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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王某系某市征迁处工作人员,其户籍在光明村。2010年底王某在参与红霞村征迁前期工作时,以5万元价格从该村村民处购买住房一套,并通过辖区征迁所陈某出具了虚假证明,证明其在该村购买的房屋为自建房,从而顺利通过征迁审批,骗购安置房一套,从中获利15万余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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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基本案情王某系某移动通讯器材销售公司总经理。2021年10月,因公司资金紧张,王某遂产生从小额贷款公司获取资金的想法。王某从社会上招募部分人员,以办理手机分期付款业务的名义,要求参与人以其本人名义购买手机,并承诺由公司承担贷款。参与人与公司签订合同,办理分期付款购买手机业务,但实际上并未购买手机,王某向参与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好处费”。王某以参与人购买手机的材料向某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办理贷款。小额贷款公司经审查,将80万元款项打至公司账户,公司分期还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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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在行政法规中归于"准金融机构",但在刑法上应属于"其他金融机构"之范畴。骗取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行为,如果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则构成贷款诈骗罪;如果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则构成骗取贷款罪;如果以转贷牟利为目的,转贷他人,则构成高利转贷罪。由此引申,在判定小额贷款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刑法性质之后,刑法有关对金融机构保护的法条规定也可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由此构筑起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创新行为的刑法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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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公司合同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张德忠1994年1月,某省边境贸易公司(国有企业)与某县信托贸易公司(集体企业)为搞边境贸易签订联营协议书,组建了一个由15人组成的法人型联营体。法人代表、联营体总经理由边境贸易公司派周某担任,副总经理由信托贸易公司马某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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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2004年至2005年间,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ADSL宽带家庭用户与单位用户的收费标准不同,通过电信公司内部人员,获取了大量宽带单位用户的资料。然后李某到各公司企业,谎称是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的代理商,以低于电信公司对单位宽带用户收费标准为条件,以其设立的上海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某电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多家公司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口头约定,为各公司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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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方庆姬、高晓春、姜慧芬、陈秀荣系房产中介人员,其利用本市税收优惠政策,伪造动拆迁安置协议,由购房者以假冒动拆迁户的身份向区财政局申请契税退税,并从中分得退税款的55%作为报酬。方庆姬等人采用上述相同手法,在本市虹口、黄浦等地伙同多名非动拆迁的购房者,共办理契税退税12起,骗取国家契税款人民币44万余元。案发后,购房人均已补缴契税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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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介组织虚假出资、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案情简介 被告人郑某,男,42岁,原系上海群联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叶林保健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九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0年9月,被告人郑某在明知没有资金验资的情况下,通过上海枫泾经济开发区闸北招商办王某,取得了伪造的上海申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8000万元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骗过了工商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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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陈某以妻子杨某某有外遇为由,将杨某某控制在自己家中不许其外出,长达40余小时。期间,陈某用透明胶带封住杨某某口、绑住手、脚,用烟头烫伤杨某某双乳,并对其进行殴打。当陈某得知一名叫周某某的男子与杨某某有关系时,愤怒不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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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12年3月某日,李某以要求唐某为其介绍客户为由去唐某家,李某趁唐某不备盗取唐某信用卡及身份证,李某将唐某的身份证和信用卡秘密窃取后,以帮其挂失为由骗得密码,在自动取款机上盗走其卡内现金6000元。本案主要存在盗窃罪、侵占罪和诈骗罪之争。【速解】本文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理由如下一、李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和侵占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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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秋,河北省乐亭县贡庄,因种田缺水,需要打井。村党支部副书记霍某做为包片干部负责贡庄的日常事务,但由于他难以胜任打井工作。这时,负责给稻田放水的贡某站了出来,他觉得操持打井有油水可捞,便挨家挨户征求群众意见,让群众支持他出头办理。他是贡庄的横主儿,也有些群众威信,所以竟赢得了大家的一致通过,签字画押推举他。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见群众支持,便未表态。贡某便打着村里的旗号开始筹款。贡庄村民集资了2万元从银行贷款5万元,县水利局按政策发给打井补助费1.1万元。 款筹齐后,贡某找来原生产队时的会计负责打井帐目,他与代某丈夫为采买。打井中,贡某财权在握,便胡作非为起来。不仅大吃不喝,请客送礼,还采取开假单据的方法将2500元打井款私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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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蔡某,原系广东省潮阳市中洋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茵里仕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于1998年3月至2000年间,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假借为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办理出口业务的名义,利用虚假企业广东省潮阳市中雅仕皮革服装厂、虚构的外商及香港永利贸易公司,与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分别签订内、外贸合同,使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报出口.后将共计人民币10119689.93元的虚假出口退税凭证通过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骗得出口退税款共计人民币6026962.13元,剩余部分因被发现骗税未逞。案发后,被骗取的国家出口退税款已由税务机关向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追缴。蔡某因此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887万余元,大部分无法追回。二、分歧意见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蔡某无视国家法律,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蔡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蔡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蔡某无视国法,虚构有出口业务的事实,采用签订虚假买卖合同的手段,假报出口,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依法应予惩处。一审法院认定蔡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定性不当,予以纠正。二审法院最终以上诉人蔡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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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介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男 ,某市人事局长。1993年初 ,全国刮起了一股干部下“海”经商风。当时还在副局长位置上的刘某某 ,不失时机地向组织提出了下“海”经商 ,为局机关谋福利的请求。经办理有关手续后便成立了一个金能总公司(实际是从事房地产开发业 ) ,由市人事局任命刘某某为该公司总经理 ,实行自负盈亏 ,自主经营 ,每年只向市人事局上交 1万元管理费 ,总公司的主要成员都是刘某某的亲属。公司成立后 ,刘某某以市人事局和总公司的名义 ,向国土局申请并获准行政划拨土地 10亩 (只付少量青苗补偿费 )并在该土地上建起两栋楼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