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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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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原告人制度是法国刑事诉讼中较具特色的制度之一。该制度是指在检察官提起公诉或未提起公诉的情况下,因犯罪受到损害之人参加诉讼或向刑事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由此发动公诉的制度。在“法国没有自诉案件,凡是刑事案件都是公诉案件”〔1〕的背景下,赋予因犯罪受到损害之人以民事原告人的主体资格,特别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发动公诉,使国家的刑罚权和公民个人的损害赔偿权得以实现,对修复被犯罪破坏了的社会关系和维护公民个人的权利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公诉转自诉制度为解决被害人告状难问题,充分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从…  相似文献   

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刑事被害人、自诉人的受损权益获得补偿与赔偿的一条重要渠道,其本质上是民事诉讼。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那么,被害人是否有  相似文献   

3.
构建中国的量刑建议权制度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冀祥德 《法商研究》2005,22(4):116-120
在现代刑事诉讼理论中,作为检察机关公诉权的核心,求刑权既包括定罪请求权,又包括量刑建议权。无论是在刑事法律的立法规定上,还是在刑事诉讼的司法实务中,我国检察官在刑事案件求刑权的行使过程中,凸现的还只是定罪请求权,刑事立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检察官的量刑建议权,诉讼实践中也没有行使本体意义上的量刑建议权。在构建中国控辩协商制度的法治视野中,必须对检察官求刑权予以扩张和规制,设立与现代刑事诉讼相适应的检察官量刑建议权。  相似文献   

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的依附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周伟 《法学杂志》2001,22(6):19-2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既有独立性也有依附性。其独立性从属于依附性。附带民事诉讼时效的计算上主要表现为依附性 ,这决定了其有效期间的计算应当从属于刑事追诉时效。只要刑事诉讼成立 ,附带民事诉讼的时效期间就没有届满。因此只要公诉或自诉案件追诉时效没有届满 ,被害人就有权在立案后和做出一审宣判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5.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所说的被害人是指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包括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人;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通常称自诉人)。由于犯罪行为侵犯被害人的  相似文献   

6.
一、民事救济的司法途径选择 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通过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更快捷、更有利于智障“包身工”的权利保护?笔者认为还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更有利。首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更高司法效率。根据刑诉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即该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一并处理。  相似文献   

7.
《法学》1991,(7)
刑诉法第53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过程包括五个阶段,被害人有权在上述各个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似嫌笼统。首先在立案、侦查阶段,并非所有案件都已查明罪犯,有明确的被告人,即使查明也有个是否起诉的问题。在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若检察  相似文献   

8.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78条之规定,在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理终结后所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有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此可见,所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是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解决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而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因为这种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附带…  相似文献   

9.
英国检察制度评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英国法律制度可以说是英美法系的源头,对世界各国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着重大影响。本文着重介绍和评价英国的检察制度,从其历史发展、检察署的机构设置、审查起诉的程序和方法、与警察和法院的关系以及对该署的监督等六个方面进行全面而系统的分析,重点阐述了英国检察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一件刑事案件以什么样的价值标准来决定是否提起诉讼。与我们所不同的是,英国检察官除了审查证据是否充分之外,还把是否有利于保护公共利益作为判断是否起诉的标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也就是说即使案件证据充分,但如果起诉不利于保护公共利益的话,检察官就会决定不起诉。公共利益的保护是基于案件轻重和被告人的个人情况而考虑的。其次,在英国虽然没有象美国那样的诉辩交易,但检察官和被告人之间仍然存在某种形式的交易。此外英国检察署同警署是一种建议与合作的关系,对法官的审判活动也不存在监督与制约。上述分析与评论无疑对我国检察机关刑事检控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瑞典的检察官在他们的司法体制中扮演着十分有力的角色。检察官主导刑事案件的调查,决定采取何种强制措施,提起诉讼并出席开庭。不论是在案件调查阶段还是法院审理阶段检察官都推动着刑事诉讼程序的进展。  相似文献   

