史、文化、社会发展情况及未成年人具体状况等因素进行调整,适当提高罪错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兼辅之以相关的配套制度,实现由仁慈少年司法制度向适当少年司法制度的转型。  相似文献   

5.
张小海 《法制博览》2015,(7):224-225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率也逐渐上升,这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且给千千万万的家庭带来了许多问题,为了有效地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的趋势,我国在立法、司法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对广大的青少年进行了各个方面的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为了取得更好的成绩,在这里提出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制度的几点措施。  相似文献   

6.
正【总说明】颁行于1999年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存在以下三大问题:一是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分级上,存在科学性的硬伤,主要体现在将触犯《刑法》的"触法行为"与仅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一起归为"严重不良行为",忽视了两种行为的本质区别。二是在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预防措施上,存在着设计的硬伤。该法既没有合理梳理监护人管教、学校教育、社区干预与行政干预、司法干预之间的关系,也没有合理衔接治安管理处罚、专门教育、收容教养、刑罚等现  相似文献   

7.
家庭、学校和社区是未成年人成长的主要微观环境。这一环境中的消极因素尽管也是导致少年罪错的主要原因,但由于罪错少年能否适应这一环境仍是衡量其是否回归健康成长之路的主要指标,因此,只有整合家庭、学校和社区力量,形成系统、科学的应对格局,才能不断地改善罪错少年的微观环境,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应对少年罪错的效果。  相似文献   

8.
曹家坤 《法制博览》2023,(20):21-23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国家、社会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也在不断加强,但是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比例却逐年呈上升趋势,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犯罪主观性与犯罪认知度提高、犯罪手段复杂化成人化等特点。从未成年人六种常见犯罪来切入,可以分析出,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驱动是由于物质方面的享受需要、精神方面的尊严需要以及生理方面的需要。因此,可从心理驱动中反推问题根源,然后从经济层面、政府层面、法律层面、教育层面、家庭层面对未成年人犯罪实现源头治理。  相似文献   

9.
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在少年司法领域、义务教育领域越来越受重视,从教育矫治的权力与罪错未成年人权利的关系来审视其发展过程,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特征,存在着公安、司法机关与教育行政机关权力混乱和罪错未成年人实体性和程序性权利保护不完善的突出问题。对此,检察机关应成为统筹行使权力的中心,在决定环节科学协调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各组成单位的权力,厘清自身与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在执行环节以保护处分为导向,积极探索罪错未成年人矫治的检校合作机制,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体系,做到对未成年人矫治的综合保护,以检察监督带动整个未成年人程序参与权的实效性保障和实体性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10.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蕴含的教育保护和非犯罪化思想是工读教育的法理基础。工读教育是教育保护措施,体现了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为主"原则;工读教育是"早期预防"和"临界预防"的措施,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为主"原则;工读教育是非犯罪化分流措施,体现了感化、挽救罪错未成年人的目的。基于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视角,科学界定工读教育的再社会教育功能和行为矫正功能。  相似文献   

11.
赵华艳 《法制博览》2024,(9):127-129
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近些年呈现出上升的趋势。为了探索在现实中如何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思考司法社会工作如何有效介入、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如何推动未成年人司法和社会工作的合作。  相似文献   

12.
少年司法为应对未成年人罪错,避免报应性司法的负面影响而从现行刑事司法中独立出来。构建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司法,在突出其综合保护的同时,仍需回归科学应对未成年人罪错的初衷。检察机关的检察职能兼有行政性、司法性和教育性特征,由检察主导未成年人司法更具优势。而更好发挥检察主导则必须依托职能创新未成年人检察措施,推动罪错处理的一体化,并通过向前和向后延伸促进社会支持体系等的建设。  相似文献   

13.
自上世纪80年代《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问世后,我国相继颁布和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各地也纷纷制定了地方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这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开始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我们在充分肯定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工作所取得的巨大成绩的同时,也已经看到过去所制定的全国和地方性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中所存在的许多缺陷和不足。一段时期以来,众多专家学者发出了进一步加快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建设步伐的呼声,许多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名提出了修改和完善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提案,不少地方也开始酝酿修改地方性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这是可喜可贺的现象,预示着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将会迈上新的台阶。  相似文献   

14.
刘佳彤  臧红 《法制博览》2022,(4):112-114
我国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与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关系密切.监护人在实施监护行为的过程中也呈现出不同类型的问题,国家对于此等方面的立法尚需更加具体和明确.为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亟待完善监护制度和规制监护人监护职责方面的立法,以期形成健全的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15.
今年11月1日将要实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继《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后又一部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它预示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开始纳入法制的轨道。综观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走向,从舆论的呼吁、行为的倡导、方针政策的制定,到今天专门法律的问世,反映出我国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心,标志着我国预防未成年人工作的发展。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随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实施,一段时期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较为严峻的发展态势将会有所控制,同时也将对整个青少年一代的教育、保护工作…  相似文献   

16.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面对现代社会错综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和居高不下的未成年人犯罪率,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世界各国都在进行颇有意义的探索,并形成了许多富有创造性的经验和科学的对策措施。对各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对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无疑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7.
导言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的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并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从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看,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以下态势:在人数上和占犯罪总人数的比例上呈上升趋势;犯罪类型明显增加,暴力化倾向加剧,严重犯罪日益突出,而且犯罪手段向成人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低领化趋势明显,而且相当一部分未成年犯罪者在此犯罪率较高;  相似文献   

18.
庭审布局虽是控、辩、审三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在法庭空间位置上安排,但却反映着诉讼不同的价值选择和目标追求,影响着诉讼参与人的心理与行为。以促进罪错少年回归健康成长之路为目标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强调通过罪错少年承担责任,修复受罪错行为损害的社会关系,因而,其庭审布局不同于我国现行“小成人”刑事司法,也有别于西方少年司法福利模式和刑事模式,而呈现出“圆形桌”、“长方桌”和“三角桌”不同布局,以适应处理不同类型少年罪错案件的需要。  相似文献   

19.
根据法律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的监护下成长。但是,在我国却有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未能得到有效的监护,处于监护缺失状态,这种监护缺失导致了许多社会问题,也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本文将探讨是什么导致了未成年人监护缺失,以及如何有效保护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  相似文献   

20.
近年未成年人犯罪现象日益突出,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不仅在案件绝对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中存在未成年人的案件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也呈上升趋势。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成为摆在全社会面前的重要课题,必须从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多管齐下、综合预控,尤其要求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尽到应尽的职责,方能取得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控制的良好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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