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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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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永久性居民"和"居留权"概念在香港的出现与发展,到《基本法》第24条在内容上的明确规定,再到香港回归之后由此而引发的一系列宪法案件,居留权主体(香港永久性居民)问题一直争议不断,其间挑起了香港司法独立与人大释法是否冲突、普通法方法的适用程度等诸多问题。从实践角度来看,对此也采取了人大释法等诸多方法予以应对,但最终都未能在根本上平息由《基本法》第24条所引发的争议,而且由此造成的社会后果也日趋严重、复杂。其实从居留权主体的本质属性来看,问题背后的关键在于对居留权主体的规定发生了法理上的错位,即不应该由《基本法》来明确规定居留权主体的具体内容,毋宁应该在一般法律层面来具体展开,由此才符合居留权保护的规范属性,进而才可能在根本上解决目前存在的诸多争议及难题。从法理上来说,应该对《基本法》第24条的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只保留居留权主体在宪法层面的一般抽象性规定,而将其具体内容部分还原至一般法律规定之中,这样才符合居留权保护的法理定位,而且也符合"一国两制"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2.
《司法业务文选》2012,(1):31-32
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草案)》的议案。经征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根据《中华  相似文献   

3.
学界一般认为权利并不绝对,权利的行使往往存在具体的限制。现代法治对权利限制的要求是在合法的前提之下必须有个合理的度,即对权利的限制必须合法、合理。本文以我国《宪法》第51条与德国《基本法》第51条的比较分析为视角,就基本权利限制问题展开论述。与我国《宪法》第51条对于基本权利限制的规定相比,德国《基本法》第19条的内容更加详尽、全面,值得借鉴。我国《宪法》第51条在立法上存在观念、方法等方面的误区,为此,需要加强基本权利合理限制理论的建构,以丰富、发展《宪法》第51条,完善我国关于权利限制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相似文献   

4.
李翔 《法学论坛》2007,22(5):123-1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刚刚施行,《刑法修正案(六)》第6条在原刑法162条基础上增加了一条内容,将虚假破产行为首次列入刑法规定.本文认为,破产犯罪不仅侵犯债权人的财产权,而且对于经济秩序和经济结构都产生危害,文章在分析我国破产犯罪行为及其竞合关系的基础上指出,当前应结合我国刚刚施行的破产法,对破产行为的刑法抗制在立法上进行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5.
冲突法主要通过间接的方法来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即通过冲突规范的指引,选择一个准据法,用于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冲突规范由范围、连接点和准据法几个部分组成,“范围”指明该冲突规范所调整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类型或种类,“准据法”则是该冲突规范要求适用于所调整的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某一国家的具体的实体法,而“连结点”则是将该民商事关系与该实体法即准据法联系起来的纽带或桥梁。“连  相似文献   

6.
王强 《中国司法》2003,(10):43-43
在《公证法》出台前,新《公证程序规则》的颁布实施,无疑为公证机构的改革及以后公证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有力的法律保障,但在实际运行之中有关申诉法律制度规定得过于简单,受理申诉的司法行政机关操作起来有很大的难度。  相似文献   

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颁布,为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和适用《担保法》提供了最好的办案依据。但其中涉及《担保法》第4l条、第42条规定的解释仍存在着以下几点值得商榷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行政裁量权的司法控制是各国行政诉讼重要课题之一。司法审查是监督和控制行政裁量权的重要手段,但我国《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裁量权的司法审查问题并没有作出专项而具体的规定,学界和实务界在该法第5条和第54条规定中寻求司法控制行政裁量权的根据。然而,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造成理论混乱并给司法控制行政裁量权的实践带来了消极影响。探析行政裁量相关规定对《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将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   

9.
方法发明专利侵权案件申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条件一直是各方争议的焦点问题,什么是专利法意义上的"新产品"、谁有权认定"新产品"、"新产品"认定的效力等成为立法、司法和实务领域亟须解决的难题.文章拟参照国内外相关立法和判例,对此进行深入探讨,以期对审判实践中正确运用该制度有所助益,并对<专利法>57条第2款的修改有所启迪.  相似文献   

10.
龙渊 《法制与社会》2012,(11):92-93
作为一项与公民人身自由权密切相关的诉讼强制措施,逮捕条件的设置不仅关系到逮捕制度本身的科学性,而且关系到我国刑事司法中控制犯罪和保障公民权利能否平衡。明确逮捕的条件,强化检察院在审查逮捕中的裁判和监督作用,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高逮捕率带来的逮捕案件质量的下降和司法资源的紧张,也使刑事强制措施发挥出一定的案件分流作用,为公诉程序、审判程序的纵深修改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11.
无偿契约中,给予他方利益的行为人责任较一般有偿行为人的责任为轻;与此相类,好意施惠人所承担的责任一般也应有所减轻。但此处的减轻应有两层含义:一是行为人仅有轻过失时是否需要负责?二是存在重大过失时,责任的范围是否应有所限制?本文基于对司法实践的实证研究,指出我国法院并未明确区分行为人的轻重过失,亦不赞同责任成立意义上的减轻,但在减少责任数额上则取得了比较一致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本文讨论了责任范围之减轻的规范依据,并从方法论角度分析了法官所为之法律续造。证成侵权责任减轻比较妥当的规范依据应当是总则部分的公平原则条款。  相似文献   

