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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实施的专利法,增加了本国优先权的规定。本文就本国优先权的作用、本国优先权的确定以及在专利申请中的应用等,作一探讨。 一、设立本国优先权的作用与意义 (一)鼓励抢先申请 设立了本国优先权制度,有利于申请人抢先申请专利,更充分地体现“在先申请”原则。在没有本国优先权制度的情况下。发明创造者通常总有这样的想法,即等到技术趋于比较成熟与完善之时,才考虑申请专利。因为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的范围,过早申请专利,可能会有一些技术问题尚未完全解决,过迟申请专利又担心被他人抢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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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要求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本
国优先权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专利申请的优先权规定源于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其目的是为了便于该公约的缔约国国民在其本国提出专利申请以后,有一定的期限准备就同一主题向其它缔约国申请专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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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原则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之一,它为国际专利申请提供了便利.本文将以我国专利优先权制度为对象,具体论述我国专利优先权的相关内容,分析建立该制度的价值,说明适用专利优先权原则时应注意的问题并针对我国目前的现状提出完善该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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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解读本国优先权制度的原因分析及立法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国优先权是优先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部分学者对本国优先权作用的研究,形成"三点论"和"六点论"两种观点,其中不乏错误的结论。有必要对产生错误的根源进行分析并研究相应的法律规定,以此维护建立优先权制度的初衷,再现法律的公平理念和鼓励发明的创新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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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专利申请的本国优先权○李云苏号朋(一)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中规定的一项重要权利。所谓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就某项发明在一个缔约国首次提出申请之后,在一定期限内又向其他缔约国提出申请时,申请人有权要求以第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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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启平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2,4(6):65-71
优先权问题是专利权国际保护中国专利制度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文章论述了优先权制度的源流及意义、外国优先权、本国优先权的相关问题,进而根据“一国两制”的基本原则对内地与香港在优先权协调中应遵循的原则及其几个具体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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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策略在技术出口贸易中的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介绍了专利申请策略在技术出口贸易中的应用,就是否申请专利以及申请的时机,地域,种类,程序等问题进行论述,并指出了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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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制度源于古罗马法,是私法上一项古老而陌生的“特权”制度。优先权制度体现了国家维护公共利益,推行社会政策,保护弱势群体生存利益的立法思想,反映了法律对实质平等、公平、正义等理念的不懈追求,同时也蕴涵着和谐的基本理念,体现了现代民法对人的终极关怀的价值取向,符合现代民法发展的趋势。在我国构建民法体系的过程中优先权制度应当占有一席之地。建议借鉴法国法模式,在民法典物权编中设专章统一进行规定,同时保留特别法对优先权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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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是采用专利还是采用商业秘密的方式保护?是申请发明专利还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是尽旱申请还是等到技术方案完善之后在提出申请?对这些问题的选择关乎到企业专利战略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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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下专利“优先权”的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与大陆同为华夏母体所孕育,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领土,降至近现代,则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沿着不同的历史轨迹发展.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已分别于1997年、1999年回归祖国,台湾地区问题也将在不久的将来得到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不同于内地的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由于各区域实行不同的专利法律制度,同时又由于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特征,使得在专利领域产生一系列法律冲突,优先权冲突便是其中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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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制度起源很早,许多国家在民法典中对优先权有专章规定。我国民法还没有设立优先权制度,随着我国物权立法趋于完善,优先权必将成为不容回避的问题。本文拟就优先权的概念界定、优先权的特点及其分类、立法现状及立法建议探讨构建我国物权立法中的优先权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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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体系中没有关于优先权制度的一般性规定,只是在某些特别法和程序法中就特殊社会关系规定了具体优先权。在《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学界对应否规定优先权制度争议较大,但《物权法》最终对此也未作规定。优先权制度具有国内现有担保制度无法替代的特有功能,该制度的缺失使得一些基本的社会利益尤其是特别债权人的利益难以找到适当的制度予以保障。本文认为,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应规定优先权制度以剔除此立法缺陷,但如何构建和设计该制度值得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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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中关税优先权的定性模糊,由此导致实践操作中存在诸多困难。分析表明,关税优先权应当区分为物权性优先权与债权性优先权。在纳税人欠缴关税所涉及的特定物上,关税优先权为物权性优先权,关税应当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权而受偿;对于特定物之外的其他财产,关税优先权为债权性优先权,关税应劣后于抵押权和质权而受偿。至于医疗费用、丧葬费用、工资等,基于生存权、人道主义等特殊考虑,可以依据法律之例外在清偿关税前受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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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事件以后,因大规模侵权而导致企业破产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于在破产程序中被侵权人的权益是否能够得到保障以及如何得到保障,成了一个急需解决的难题。本文认为在企业破产中应当引入优先权概念,这样能够更好的解决因为别除权及破产顺位问题致使侵权请求权得不到满足的情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