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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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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物权立法应否采纳物权行为理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80年代末以来,我国民法学界关于我国民法应否采物权行为理论问题展开了讨论,至今对此问题的讨论仍未停止。本文从正反两方面并结合我国的立法、司法情况论证了我国物权立法应采纳物权行为理论的观点。  相似文献   

2.
当前物权立法争论的焦点在于物权行为理论。国内学者对该理论的认识尚有一些误区。有必要参照德国民事立法进一步研究物权行为理论。  相似文献   

3.
当前物权立法争论的焦点在于物权行为理论。国内学者对该理论的认识尚有一些误区。有必要参照德国民事立法进一步研究物权行为理论。  相似文献   

4.
物权行为是直接引起物权变动效果的法律行为。物权行为理论包括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独立性、物权行为的无因性 ,而物权行为无因性有无独立存在的价值一直被学者们争论不休 ,简单地加以肯定或否定的做法都是不明智的。  相似文献   

5.
自萨维尼提出物权行为理论以来,在世界各国就引起了较大争论,特别是在其存废问题上一直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观点。物权行为在概念、效力、特征和价值等诸多方面均与法律行为不符,同时建立物权行为理论所要达到保护交易安全的目的也不能通过该理论而有效地实现。与其对物权行为理论修补,不如顺应法律发展的潮流,舍弃这一理论。  相似文献   

6.
物权行为理论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物权行为理论进行宏观性、整体性式的方法论思考有助于深刻理解物权行为理论。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与善意取得制度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在对第三人的保护上,应采取无因性原则,同时吸收善意取得制度的优点即排除对恶意第三人的保护。另外,物权行为理论应建立在平民生活基础上。  相似文献   

7.
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司法相关条文的分析,认为:无论是我国现行民事立法还是司法实践,都很难说是在自觉地承认了物权行为理论。因此,对物权行为理论的探讨,不应过多地纠缠于这种条文而作断章取义般的解释,并进而以此为据,武断地对物权行为理论加以一概肯定或否定,而应抛开偏见与固有观念,客观地对其进行全面审视,以有益于我国正在进行的物权立法。  相似文献   

8.
是否采纳物权行为理论是我国物权立法不能回避的问题。本文特就物权行为的概念、无因性构成,特别是物权行为与物权变动的形式主义立法的关系展开探讨,力图明确该问题的对象与前提。  相似文献   

9.
买卖中物权行为是独立存在的 ,它与债权为有着截然不同的差别 ,善意取得固然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在本质上是统一的 ,但绝不能以善意取得否定物权行为的无因性。  相似文献   

10.
作者认为,物权行为并非事实判断(有没有)问题,而是价值判断(该不该)问题,而对物权行为理论进行价值判断的结果为其既不能实现交易公平,也超越了交易安全保护的合理界限,故我国物权法应屏弃该理论.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第15条规定的区分原则是整部法律中具有理论和实践重大意义的具体规则之一,对本条的规定应作深入的理解才能深刻把握其所蕴含的法律价值。物权行为是对法律行为依其法律效果进行分类的逻辑上的必然结果,《物权法》中规定的区分原则表明我国已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但并未承认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即整个物权行为理论在我国民法体系中还尚未完全确立。  相似文献   

12.
物权行为无因性的优势在于,能够避免有因性模式下交易双方相互返还时因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导致的不公平。善意取得可以替代无因性保护交易安全的功能,并可以避免无因性可能产生的“副作用”。由于物权行为的难以把握性、不确定性并考虑到国外法学的发展趋势,不应当承认物权行为理论。区分原则不同于分离原则。在构建无权处分、善意取得、不当得利等具体民法制度时,一定要注意是否采纳物权行为的差异。  相似文献   

13.
有因的物权行为模式就是在承认物权行为理论的前提下,否认其无因性而改采有因性,其虽具一定的合理性且避免了无因性所产生的弊端,但有因物权行为同样是站在德国物权行为理论的土壤之上,对交付等事实行为的理论抽象。善意取得制度与公示公信原则不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关系,善意取得制度是以公示公信原则为前提和基础。  相似文献   

14.
对内容违法的民事行为的效力,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主要国家的立法和理论分析有着不同的规定和认识。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存在不足。应当借鉴《德国民法典》第134条中的但书规定,将调和的重任交给法官,由法官就个案进行判断。  相似文献   

15.
在附条件法律行为中,条件的重要特征之一为或然性。我国理论界对条件的或然性存在客观说和主观说的对立。两种观点的分歧在于,既成事实是否可以作为条件。附条件法律行为的制度价值体现在将当事人的行为动机外在化,故应从当事人意思自治角度探讨既成事实条件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以意思自治为基础的既成事实条件,只有在当事人双方均不欲从事约定的法律行为时,才丧失其条件的法律意义。  相似文献   

16.
文章通过制度比较与语义分析,在考查德国民法制定时的历史背景的基础上对法律行为理论中的基本问题予以澄清,文章指出:"合法性"的争议,毋宁是源自对产生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德国社会思想背景的陌生和语言习惯上的差异;而独断地认为法律行为仅为民法的部门法范畴,则是对"意志自由""、私法自治"理念的误读与滥用所致;而意志自由与物权行为之间更是存在难以消弭的张力。  相似文献   

17.
商行为是商法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长久以来对其特点研究不够,尤其是相对于民事行为而言,其不同之处更为明显,在立法和司法时应该充分考虑商行为的这些特点,对其做出与民事行为不同的处理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8.
我国物权法可以不采纳物权行为的无因性理论,但不应置物权合意的存在、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于不顾;物权行为是一种客观存在,其成立与效力适用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则,但有其自身特色;不能因为物权行为的有因无因而否认物权行为的独立存在。文章并且提出《物权法(草案)》修改的具体建议,在诸多观点上具有新意和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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