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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7):25-28
第一条为了加强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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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15):54-5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4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1月17日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部长陈雷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保证监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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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8):74-78
中国气象局令第22号《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7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05年4月1日中国气象局公布的《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局长郑国光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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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19):22-2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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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30):49-54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已经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部长姜伟新2012年7月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管理,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保证城乡规划编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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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3,(9)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增强区县党政统筹等能力,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达到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进行动态管理的目的,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3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实行分级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资质申办与资质年检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装饰设计企业丙级资质的申报由区县(自治县、市)建委负责审批,报市建委备案、发证;年检由区县(自治县、市)建委负责审查,报市建委备案。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装饰设计企业乙级资质的申报及年检由区县(自治县、市)建委负责初审并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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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4,(22):49-5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对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三个资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试行,原办法同时废止。请遵照执行,并按规定做好相关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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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3,(21):23-24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11月6日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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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3,(28):33-3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3年第4号《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03年4月11日经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部长张春贤二○○三年五月十三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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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文物局、杨凌示范区文物局、韩城市文物局:为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审批工作,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物保发[2014]1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或委托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结合我省实际,省文物局研究制定《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丙级、施工资质三级和监理资质丙级评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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