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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金饰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近日公布了《黄金、铂金饰品价格自律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强调《办法》的出台旨在鼓励和保护企业、商家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根据这一办法,协会将每周定期公布黄金饰品基准价。这一基准价将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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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6月28日,中国农机工业协会农用运输车分会组织8大三轮农用车企业进行价格协调,并强令:自7月24日起,全国三轮农用运输车行业执行市场销售最低价,即自律价,对拒不执行最低限价的企业将处以罚款,违约情节严重者将被提请国家机械工业局和公安部取消其产品目录。之后,在7月底,纯碱行业开始实行限产保价措施;8月中旬,洗衣粉行业的保价保质措施出台;8月底,32家电石行推出保护价……在各行业的大力推动下,国家经贸委于9月份印发了(关于部分工业产品实行行业自律价的意见),要求“对部分工业产品实行行业自律价”,“行业自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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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垄断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比较普遍的现象。通过对德国《反限制竞争法》相关内容的研究和分析,结合我国行业自律价现象的特点,对行业自律价的性质、规范和豁免等方面进行了思考,以期对我国规范行业自律价及类似行为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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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权,顾名思义,即指男女双方所享有的自由生育子女的权利。生育权是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女权主义的兴起而产生的新兴权利。在封建社会里,由于受传统伦理道德观的影响,生育子女被看成是男女双方的义务和职责。女性只是被当作一个生育工具,在封建传统的"七出"之条中,"无子"即是"七出"情形之一;而男性也深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思想的束缚。可见,那时并不可能有生育权产生的土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随之革新,对生育的看法也逐渐发生了改变。但是我们仍应看到,在我国大多数地区,尤其是在"养子送终"观念仍然强烈的农村,那里人们依然难以接受这种思想。而作为法律规定的生育权,如何与社会道德相协调,将是其是否得以确立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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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法制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国家加速立法工作,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基本上已改变无法可依的状况。现在的问题是不依法办事的现象较为普遍,表现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造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上的认识问题,也有客观上制度的不完善。在观念上,没有确立政府机关也是执法部门;在方法、手段上,习惯于用行政手段,而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此外,我国历史上封建统治时期长,重“人治”轻“法治”、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习惯势力较深以及“左”的思想干扰、社会主义法制曾遭破坏等等。所以现在的问题是把法付诸实施,也就是加强行政执法。赵紫阳同志在党的十三大政治报告中提出“改善执法活动”,这是政府机关为“四化”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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