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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46 毫秒
1.
张雷 《河北法学》2008,26(1):153-156
李大钊在史学领域卓有建树,其史学理论及史学思想不仅对中国史学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之功,还对近代中国法律史学发展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他的唯物史观为考察法律现象提供了新的视角,开辟了研治中国近代法律史学的新路径。他不但对法律史的学科归属进行了界定,构建了新的法律史学科架构,而且提出了研究法律史学的科学方法,为近代中国法律史学的研究与编撰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相似文献   

2.
中国法律史学的历史,尤其近五十余年来的坎坷历程告诉我们,中国法律史等的独立品格,特别是科学精神的有无,不仅事关我国法学的繁荣,更关系到中国法律史学的兴衰。本文在讨论科学精神的基础上,着重从四个方面分析了中国法律史学科学精神所须具备的:探索精神、怀疑意识、批判理性和谦恭态度,并专门探究了中国法律史学科学精神的价值标准与行为规范,指出科学精神是中国法律史学的核心结构。  相似文献   

3.
中国法史学基础问题反思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现代法律史学是在传统法律史学和外来法律史学的双重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正确认识中国法律史学的学科性质,对完善这门学科的独立品格,促进这门学科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运用现代法学理论,特别是运用部门法理论去分析中国传统社会的法史材料,是中国现代法史学研究方法形成和发展的主要标志。但不应简单地用部门法理论、现代法理学的一般概念去比附评论中国传统法史材料,使中国法史学研究带上过分浓厚的现代色彩。应重视法史学研究的学术批评问题,提倡既非庸俗吹捧也非恶意贬低的高水平的独立评论。  相似文献   

4.
中国法律史学史——一个学科史问题的透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立足于对中国法律史学在二十世纪的发展历史,从史学史的角度提出了建立中国法律史学史的学术构想,认为悠久而独具特色的中华法制文明决定了法律史学在近代中国法学学科发展史中所起到的“母学科”的作用,并进而提出对学科本身的史学回顾,旨在促使中国法律史学在研究主体、研究视角、研究方法、研究对象和学科创新等方面寻找新的突破。  相似文献   

5.
方宇 《法制与社会》2015,(5):257-258
日本作为法史学研究较发达的国家,其法史学研究方法自有其独到之处.本文通过对日本法史学者著作的分析,勾勒出日本的中国法史学学科研究方法,从中解析出日本法史学所具有的包括重视考证的“静态”与注重法律实际运作的“动态”的以及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近代中国法史学也是在传统的基础上引用西方的法律的概念和体系重构的,通过与中国近当代法史学研究方法的比较分析,从中得出日本法史学研究方法的可资借鉴之处.  相似文献   

6.
《政法论丛》2008,(2):F0003-F0003
山东省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成立于2007年12月16日,是隶属于山东省法学会的专业学术机构,依托于山东政法学院。其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全省法律史学研究工作者,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法律史学理论研究与交流,总结整理中国传统法律资源,批判地继承和吸收西方先进的法律文化传统,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理论借鉴,促进理论法学研究的繁荣与发展。  相似文献   

7.
二十世纪中国法律史学论纲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中国传统法律史学具有悠久的历史。先秦古籍《尚书》中已有法律史方面的专门叙述和评论。《汉书·刑法志》已是关于法律史的专门论著。自《汉书·刑法志》起,历代纪传体史书中多有刑法志方面的专门内容。《通典》和《文献通考》等典制体史书中也有法律史方面专门记述,特别是明清时期的律学家对历代法律的考证解释和比较研究,已使传统法律史学初步改变了作  相似文献   

8.
自1949年以来,我们的法律史学逐渐定位于四个领域: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和西方法律思想史。撇开这中间一个明显的地域遗漏(东方难道没有自己的法律思想及其历史吗?)不论,也不管将中国以外的所有国家一股脑塞进“外国”这个单位有多么武断,单就几十年来制度史、思想史各自所确立的研究范围和对象而言,也很难说它们已经涵盖了法律史学的各个领域。笼统地说,法律史学当然是研究法律制度及法律学说的发展规律的科学。问题是“法律学说”是极宽泛的名词。它既包括对法律的概念、本质、职能、内在构造及其与相关社会因…  相似文献   

9.
曾代伟 《现代法学》2007,29(5):180-186
西方经济—社会史学经典著作《英国庄园生活》,是对中国法律史学研究状况进行反思的一面镜子。通过研读该书可以得到一个重要启示:当下中国法律史学研究方法应做出必要的转向。《英国庄园生活》所体现的经济—社会史学研究方法即其中一个可能的选择。  相似文献   

