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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囿于地方保护主义对司法的干预,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管辖常有涉案地法院"不敢管""不愿管"和"不好管"等问题。为解决问题,多地积极探索实施环境资源案件的跨区域集中管辖,采用了"贵州模式""重庆模式""铁路法院模式""湖北模式"等符合当地实际的集中管辖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前述问题。然而,环境犯罪的集中管辖制度仍存在法院级别不够、管辖地域范围不合理和侦诉审衔接配合不顺畅等问题。应在提高管辖法院层级、合理规划地域管辖范围的基础上,顺应环境司法专门化趋势,设立环境专门法院,协调好环境犯罪管辖的侦诉审衔接工作,全面解决环境犯罪的集中管辖问题。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案件的集中管辖包括民事和行政确权案件的集中管辖,其目的在于确保知识产权授权标准的一致性和权利内容的统一性。但现行的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行政诉讼体制、商标、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体制却不利于上述目的的实现。应当进一步集中部分与知识产权有关案件的管辖,以体现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性。  相似文献   

3.
我国知识产权法院自设立以来在受案数量、受案标的等方面呈现连年增长态势,遵循先例等相关改革探索亦具有前沿性。但围绕知识产权法院的受案类型、建制规模、管辖区域也存在着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未来,要就新类型案件的认定标准加强立法阐释并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在知识产权法院设置标准上的理论和实践探讨,同时,还要开展进一步的法院组织布局设计,扩大知识产权法院地域分布并优化其管辖区域。  相似文献   

4.
2014年我国多地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成立,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具有里程碑意义。回顾知识产权法院试点运行的情况,反思其中的不足,如"案多人少"矛盾未解决,技术调查官制度有待完善,相应法律法规、配套设施不完善,案件管辖审级未突破原有框架,确权程序冗长。美、德、日知识产权审判机构的运行为我国提供了丰富的经验,我国应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制度,科学合理地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解决确权程序冗长问题。  相似文献   

5.
在发达且频繁的国际经贸交往情形下,传统的知识产权跨国诉讼模式已经很难适应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新需要。变革传统制度的要求,就是扩大法院在涉外知识产权领域的管辖权。知识产权冲突法的实证还表现在一些内国法院纷纷适用外国的知识产权法。我国立法应区分知识产权案件与普通民商事案件的差别,除完善现有知识产权法律适用规则外,还应创制专门的涉外知识产权司法管辖规则。  相似文献   

6.
为克服司法地方化和司法行政化的痼疾,减少行政审判中的不当干预,2014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了"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这是对原告就被告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的一种灵活变通,同时确认和巩固了"异地交叉管辖"和"相对集中管辖"等先期改革探索成果。由于立法条文的高度抽象性和模糊性,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的改革试点呈现出"转圈推磨异地管辖"、"相对集中选择管辖"、"集中交叉混合管辖"、"跨行政区划法院管辖"和"铁路两级法院管辖"等跨区域管辖新模式,其中既有对以往改革探索的修正和完善,又充分利用现有司法资源敢于突破和创新。作为地方法院省级统管完成之前的过渡性安排,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承载着开启行政审判体制改革"破冰之旅"的历史使命。为回应修法条文的先天不足,避免改革试点的"碎片化",应当借助价值位阶和利益衡量方法消弭潜在的价值冲突,同时在制度构建和配套措施等中观或微观向度作出具体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7.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和取证问题,是实践中承办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是急需解决的问题。我国当前刑事程序中对知识产权案件的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都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从立法上来加以解决。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证据上问题上的最大困境就是取证非常难,可以通过加强陷阱取证的运用,扩大公证取证的适用,引入民事诉讼证据保全制度和对知识产权案件的举证责任倒置等手段来加以改善。  相似文献   

8.
我国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目前所设的环境保护审判庭可分为环境保护合议庭、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和狭义的环境保护审判庭三类。在我国设立环保审判庭具有现实的依据和意义,但存在管辖范围、成员组成、案件来源等一系列难以确定和处理的问题。鉴于此,我国环保审判庭宜在局部试点,不宜在全国推广,宜成立专门环境法院或实现现有专门法院的转型以应对生态环境案件。  相似文献   

9.
湖北省知识产权双轨制的保护模式呈现行政保护多、民事诉讼少,行政处罚多、行政诉讼少,行政、民事保护多、刑事惩罚少,保护商标权、著作权案件多、保护专利案件少的格局,说明行政保护依然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导力量。对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对比研究表明,知识产权的审判工作必须进行改进:设立审判机构,加强诉前保护,分配举证责任,坚持全面赔偿,统一裁判尺度。  相似文献   

10.
专门法院是法律现代化的重要工具,也是法律现代化的必然产物。不仅大陆法系有正式的、多系列的专门法院审判行政、商事等专门案件,而且英美法系也存在着多种多样的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相比,专门法院对于行政、商事等现代诉讼有很多优势。我国在法律现代化的过程中,应当更多地借鉴专门法院模式,把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有机结合起来,为深入的司法改革提供可操作的平台与基础。  相似文献   

