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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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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道路交通事故中膝关节损伤较常见,损伤导致的膝关节功能障碍是伤残评定的重要内容.本文对350例道路交通事故致膝关节损伤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并探讨膝关节损伤后功能评定及相应的伤残等级. 1 案例资料 1.1一般资料 350例被鉴定人资料来自新乡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2004年1月至2010年12月)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案例.其中男性219人(62.6%),女性131人(37.4%),年龄10 ~78岁,平均40岁.纳入标准:①道路交通事故致膝关节创伤,治疗终结;②伤前无膝关节疾病或损伤史;③病历、手术及影像学资料(X线、CT、MRI)明确损伤类型及治疗方法;④各种检查及辅助检查资料完备;⑤伤残评定时机为受伤后3~6个月以上.  相似文献   

2.
目的探讨交通事故致颈椎损伤后伤残等级和休息、护理、营养时限的法医学鉴定,以及颈部损伤、原有疾患与后遗症之间因果关系法医学鉴定的原则与方法。方法收集64例颈椎损伤的伤残等级鉴定案例,对相关资料/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收集交警部门反馈的涉及伤病关系案件的处理结果,了解案件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认可程度。结果随着对颈椎损伤后伤残评定案件中原发病的认识逐渐增加,相应颈椎损伤涉及伤病关系鉴定的案件也日益增多;在受理的颈椎损伤伤病关系案件中,均按照伤病关系理论进行鉴定,案件处理机关(交通警察)以及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均表示满意。结论对于各种颈椎损伤进行伤残等级和“三期”鉴定的案例,由于损伤机制不同,自身原有颈椎健康程度不同,所造成的后果也不尽相同,鉴定中应考虑原有疾病对伤残等级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新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关于"对原有伤残及合并症的处理"的规定较旧标准更为清晰、明确,在实践中便于把握,且符合职工工伤处理的基本原则。新标准规定,对损伤并发症、损伤加重原有伤残情形的,均需按照最终致残结局评定伤残等级;但对于本次工伤伤情显著轻于原有伤残的,则应以本次工伤所致残情为评定依据。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比,新标准规定的伤病关系处理原则有相当的差异,主要在于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往往强调按照最终致残结局评定伤残等级,并需说明损伤与伤残的因果关系。虽然职工工伤伤残评定并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司法鉴定范畴,但参照新标准进行伤残鉴定仍将是司法鉴定机构在诸如人身伤害的刑事案件以及侵权赔偿民事案件中需要进行的重要工作,司法鉴定人应根据不同情况,准确把握鉴定中的伤病关系处理原则。  相似文献   

4.
探讨了法医学伤残评定中伤病关系的处理方案,主要通过复习目前实践中专用的有关伤病关系分类标准,讨论如何确定外伤作用力大小和选择有关评定体系。伤残评定要降低主观、片面、概念化操作,建议重视个案调查并选择适当的伤病关系评定体系,恰当分析伤病间因果关系,并确定一个易为各方接受的方案,这仍将是需要面对的议题。  相似文献   

5.
Wang SF 《法医学杂志》2008,24(3):194-196,199
在现有的法医学文献中,多将持续性植物状态(persistent vegetative state,PVS)作为颅脑损伤的并发症进行介绍。但在法医学鉴定实践中,非颅脑损伤所致的PVS并非少见。另一方面,目前通用的法医学鉴定标准中,只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评定》将PVS明确列为评残条文,并归入“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项内。由于上述两方面原因,PVS、特别是非颅脑损伤所致PVS的损伤程度、伤残等级的评定均成为鉴定难点。在实际检案中.可以结合PVS的病因和病理机制、临床表现及法医学检查特点加以综合分析,进而作出损伤程度、伤残等级的评定。  相似文献   

6.
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是交通损伤后常见的并发症,其伤病关系和伤残等级的鉴定是法医学鉴定的难点之一。在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发展至下肢深静脉血栓后综合征时,下肢深静脉发生了血栓的堵塞、瓣膜和静脉壁的破坏,致循环系统和下肢功能障碍,严重影响伤者的生活质量和工作能力。本文通过文献回顾,分析不同类型下肢深静脉血栓对机体的影响,探讨其伤病关系、评残时机、伤残等级的鉴定方法。  相似文献   