11.
在各国刑事诉讼中。通常公诉案件在侦查终结后、交付审判前需要由检察机关或者其他法定机关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对被告人提起诉讼,这就是审查起诉。在我国。侦查活动与起诉活动相分离,审查起诉成为连接侦查与审判的重要纽带,是刑事诉讼的一个独立阶段。也是检察机关行使公诉权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但是,司法实践中,  相似文献   

12.
陕西石泉县刘矩问:在拐卖人口案件和盗窃耕牛案件中,往往涉及到受害人家里派人找人或受害人找牛所支出的费用损失问题。这些损失费用是否能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本刊法律部答: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规定表明,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受到的物质损失,被害人有权要求犯罪分子(被告人)赔偿。在这里,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即包括被害人本人,也包括被害人的父母子女;其物质损失应是犯罪行为所造…  相似文献   

13.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对于妥  相似文献   

14.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刑事诉讼的抗诉机关,被害人无权单独提起抗诉或上诉;而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却规定了被告人不服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有权提起上诉。也就是说,同是刑事诉讼当事人,被告人有上诉权,而被害人只有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权,而没有上诉权。  相似文献   

15.
<正> 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法律赋子它的一项权力。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该说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有法可依的。然而,《刑事诉讼法》颁布十年多来,对于这类诉讼检察机关提起的很少,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以长春市为例,1986年至1989年5月以来,检察机关没有提起一件涉及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没有发生这类案件吗?回答是否定的。那么,是什么原因妨碍检察机关提起此类案件呢?  相似文献   

16.
本文通过对我国刑事申诉的保护现状、保护不力的原因,及刑事申诉中的相关法律问题等简单分析,指出了我国刑事申诉不能直接必然引起或决定再审程序的开始,而法院和检察院则可以提起或抗诉,得出了现行法律申诉体系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不利的意见。针对刑事诉讼制度的某些弊端,作者认为我国应建立刑事诉讼强制答复权制度,并具体提出了一些维护申诉权利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17.
检察官客观义务:制度本源与实践限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现代政治权力的原理来看,检察官客观义务的意义在于按照现代性的权力逻辑与治理模式,实现了现代刑事诉讼权力结构的分化并维系着刑事司法制度的正当性。由于刑事诉讼制度本身与检察官个体都无法克服与超越刑事司法中的某些固有因素,检察官客观义务在实践中存在相当的限度。在推动刑事诉讼制度合理化建设上,我们应该在深入理解检察官客观义务的基础上,推行一些更为现实的改革方略。  相似文献   

18.
宋世杰  张佳华 《犯罪研究》2007,(6):33-36,43
刑事预审是庭前审查准备程序中的重要活动,主要是对案件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进行司法审查。完备的预审制度有利于保障庭审的高效进行,也有利于被控告一方对是否起诉的审查行使参与权。预审权既不是侦查权,也不是检察监督权,它本质上是司法审判权。预审应从侦查和审判阶段分离出来,独立地作为两者的中间程序。考察国外并结合我国的司法现状,在构建我国的刑事预审制度中,预审的起诉决定对预审法官来说是一种相对决定权,检察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报上级检察机关审议,最终由上级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  相似文献   

19.
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应得到确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法》第7章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作了专章规定,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在多年的司法实践中没有争议。但是,被害人可否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司法机关是否对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予以确认和保护?法律对此规定不够完善,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笔者拟对此问题加以探讨,并与同行商榷。 一、从刑诉法条文及其立法精神上分析,应确认并保护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所谓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是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对而言的。我国刑诉法在第7章中,以第77条和78条对刑…  相似文献   

20.
刑事沉默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刑事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刑事司法正当程序的一项重要保障,其基本内涵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对追诉者(警察、检察官、法官等)的讯问有权保持沉默或拒绝回答,并且不因此而被作出不利的法律推定。是否确认沉默权及是否建立了保障其实现的程序机制,不仅体现了一个国家在特定时期对实体真实与正当程序,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等相冲突的诉讼价值的选择态度,而且也反映了一国刑事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状况和诉讼民主进步的程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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