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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6月13日到12月底共收公文19,650多件,每天平均收100件左右。应该特别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在这大量的公文中,竟有百分之五十左右是抄件,而这些抄件又有很多是可抄不可抄或者根本就不应该抄的。如宁都县黄石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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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委员会于4月15日至20日召开了全省第二次秘书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赣南行署、各专署、南昌市、景德镇市、各县(市)、鹰潭镇人民委员会、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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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报》1956,(20)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升级审批程序问题,省人民委员会在1956年8月7日(56)省人焦字第595号"关于我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升级工作有关事项的规定"中曾规定:省级各单位直属科长、各专署副专员、太原、大同市副局长、阳泉、长治、榆次市副市长,各县县长以上及相当以上职务人员的升级,报省人民委员会核定。为了便于各地直接掌握,统一考虑,简化审批手续起见,经研究确定,除了各专署副专员、各市副市长、省级各单位副处长以上和相当以上职务人员的升级仍由省人民委员会核定外,省直各单位直属科长、太原、大同市局长、副局长、各县县长及相当职务人员的升级,可分别由省级各单位、各市、专审核批准执行,并报省人民委员会人事局备查,不再经省人民委员会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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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行署从今年2月20日到3月2日的10天中,往外发出公文共计3,100多份,每天平均发文310多件。其中,有很多文件都是可发可不发的,也有重发的和没有盖公章就发出去,结果又退回来的。如行署工业交通办公室发至宁都县的机密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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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政报》1955,(2)
关于省人民委员会与负责人的称谓及所属各机关的名称等问题,业经上级规定,现通知如下,希即分别按照办理。(1)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已经成立,今后即称「湖南省人民委员会」,不再称「湖南省人民政府」。(2)专员公署称「湖南省××专员公署」,如「湖南省湘潭专员公署」;各专署名称从现在起即一律照上述名称改变。(3)省长的称谓是:「湖南省省长」,不称「湖南省人民委员会省长」。(4)省人民委员会的厅、局和委员会一律称:「湖南省××厅(局、委员会)」。省人民委员会所设立的办公室、办公厅、参事室、人事局、宗教事务处,都应在前面冠以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字样,如「湖南省人民委员会政法办公室」「湖南省人民委员会人事局」等。(5)关于印章问题,上级已有规定,将另文通知。在未颁发新印章以前,仍暂以旧印章代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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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收到工业厅秘书室晓岚同志反映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某些工作人员工作作风问题的来信之后,就将来信转给了办公厅工业组。12月29日在省人民委员会刘副秘书长的亲自主持下,召开了办公厅工业组的有关人员和工业厅秘书主任,有关同志参加的座谈会。会上办公厅工业组副组长和承办人员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进行了检查和检讨,并且听取了工业厅同志的批评。最后刘副秘书长在会上作了指示,责成办公厅工业组和有关同志继续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深入的检查,克服机关文书处理工作中的拖拉积压现象,提高工作效率。现在,我们将工业厅晓岚同志的来信和办公厅工业组张定文同志的检讨一并发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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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23)
1956年4月13日报告悉。 (一)同意你区撤销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的政法、文教、工业交通、财粮贸、农林水牧、对资改造等6个办公室。 (二)同意你区撤销南疆行署,恢复喀什专署。原直属行署领导的疏附、疏勒、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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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容县)专区新政权的诞生是玉林广大人民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盛事。它的诞生,标志着玉林的历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标志着广大玉林人民自此当家作主。一、玉林专区建政的准备工作1949年4月2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百万大军,在长达千里的战线上,分三路强渡长江,以摧枯拉朽之势挥师南下,玉林解放指日可待。1949年11月中旬,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决定组建中共玉林地方委员会,并在广州东亚大酒店召开了第一次地委会议,宣布华南分局决定:地委书记谢鹤筹,专署专员高仕克,组织部长韦树辉,宣传部长岳平,秘书长林芳,公安处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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