7.
对某些适用刑法条款或涉及民事赔偿的人体损伤,通常要进行损伤程度或伤残等级的法医学鉴定。在法医损伤鉴定的检案实践中,骨与关节损伤较常见。在多数情况下,伤者已由医院作出明确的诊断,已治愈或正在治疗恢复中。法医鉴定骨与关节损伤,主要是根据医院提供的病史资料,尤其是X线照片,结合对伤者法医学检查或复查的情况,对该损伤程度或伤残等级进行评定。由于人体正常解剖及变异、X线投照位置、组织相重影像及致伤作用力和方式等因素的影响,有时会给鉴定人带来认识上的一些问题。本文就人体骨与关节损伤的X钱诊断与复查中的有关问…  相似文献   

8.
儿童病理性骨折发病隐匿,病变部位骨质薄弱,常在遭受外力后确诊为病理性骨折,通常情况下骨折线位于肿瘤部位。儿童病理性骨折伤残等级鉴定较为少见,这类案件在法医临床鉴定活动中争议较大,损伤与疾病共存情况下,如何评定伤残等级及伤病关系处理是该类案件的难点。笔者结合一个儿童病理性骨折案例,分别从病历资料完整性、影像学资料选择、DICOM文件使用、鉴定时机选择、伤病关系处理五个方面总结鉴定过程中需注意的要点,为之后相似的鉴定活动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张运楼  王立新 《法医学杂志》2009,25(5):365-367,369
目的探讨道路交通事故、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所致人身伤害的伤残等级重新评定结论改变的原因。方法回顾性分析杭州求正司法鉴定所2007年3月—2009年3月受理的伤残等级重新评定案件45例。结果重新鉴定结论较之原鉴定结论有改变的共计12例(26.7%),结论改变原因分别为错误引用条款、鉴定时机掌握不当、漏鉴或误鉴伤情、人工假体鉴定掌握不当、未能准确分析伤病关系及未能准确适用工伤伤残晋级原则等。结论伤残鉴定应准确把握鉴定时机,正确理解标准条款的内涵,采用合适的医学和法医学技术,并充分了解各种相关规定的要求。  相似文献   

10.
关节是骨连结的最高级形式。骨关节内外、控制关节运动的神经及肌肉的损伤约会造成关节运动功能障碍,关节活动受限是关节功能障碍重要形式。《人身重伤鉴定标准》简称《重伤标准》中肢体残废部分规定,四肢大关节活动度丧失达50%属重伤。《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简称《伤残评定》)中四肢大关节功能丧失划分成25%、50%、75%、100%四个等级。然而《重伤标准》附则说明和《伤残评定》附录B均缺乏有关异常关节活动规范统一测量、记录和功能评价原则,造成检案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关节功能状况评价主观随意性较大。作者就上…  相似文献   

11.
司法实践中,损伤程度的鉴定与伤残等级的评定在部分办案人员之中往往存在著含糊认识.本文从损伤程度鉴定与伤残等级评定的区别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对此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归纳和总结,以期服务于各项司法实践工作.  相似文献   

12.
目的探讨颅脑外伤后癫痫的法医学评定要点,提出外伤性癫痫的法医学评定依据。方法对100例颅脑损伤后癫痫患者门诊及住院病历,结合临床脑电图(EEG)结果、CT片、MRI片等影像学资料,进行了回顾性分析。结果依据GBl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有关颅脑损伤后癫痫发作类型、发作频率的相关条款规定,Ⅲ级伤残8人,Ⅴ级伤残10人,Ⅶ级伤残22人,Ⅸ级伤残40人,Ⅹ级伤残20人。误工期限、营养期限和护理期限评定结论时间长短差异较大,具有个体化特征。结论外伤后癫痫常继发于严重的颅脑损伤,其发作特点决定于颅脑外伤的部位和程度,外伤性癫痫法医学鉴定必须以外伤史及既往史为基础,结合电生理及影像学检查,综合癫痫发作类型、频率及药物控制情况作出正确的伤残等级及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的鉴定结论。  相似文献   

