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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盛波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2,(2):44-45
在刑法上。认识上如有错误,就有可能对行为人的犯罪发生影响,从而影响其刑事责任。因此,研究刑法上的错误,对正确定罪量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认识错误能否成为犯罪构成的阻却事由,或者。能否成为减轻犯罪人刑事责任的依据呢?关于这些问题,国内外刑法学界有不同认识。虽然研究错误问题的直接目的是要分析行为人的认识错误对犯罪构成主观方面是否发生影响,或发生何等影响,但这种分析归根到底是要解决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问题。 相似文献
2.
马顺成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2(6):98-100
事实的错误是日本刑法理论中关于“错误论”中极其重要的内容之一。虽然中日两国的法律制度相差较大,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本文的研究得出日本刑法解释者是怎样平衡司法与立法的。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事实错误的三种学说,即具体的符合说、法定符合说和抽象符合说,并对日本的事实错误理论进行了简单的评析。 相似文献
3.
张开骏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0,(2):1-3
行为人由于对象认识错误,在无罪过心理支配下客观上实施了盗窃行为;在盗窃行为的持续状态中,明知是他人并未放弃所有的财物,而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或上交;按照刑法抽象事实错误理论,应认定为侵占罪。 相似文献
4.
刘夏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1,(6):5-11
刑法意义上的涵摄是将生活事实涵盖于法律所描述的构成要件的过程,也是三段论中大前提与小前提互动的过程。刑法上的涵摄错误则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故意实施的行为事实并未发生认识错误,也知道可能有禁止自己行为的刑法法规存在,但对该法规之解释存在误解,认为其行为并非刑法所涵摄的行为。涵摄错误不是事实错误,不能阻却故意,但可能构成违法性认识错误,阻却行为人的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涵摄错误主要包括对行为主体、对象、方式及性质的错误。 相似文献
5.
错误是美国刑法理论中的一种抗辩事由。本文对“不知法律不免罪”这一规则进行了辩证分析,具体阐释了事实错误和法律错误阻却刑事责任的条件,指出无论是哪一种错误都必须达到足以否定行为人具有主观犯罪意图的程度,才可作为合法辩护的理由。 相似文献
6.
"不知法不赦"已经成为一种过时的原则.事实错误是对构成要件的客观要素上的主观认识与现实的不一致;法律错误是在对事实没有发生认识错误的情况下,对自己行为的法律评价发生错误认识.对刑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年龄的认识错误,以及"淫秽性"、公务行为的合法性、财物的他人性等的错误认识,均属于事实错误,事实错误可以阻却犯罪故意.国家推定公民都是知法的,除非被告人能够证明其法律错误具有不可避免性,否则,法律错误不能阻却故意. 相似文献
7.
论金融诈骗罪的事实认识错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明楷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5,13(4):111-119
在讨论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时,刑法理论不自觉地将认识错误纳入到客观要素中展开讨论,因而形成争论不休的局面。关于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应当主张抽象的法定符合说。在金融诈骗罪中,对同一犯罪的并列的构成要件要素的认识错误,以及对同一犯罪的不同行为类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对不同犯罪构成之间的认识错误,应在重合的限度内,认定为轻罪的既遂犯。 相似文献
8.
包摄错误是指行为人对于构成要件要素理解错误,误认为自己所为行为不能为刑法所包摄。从法律效果上来讲,包摄错误不构成事实错误,但是有可能构成禁止错误。反面包摄错误作为幻觉犯的形态之一,不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9.
周春荣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4(4):36-40
刑法中的事实错误是指对于构成要件的客观要素的主观意欲与客观现实的不一致。与对象错误相对应的是行为偏差。对于同一构成要件范围内的错误即具体的事实错误而言,处理对象错误,法定符合说具有合理性;处理行为偏差,具体符合说具有合理性;对于非意欲的结果,不能认为构成故意犯罪的既遂。国外解决不同构成要件间的错误即抽象的事实错误的抽象符合说不具有合理性。处理抽象的事实错误,构成要件没有重合部分的,原则上构成故意犯罪的未遂和过失犯罪的想象竞合,构成要件有重合的部分时,在重合的部分构成故意犯罪的既遂。 相似文献
10.