11.
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和技术问题都需要专业化的解决方案。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诉讼模式,有利于全面把握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标准与范围,从而提升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质量和水平。但因三类案件有各自不同的审判思路和处理模式,案件审理在司法实践中面临诸多法律问题。为统一司法尺度,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2.
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确立的反恐法庭样式不一而足.既有特别法庭,也有普通法庭;既有军事法庭,也有平民法庭.结合我国国情,我国不应设立特别军事法庭,不宜另设专门法庭,也不宜由既有的军事法院实行专属管辖,而应在遵循现有普通法院管辖与专门法院管辖的基础上调整恐怖主义案件的级别管辖.  相似文献   

13.
行政审判体制虽建基于民事审判之上,但其本质构造和诉讼目的等多个方面都与民事诉讼存在着本质区别。行政诉讼制度实施30多年来,从早期模仿参照开始向自我独立反省跨越。当前跨区域管辖改革仍存在体制机制不畅、实质性化解争议难度加大和当事人诉讼成本增加等突出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设立跨区划法院和建立行政法院的强烈呼声下,未来跨区域管辖改革应当充分整合现有管辖资源,吸收地方有关管辖的文本表达和实证经验,坚持以专业性管辖为主,兼顾地域性管辖;以现有管辖规定为主,兼顾当事人选择管辖;以现有试点管辖为主,兼顾审判质效;以指导性案例为主,兼顾裁判尺度统一等原则。还应当藉2014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新增第18条第2款规定的管辖改革为突破口,通过中央与最高司法机关在顶层设计上的互动,地方审判机关与地方党政机关在独立审判上的互动,行政审判业务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在审判质效上的互动,将现行体制和机制对行政审判纵深改革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相似文献   

14.
行政执法与民事诉讼的冲突发轫于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双轨制”结构,这种结构现阶段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向司法救济“单轨制”转化是其必然趋势。,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分离,建立专业的执法队伍,在全国推广“三审合一”审判方式,尽快建立知识产权法庭,未来适时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这些都是解决冲突的合理路径。南通模式是现有体制下协调冲突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5.
一 概述合议庭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审判组成形式 ,之所以设立合议庭 ,目的是为了集中集体智慧 ,发扬案件审理中的民主 ,发挥合议庭的合力作用。应当说 ,这是设立合议庭的理想目标和初衷。但长期以来 ,由于我国法院行政化、官僚化的管理体制 ,审者不判、判者不审 ,审判分离 ,严重影响了诉讼的公正和效率 ,也打击了合议庭组成人员的积极性。众多有识之士提出 ,这种体制必须改革。各地法院从八十年代后期到九十年代 ,开始探索和试点审判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 ,目的是实现司法公正 ,重心是公开审判 ,内容是强化庭审功能 ,…  相似文献   

16.
我国自设立海事法院以来,海事行政案件管辖权在地方法院与海事法院间进行了多次调整.海事行政审判实践表明,由地方法院管辖此类案件存在诸多弊端,鉴于海事法院建制突破行政区划限制、法官具有特殊裁判能力等优势,海事行政案件宜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  相似文献   

17.
家事审判改革主要是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则是去除司法行政化,撤并现有内设机构,实行"扁平化"管理。家事审判改革与司法改革反映出的是一"分"一"合"两种不同导向。如何统筹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值得认真思考。由于家事案件主要集中在中级和基层法院,其在家事审判专门机构设置、家事审判人员配备、家事案件分配、家事案件考核评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尤为突出。在司法改革背景下,适宜通过"扁平化"之下的专业化,不断优化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的路径。  相似文献   

18.
海事行政案件包括海事行政诉讼案件、海事行政赔偿案件和海事行政执行案件,关于海事行政案件的管辖相关规定出现反复,最高院办公厅以通知的形式终止海事法院受理海事行政案件,其形式合法性存疑。目前部分高院指定海事法院管辖海事行政案件,这种做法存在弊端,不符合相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授权海事法院管辖行政案件;海事法院管辖海事行政案件不符合"两便原则";在确定海事行政案件管辖时其行政专业性应优先于海事专业性;随着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开展,海事法院跨区域管辖的优势不复存在。故最高院应尽快发布司法解释以结束高院指定海事法院管辖海事行政案件的做法,让海事行政案件的管辖回归其应然状态,海事行政案件由地方法院管辖。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事追诉实行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二元格局。《刑事诉讼法》设有专门的章节对刑事自诉作出规定。知识产权刑事自诉是刑事自诉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司法机关对于知识产权刑事自诉持支持和倡导态度。但是,司法实践中知识产权刑事自诉案件微乎其微,与司法当局的积极推动形成鲜明的反差,缘由可从自诉人和法院两个方面得以分析。对于自诉人而言,存在提供证据难、获得赔偿难的因素;对于法院而言,存在证据调取难、法律适用难及按期审结难等因素。要推进知识产权刑事自诉,需要重点解决证据收集问题,并加强配套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20.
商业秘密民刑案件管辖错位、民刑诉讼证明标准差异和诉讼目的区别,以及商业秘密的特性,致使商业秘密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规则备受关注。现有“先刑后民”“先民后刑”和“民刑独立”模式各有利弊,均无法有效弥合商业秘密民刑交叉案件处理规则间的鸿沟。与其在单一模式中寻求一条可能不存在的解决进路,不如综合刑事和民事诉讼的优势,实行“民刑并举”模式,真正发挥知识产权“三审合一”的审判集中化、专业化优势。具体可从建立商业秘密案件归一化管辖制度、组建民刑交融的审判庭、案件基本事实由刑事和民事法官统一认定,以及侵权与犯罪分别认定等方面推进“民刑并举”模式的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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