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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们国家都比较重视对于女性职工的劳动保护立法工作,2012年4月28日国务院公布施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对于女性职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的相关待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实践中,由于用人单位存在对于女性职工的法定权利保护意识不足的情形以及降低人力成本的需要,有意无意地侵害女性职工劳动权益的情形时有发生。2013年4月,有媒体报道江苏某地女教师"怀孕需审批",而如此规定竟是很多行业一项不成文的"潜规则"。在医生、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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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历史上,女性被封建礼教牢牢地约束着.在职场上,一些女职工长期被不平等对待.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女职工已经逐渐成为劳动队伍中的重要角色,但是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出台,保护了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填补了我国法律对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方面的空白,对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保护具有重大的意义.但由于其实施时间短,成效尚不明显,还有需要完善和细化的地方,完善法律法规是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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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秩序、公平和效率,是现代社会制度的基本价值。曾几何时,那些曾经被誉为“半边天”的女性,被正在到来的市场经济视为没有效率的人群,受到改革浪潮的猛烈冲击。于是我们便看到这样的现象:女大学生、女研究生找工作困难;优化劳动组合中女职工被大量编余;女职工被强迫或变相强迫提前退休,等等。笔者认为,很多企业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没有处理好追求企业经济效益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关系。为维护社会公平(在性别关系上就是男女平等)和社会秩序,有必要探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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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业务文选》2004,(Z2)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 2 0 0 4年2月2 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 1 5号发布)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共七章四十一条,自2 0 0 4年1月1日起施行。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 2 0 0 4年2月2 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 1 6号发布) 为了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共五章二十四条,自2 0 0 4年4月1日起施行。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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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女职工因特殊生理特点而在劳动中所产生的健康需求,新中国实施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制度,女职工禁忌从事的一定范围的劳动是其中的重要组成。2012年在东南沿海某省的调查结果表明,大多数受访企业能较好地执行相关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保护的实施效果良好,然而,也存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立法因用词专业而致非专业人员难懂、一线女工一怀孕就辞工回家、哺乳母亲不返工现象普遍等问题,令人深思。应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完善相关立法,政府、企业、工会等主体各尽其职,这样才能促进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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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
本案涉及申请日为2006年4月27日、发明名称为"在X射线分析领域内对铸造缺陷进行分类的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以下称为本申请),其申请号为200610078930.4,优先权日为2005年4月28日,公开日为2006年11月1日.
在实审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实质审查部门(以下简称实审部门)以本申请权利要求1-6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为由,于2011年5月19日发出了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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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歧视埋下的隐患
今年"两会"上,女职工权益保护又成为代表、委员提案的热点。无论是重新确定女职工退休年龄、我国是否应该放开"二胎"政策,还是延长女职工产假至14周,每个提案的提出,都会引来社会的广泛讨论。但值得关注的是,在女性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分工同时,涉女职工的劳动争议案件也在逐年增长。据北京市法院不完全统计,2010年涉及女职工维权案件,已占一审劳动争议案件的四成。这里,除去女职工自身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愈加关注自身价值的体现,其面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越来越敢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之外,性别特点成为重要诱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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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工会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中的定位,对于充分发挥工会维护弱势群体的作用,实现建设和协调劳动关系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有着重要的意义。文章通过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因和具体内容,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对工会如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劳动阐述笔者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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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6,(4):19-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经协商,达成《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并于2006年2月28日签署。本《安排》已于2006年2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根据双方一致意见,本《安排》自2006年4月1日起生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