董玉庭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5,18(5):8-12
在民事法律语境中,事实婚姻是一种非法同居关系,但在刑事法律语境中,事实婚姻的婚姻效力却被目前的刑法解释学所确认。关于事实婚姻问题,刑法解释学犯了一个简单的错误。刑法规定的重婚行为,其最典型特征是两个有效的法律婚姻之重合,事实婚姻与法律婚姻的重合,因不侵犯一夫一妻制度中的婚姻登记制度而不应该构成重婚罪,所以,即使在刑法解释学中,事实婚姻也同样不应具有婚姻效力。 相似文献
11.
刑法上的事实同居,指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二人未经登记而自愿持续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的事实状态。事实同居广泛存在于现实中,其本质特征是双方物质上及精神上的相互支持以致不分你我,具备了法律婚姻的实质要件。与民法的注重形式要件不同,刑法认定犯罪侧重于实质要件。法律婚姻的效力在刑法上也适用于事实同居,如财产的共同共有权利、同居义务、相互抚养义务,从而影响财产犯罪、遗弃罪、强奸罪、重婚罪的认定。 相似文献
12.
刘长秋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2(2):1-7
生命科技刑事责任在生命科技发展过程中具有自身特殊的功能。其对生命科学技术的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当前,我国刑法尚未明确规定现代生命科技犯罪,现有的刑罚体系也远不适应打击生命科技犯罪的需要。为此,需要立法者采取相应的对策予以补救。 相似文献
13.
王继东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1(4):95-96
证人是重要的刑事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着作证的义务,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证人不愿作证或拒绝作证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状况直接影响到了案件事实的查明,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也将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从根本上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4.
从环境刑法法益的角度谈环境刑法的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张艳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5,(3):54-56
环境刑法的根本目的是保护环境法益,而我国现行刑事立法只注重对环境犯罪侵害人身、财产法益的保护。在绿色文明时代,我国环境刑事立法应确认环境法益在环境犯罪所侵犯的刑法法益中的主导性地位,树立环境刑法法益在整个环境刑事立法上的指导形象。 相似文献
15.
王威宇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3):44-46
刑事政策对犯罪的预防和抑制作用日益重要,轻缓化发展是各国刑事政策的必然的发展趋势。因此,我国的刑事政策也应沿着轻缓化和人道化的方向发展。我国在对付犯罪的策略上,通过刑罚把犯罪遏止在不危及社会基本生存条件的范围和限度内,凭借其他社会控制手段把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由于刑事政策和刑事立法存在密切的联系,我国应根据具体国情制定适当的刑事政策和完善我国刑事立法。 相似文献
16.
刘长秋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1):1-7
生命科技犯罪是生命科技发展对现代刑事责任制度带来的一项重大挑战。面对生命科技犯罪的挑战,刑法应当设置生命科技犯罪并为其配设专门的刑事责任制度。生命科技刑事责任制度的设置应当以风险预防为基本理念,并遵循犯罪经济分析的原理,并应当在追求罪名及责任具体化和明确化的同时,尽可能保留一定的限度和弹性,以便及时将那些新出现而尚未为刑法犯罪化的生命科技犯罪纳入刑法的规制视野。 相似文献
17.
关于事实劳动关系保护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寿新宝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2,(2):25-29
事实劳动关系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经常发生,但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多有疏漏,对其缺乏必要的法律保护。因此,以调整保护协调劳动关系为使命的劳动法(也不排除其他的法律),不应留下这样的法律空白。所以本文从分析事实劳动关系着手,论述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实质,对其进行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与法津依据以及应如何对之保护的问题,力求在这方面作些探讨,以期对劳动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8.
史晓斌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6):47-49
我国刑法条文中的定义具有规定性和权威性两大特点。根据定义方法的不同 ,我国刑法条文中的定义可分为实质定义、外延定义和语词定义三种类型。从逻辑上分析 ,我国刑法应采用定义明示式的罪名模式 相似文献
19.
权明丽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2(3):31-33
刑法的谦抑性即刑法的必要性,刑法歉抑是适应社会矛盾变化、构建和谐社会及保障人类自由权益的需要,它是一种信念,而非法定意义上的原则。在我国实现刑法歉抑的途径在于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 相似文献
20.
对我国刑法修正案的检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杜三军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17(2):80-82
刑法修正案是我国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刑法典进行修改的一种形式,其实际上已逐渐成为我国修改刑法典的唯一形式。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制的进程,这种形式日益暴露出多方面的不足和缺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