12.
<婚姻法解释三>对我国的婚姻制度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完善修改,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但同时一些条文仍存在问题.笔者以<婚姻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视角,对其进行评论并力图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相似文献   

13.
为强化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新民诉法就环境公益诉讼作出了规定。但是,应该看到,我国公益诉讼相关的配套制度有待确立,新民诉法中关于公益诉讼的规定可谓极其简单。而因其特殊性和新颖性,相关具体规则还有待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以增强可操作性。因此,本文结合新近的国内外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提出几点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方面的具体看法及建议。  相似文献   

14.
汪宁 《法治研究》2006,(9):70-71
一.引言 我国《合同法》是否确立了利他合同制度,对此,我国有关权威部门以及多数学者均将《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解释为利他合同制度,但也有相反意见。笔者认为,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笔者结合一案例,试就这一问题作一探讨,以期对完善利他合同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5.
《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之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的规定可以概括为两个罪名,即"密切关系人受贿罪"和"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密切关系人"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和离职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以及其他与之关系密切的人,其范围比"特定关系人"要广,除了近亲属、情妇(夫)和有共同利益的人之外,还可以是同学、老乡、同事、战友、朋友等。其实质在于,行为人基于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这种关系,能够或者足以影响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进而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实现与请托人之间的权钱交易行为。由于近亲属等密切关系人和离职国家工作人员既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也可以独立构成密切关系人受贿罪与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因此,要将其与斡旋受贿、共同受贿等行为相区别。  相似文献   

16.
《北方法学》2021,(3):151-160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法》第17条的修订无疑开启了刑事责任年龄的新纪元,但就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合理性以及"情节恶劣""专门矫治教育"等法律规范在实践层面的可操作性与适用性,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思考。未成年人犯罪构成具备固有特性,就目前争议最大的刑事责任年龄、专门矫治教育和情节恶劣认定标准问题进行审思探讨过程中,必须立足我国传统法律文化,借鉴域外相关法律制度,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与社会多元文化价值需求,确立具有本土化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政策作为贯穿于司法实践的指导思想。在此基础上,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科学性与操作性的建议,方可有望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促进未成年犯再社会化的目标。  相似文献   

17.
叶铭芬 《研究生法学》2010,25(3):119-130
法益存在的客观性决定了侵权责任法对其保护的必然性,大陆法系国家主要通过设置一般条款对其进行保护。我国颁布后的《侵权责任法》对法益的保护作了较为抽象的规定,存在以下的不足:一是对于非类型化法益的保护而言,《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一般条款较为抽象,没有区分权利与法益进行不同的程度的保护;二是对于类型化的法益而言,《侵权责任法》没有对法益进行类型化的规定并予以保护。有鉴于此,我国在具体实施《侵权责任法》过程中对法益的保护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对于类型化的法益,应该通过具体的规则结合特别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对于非类型化法益,则可以借鉴德国民法典的规定于对现行《侵权责任法》的一般条款予以解释适用,一般条款的运用应该在穷尽规则与原则的基础上请示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相似文献   

18.
《北方法学》2020,(5):47-57
《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似乎否定了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整违约金的权力。法院是否有权依职权主动调整违约金也是学术研究的难点之一。学术界有否定说和赞同说两种观点,其内在依据是防止职权主义产生的弊端以及实现民法公平、诚信原则。我国既有的司法实践也存在否定和肯定两种实践方案。实际上,公平原则、诚信原则与依职权主动调整的关联度不大,职权主义的一般性禁止与此也并不相关。救济条款的性质以及司法作为社群公正的机制是法院依职权调整违约金的根据。但该调整必须有界限,即该违约金必须是过高才能够进行调整,且调整后的数额也必须合理。但作为衡平性规范要求一个确定的标准是不现实的。《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不应当解释为绝对否定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整违约金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9.
《刑法修正案(八)》第6条有关累犯的用语特征能引发我们反思通说对累犯前提的界定。通过语义分析,得不出累犯的前罪必须是成年人故意犯罪的结论。结合累犯的本质——刑罚迟钝型人格,累犯前提条件的重心是受刑的经历,而不是犯罪。因而《刑法》第65条但书的限制,只及于后罪;行为人因为过失犯罪或未成年人犯罪而受刑,也足以构成累犯的前提。  相似文献   

20.
可撤销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态 ,属于合同效力的范围。可撤销合同是指意思表示不真实或意思表示瑕疵 ,通过撤销权的行使 ,将其所具有的不完全效力予以消灭的一类合同。它是客观法对于合同法律事实进行效力评价所得出的结果 ,具有独立的制度存在依据。本文结合我国《合同法》第 54条的规定 ,对可撤销合同的内涵及意义、可撤销合同的范围进行了探讨 ,并对《合同法》第 54条作出了评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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