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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鉴于我国对保护软件的立法体系等都还不完善,文章站在实证的角度,以保护计算机软件为目的,借鉴国外保护计算机软件的成功经验,探寻我国计算机软件侵权的原因,了解企业采取保护措施的瓶颈,力求探索出一条我国保护计算机软件的光明大道。  相似文献   

2.
中国软件专利的现状和特点:基于软件发明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由于软件专利比计算机著作权有更广泛的保护范围,软件的专利权保护成为一种新的趋势.目前对软件专利的研究主要基于法律、经济和创新管理三个学科的视角.  相似文献   

3.
标准软件的交易其实质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可适用买卖合同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制度。软件存在漏洞,即构成瑕疵,软件买受人可要求开发者对漏洞进行修补、对其损失进行赔偿,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减价或者解除合同。  相似文献   

4.
一、引言在计算机软件工程技术界和产业界,为了区分和识别各种软件,通常按照软件的功能特征对软件进行类别的划分。1993年,我国出于适应对软件的分类、管理和编目,对软件信息处理和加工,并为软件开发应用及管理人员提供一个实用的分类原则和方法,参照国际软件分类的做法,制定和颁布了“计算机软件分类与代码”(B/T13702-92)国家标准。该国家标准按照功能特点将软件划分为三大类别:第一、系统软件(SystemSoftwar),指为特定的计算机系统或一族计算机系统所开发的软件,用于管理计算机系统资源,促进计算机系统及有关程序的运…  相似文献   

5.
软件业的发展历经盒装软件、网络发行与软件即服务(SaaS)三种商业模式,每一种商业模式的出现均对著作权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盒装软件商业模式下,著作权法主要注重对软件复制权的保护。网络发行模式则对软件的发行权提出了挑战,同时,软件侵权的方式和软件提供商获取著作权收益及维权的方式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建立在云计算基础上的SaaS模式,不但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内容、发行方式和侵权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且软件提供商对保护其著作权的方式也进行了创新,其实行的更严格技术措施和许可合同,甚至引发了是否合法的激烈争论。  相似文献   

6.
软件交叉保护探析徐敏韬软件保护的法律以版权法与专利法最为常见,两者在实务中不无疑义,尤其是在对软件的交叉保护上。本文从软件保护时间的经济学角度出发,对软件的交叉保护作一探讨。一、软件中的法律保护点软件的法律保护有多种方式,既可以用版权法,又可以用专利...  相似文献   

7.
许颖  陈芳  蒋洁 《法制与社会》2013,(36):196-197
SaaS模式是一种新的软件商用模式,对我国著作权制度提出了一些挑战,引发了对SaaS模式下软件使用行为性质认定的讨论。本文通过对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出租权的分析,认为SaaS模式下软件使用行为符合出租权的内涵.应纳入出租权的范畴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8.
一.引论 2013年3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粤高院”)对奇虎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简称“奇虎诉腾讯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涉及腾讯与奇虎因互联网安全软件领域的恶性竞争而引发腾讯在2010年11月3日要求其QQ软件用户删除奇虎360软件,否则无法使用QQ软件。这种“二选一”的做法引发各界批评,  相似文献   

9.
正2009年,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由产业主管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联合成立西安软件服务外包学院"。西安软件服务外包学院是一所为产业发展培养专业化人才的示范性学院,是西安市在发展软件服务外包产业过程中,探索和构建人才培养新体系、新模式、新机制的先锋,是对现有软件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资源的有效整合,也是高校教学改革过程中的一次重要尝试。  相似文献   

10.
1998年美国对State St reet Ba n k一案的判决,在美欧日之间引起了一场商业方法软件专利保护的争论.目前,美国、欧盟、日本等地区的专利主管部门对计算机软件,特别是商业方法软件的专利保护都持肯定态度.  相似文献   

11.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君中 《知识产权》1995,5(6):39-40
1965年,前联邦德国的奥尔施莱格提出对软件用法律进行保护后,这个主张日益受到世界法学界和各国政府的重视。因为在当今世界,软件的发展已十分迅速,在世界生活中的地位也日渐突出。仅美国一国,1992年一年计算机软件贸易额就达76亿美元,而且份额还在继续扩大。但同时软件侵权活动也极为频繁。专门对电脑软件盗版情况进行研究的商业软件联盟称,1993年全球软件业因盗版损失就达128亿美元。这不仅给软件权利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利。加强对软件的法律保护和对此进行深入研究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开放源码软件开发使用中的专利风险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问题的提出(一)开源软件的发展及对专利的态度开放源码软件在使用和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专利风险,其根源在于开放源码软件的许可证所规定的内容。GPL许可证的第七部分写道:“如果由于法院判决或违反专利的指控或任何其他原因(不限于专利问题)的结果,  相似文献   

