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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报》2008,(20)
温家宝总理签署第536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对其生产、收购、运输、销售的乳品质量安全负责,是乳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禁止在乳制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从事奶畜养殖,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以及其他对动物和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禁止销售在规定用药期和休药期内的奶畜产的生鲜乳。《条例》自2008年10月9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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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08年10月6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八年十月九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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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08年10月6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八年十月九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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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6,(21)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00六年七月国务院决定对《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棉花经营者从事棉花加工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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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9,(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3号《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09年9月7日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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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山东省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要求,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财政、公安、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商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