10.
俞荣根 《中外法学》1992,(1):36-37,69
<正> Ⅰ.九十年代的中国仍处在时代变革时期。变革呼唤着法律,呼唤着法治,也呼唤着法学。在未来中国的法学发展中,法史学能否为之提供大智大慧的启迪,这是时代对法史学的挑战,也是法史学的新的机遇。如果从法的理论思维能力的角度看法史学提供的智慧、启迪,那么,这种启迪主要应由法的历史哲学来承担。恩格斯曾经指出:"……理论思维仅仅是一种天赋的  相似文献   

11.
科学技术在为人类社会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科技风险.在风险社会中完善的科技法律责任对科技社会法律治理、科技法律体系化建设、传统法律责任体系突破、科技强国建设以及科学技术标准化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中国现有主要科技基本法律文本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现行科技法律责任体现为三大传统法律责任的综合,且其中行政法律责任占据...  相似文献   

12.
姜涛 《法律科学》2010,(5):3-14
在全球化语境中的当代中国这一客观场景中,任何关涉中国法学知识谱系建构的努力都超越不了"历史的镜像"、"身份的守望"、"话语的审慎"这三个至关重要的主题词,它们簇生性地构成中国法学建构性的知识谱系。中国法学只有融入并超越这种知识权力与价值守护,才能获得自我存在的确认,完成中国法学主体性建构的时代使命。由此也自然而然地展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西方法学和中国近代法学这三个维度之精神空间的交融与对立在中国法学知识谱系建构中的积极价值。  相似文献   

13.
通过语义辨析来尝试澄清部门法哲学概念的混乱状况,可以建议使用法律科学与法律哲学这对界定比较清晰的范畴来讨论问题。法律科学是指探究法律现象的普遍规律和普遍解释的思想活动,作为法律科学的下位概念,可以区分一般法律科学和特殊(领域的)法律科学;法律哲学是指以法律思想本身为对象的反思和批判活动,它们都探究法律是什么这个根本性问题。部门法哲学就是指以特殊领域的法律思想为对象的反思和批判活动。造成部门法哲学概念混乱基于两个虚假前提,即混淆知识成果和思想活动以及学科分立天然正当。  相似文献   

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法律移植概念为舶来语 ,应理解为对外来法的继受。法律移植是自古贯今人类法制史上的普遍现象。有六种因素影响法律移植 :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民族因素、地理因素、社会因素、宗教因素。当代世界法律移植有两个新趋向 :法律走向国际统一化和以经济法律移植为主。在我国移植外来法中应注意 :优先考虑法学理论的移植 ,移植先进的法制 ,移植周密完善的法制。  相似文献   

15.
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要用科学的态度对待并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即将出版的《历史唯物主义法学形成的理论脉象》一书,梳理了历史唯物主义法学从萌芽到形成阶段的历史进程,把马克思、恩格斯从新理性主义法律观到历史唯物主义法律观的演化、形成和发展过程的理论脉络清晰地揭示出来。该书所针对的这一理论衍生过程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发展史中最重要的阶段,也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原生形态。  相似文献   

16.
司法的真相——在法律解释的合法性与妥当性之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规范和事实的不同安置,以及由此折射出的对合法性与正义性的不同态度,构成了西方法学史的全部。但至少到目前为止,纠缠于规范与事实、合法与正义之间的争论似乎并未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而从现代西方哲学的商谈理论中我们发现,只有放弃学术立场上的任何一种“独断”,实现规范与事实、法律共同体与相应“听众”之间的合意,并对合法性与正义性进行适合法学语境的重新解读,才能最终缓解甚至消除合法性与正义性(妥当性)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17.
将中国古代的"质、剂、契、券"直接说成法律行为,意在为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张目,但通过对两者演进历史、概念对象以及各自功能的剖析,即知法律行为以公、私法划分为发生前提,以弘扬个人自由主义为文化底蕴和根本目的.而"质、剂、契、券",既有染于中国国家形成的"酋邦模式",又一直系军事、政治、礼制、律例的共有性术语,既曾指以"合券为证"为特征的官方具造文牒,又承担着敛财与推行严密监控的专政功能,表明两者始终都是一种绝对对立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Kevelson remains an important figure in legal semiotics, a co-founder, along with Bernard Jackson, of the International Roundtable for the Semiotics of Law, and of course a valuable and seminal commentator on Peirce in the legal domain. This paper will examine her claim, that through his collaboration with and influence on Oliver Holmes, Peirce should be regarded as a foundational figure in a history of legal realism and modern jurisprudence, and that a legal semiotic can be identified in and not only extrapolated from his seminal writings. This paper will contend tha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eirce and Holmes should be seen as perplexed and disputatious, rather than close and directly influential, as Kevelson argues. However, regardless of its limitations, Kevelson’s historical inquiry helps provide the ground for a contemporary and historical account of the full picture of a Peircean based legal semiotic and jurisprudence.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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