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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津政办发[2016]10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环保专职网格员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6年11月18日天津市环保专职网格员管理办法市环保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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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津政办发[2017]61号各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7年4月15日天津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市环保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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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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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津政办发[2012]8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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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津政办发[2012]13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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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津政发[2019]23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2019年9月10日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天津,有效保护本市生态资源,根据《天津市绿化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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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市容委拟定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考核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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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津政办发[2014]10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4年12月25日天津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市教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1号),进一步提升我市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结合我市特殊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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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津政办发[2012]11 1号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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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水务局拟定的《天津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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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津政办发[2012]8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公安局拟定的《天津市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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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津政办发[2017]38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市场监管委拟定的《天津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2017年3月20日天津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市市场监管委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加强我市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规范天津市名牌产品的认定,引导和支持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增强我市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培育形成一批国内、国际知名品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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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津政办发[2012]14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水务局拟定的《天津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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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市农委、市公安局和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指导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6年11月24日天津市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指导办法(试行)市农委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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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津政办发[2015]9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环保局《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5年12月15日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市环保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着力改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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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津政办发[2015]5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市场监管委拟定的《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5年7月15日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市市场监管委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创业活力,方便市场主体准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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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津政办发[2016]5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天津海事局拟定的《天津市海上搜救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2016年8月2日起施行。2016年6月21日天津市海上搜救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天津海事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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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津政办发[2017]1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金融局拟定的《天津市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7年1月4日天津市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市金融局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加强金融体系建设、健全金融基础设施等手段,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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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津政办发[2017]34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规划局拟定的《天津市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管理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7年3月8日天津市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管理规定市规划局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管理,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及时、合理、高质量地编制城乡规划,引领城市发展,根据《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列入计划管理的城乡规划,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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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土地储备证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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