13.
肢体损伤后往往会出现长度的短缩,无论是长骨的缩短,还是关节的变化,都有明显的解剖结构的改变,因此评定伤残等级并不困难.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社会鉴定机构出具的此类案件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往往存在着评定等级偏高的情况.本文就我院近几年来在审核社会鉴定机构有关下肢缩短的伤残等级评定中所发现的问题,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4.
膝关节是人体重要的承重关节.由交通事故高能量所致的胫骨平台骨折是常见的关节内骨折,属复杂型骨折.通常有关节面压缩、塌陷、粉碎、嵌插、劈裂,同时还合并关节其他结构如半月板、韧带的损伤.尽管现代医疗条件在不断改善,内固定材料更新,医疗技术日益提高,但胫骨平台骨折导致患者膝关节功能障碍仍不容忽视.目前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和《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操作指南与实务研究》[1]补充条款中胫骨平台骨折伤残评定标准简单笼统不易掌握,笔者对本所2008年至2012年39例交通伤胫骨平台骨折案件总结分析,以为拟订可衡量的评定细则提供信息.  相似文献   

15.
《中国法医学杂志》2019,(2):190-192
目的了解成人无骨折脱位颈脊髓损伤的临床特征及法医学鉴定原则。方法自2012年12月~2016年12月共受理此类案例18例。对法医临床学鉴定(包括损伤程度、伤残等级)进行分析。结果对18例被检者中15例进行伤病关系分析,参与度以同等作用最多,占33.33%,其次为主要作用、次要作用,分别占22.22%,3例未进行伤病关系分析。结论成人无骨折脱位型颈脊髓损伤是以颈椎退行性改变为基础的疾病,大部分均涉及伤病关系分析,必要时给出伤病参与度。  相似文献   

16.
目的探讨车祸致胸、腰椎损伤程度与伤残程度的关系,总结伤残评定经验,探寻其规律性。方法选择胸、腰椎损伤的鉴定447例,重新审查诊断,分析治疗措施,评价胸腰部活动度丧失程度及神经功能障碍情况,分析损伤程度与后遗障碍之间的关系,综合评定伤残。结果胸、腰椎损伤类型及数量并不决定其胸、腰部活动障碍程度及神经损伤后遗症严重程度;椎体损伤的部位与胸腰部活动度障碍关系密切;神经损伤主要集中在T1至L2段脊柱损伤;椎体损伤医院误诊率较高。结论伤残评定应分析损伤与后遗症严重程度的因果关系,以损伤所致后遗症为评残依据,重点关注脊柱功能的丧失程度。  相似文献   

17.
俞谦铭 《法医学杂志》2003,19(4):224-225,227
近些年来,随着城乡道路基础设施及机动车辆的迅猛发展,道路交通事故以及由此导致的人身伤害案比例也逐年递增,具有鉴定资格的法医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对有关受伤人员作出伤残等级评定的结论无疑是赔偿及各种诉讼活动的法律依据并直接影响到其结果,完备的国家标准是法医正确进行伤残评定的前提条件。肢体骨与关节损伤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最为多见,在伤残评定中所占比例也大,新的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国家标准在诸多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尤其对肢体功能丧失程度的计算给出了各关节在肢体功能中的权重指数,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  相似文献   

18.
目的 分析研究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后认知功能障碍的伤残等级与年龄、伤前受教育的程度、受伤部位等多个因素间的关系.方法 对纳入的448例样本进行回顾性调查,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筛查出影响伤残等级的关键因素,建立各伤残等级的数字预测模型,并对模型进行检验.结果 颅脑损伤程度、昏迷时间、GCS评分、损伤性质、人格改变、精神病性症状、软化灶、治疗方法、P300潜伏期、全量表智商和智能损害程度与伤残等级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GCS评分和全量表智商与伤残等级呈正相关(β>0),其他因素与伤残等级呈负相关(β<0);模型拟合程度良好,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结论 在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后认知功能障碍的伤残程度评定中,要综合考虑本研究结果中的关键因素,得出科学性的伤残等级评定.  相似文献   

19.
伤病并存的伤残等级评定是法医学研究的热点和难点,目前疾病对伤残等级评定的参与度如何评判,尚无明确界定。本文结合1个案例,就外伤后在原有疾病的基础上导致新的残疾,疾病对新残疾的参与度如何评定进行探讨。案例资料:裴某,男,51岁,患截瘫20年,一直靠轮椅生活。2006年2月21日  相似文献   

20.
机动车辆的不断涌现,带给人们生活便捷的同时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尤其是颅脑损伤及由此导致的精神损伤危害更大.精神损伤后部分人需要护理,但现阶段由于国内没有统一标准,精神损伤后护理依赖等级的评定一直是司法鉴定工作中的难点.通过时精神疾病不同的临床表现结合与伤残等级关系的分析,建议依照不同的伤残等级及具体情况综合加以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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