13.
一 计算机技术对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推动作用已为人们广泛认识,设计成功的计算机软件已经成为人类重要的社会财富。软件具有开发工作量大、开发投资高,而复制容易、复制费用极低的特点。近年来,对他人软件的剽窃活动越来越成为一些人牟取暴利的一条捷径。因此,计算机软件产权保护现已成为一个文明进步国家必须妥善解决的社会问题,而且也是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一个热点。  相似文献   

14.
软件反向工程合法性的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软件反向工程合法性问题的提出反向工程的概念最早出现在集成电路和布图设计保护领域,原指对他人“掩膜作品”的布图设计进行分析、评价,然后根据这些分析、评价的结果创造出新的布图设计。与传统制造业和半导体工业一样,在计算机软件领域,“反向工程”作为一种促进技术发展的手段也是广泛存在的,然而,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对计算机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即对目标代码进行反汇编和反编译是否侵犯版权引起了极大的争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商所销售的软件一般以目标代码的形式出现,这样做有两个基本原因:其一,消费者主要是软件的应用者,他们看重的…  相似文献   

15.
胡晓亮 《法制与社会》2013,(36):67-67,71
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是体现软件开发者劳动成果原创性、独创性的核心技术。不法行为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软件开发者所开发软件的源代码后,在仅对上述源代码进行简单修改,未对软件功能进行实质性改进的情况下销售并复制相关软件的行为实际上侵犯了原软件开发者的著作权、商业秘密,同时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和侵犯著作权罪,应当按照想像竞合犯处理原则,从一重罪论处。  相似文献   

16.
李维 《知识产权》1995,5(4):46-48
一、引言 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是在借鉴国际软件发达国家保护软件著作权的实践,结合我国软件行业的实际情况,并根据软件的技术特点,依法所采取的一项辅助性的管理措施。按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实施国际著作权公约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国实行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并非以软件权利人是否进行了软件著作权登记,作为享有著作权的必要条件,软件的登记申请完全是在软件权利人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就软件著作权制度本身而言,是为了协助法律的实施,  相似文献   

17.
今年6月底,上海将为全市1329家网吧的11万台电脑安装一套全新的监控软件.通过这套软件,管理人员可在办公室里对网吧里任意一台电脑的情况进行监控.发现有人浏览受限制的网页工作人员可以马上通过技术手段对这类网页进行屏蔽,从而有效过滤网上的不良信息.  相似文献   

18.
软件的反向工程在我国曾长期被认为是法律地位不甚明确的行为:它是否侵犯了软件权利人的权利?侵犯了什么权利?2 0 0 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新增加的第17条规定:“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这个条款采取了《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的保护模式,形成对软件权利人著作权的一种限制。这个条款可以理解为中国著作权法体系对反向工程的明确表态吗?它与其他主要国家的制度———比如美国和欧盟———相比有何特…  相似文献   

19.
以“自由”为发展理念的开源软件打破了传统软件大一统的局面,令当今软件业如沐春风,呈现出生机盎然之势。然而在实践中,由于计算机软件本身所蕴藏着经济利益,必将使得软件业再度陷入“司法尴尬”,一方面为了打破版权法对公众用户的限制,提出“Copyleft”;而另一方面,却只能依靠版权法以及开源软件许可协议来保障开源运动的进行。一、开源软件许可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开源软件提供了多种协议以供选择,GPL是开源运动中使用较为广泛的协议之一。1989年,由Stallman完成第一版GPL,他希望能凭借其独立的协议,借以打破版权法律体系对软件业的桎梏…  相似文献   

20.
软件反向工程:合理利用与结果管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传统版权法基于“思想表达二分法”的理念,版权体系本身并不保护作者在作品中蕴含的思想,而只注重保护作品的形式。软件作品在版权法意义上具有若干种存在形式,从编写到运行中间经历了若干次的变形。通过对软件进行反向工程所了解到软件的设计思路或算法安排等“思想”,并不处于传统版权法的护佑之下,软件的设计者无法对反向工程的结果主张权利,于是便转而寻求对反向工程这一技术手段加以禁止。欧美的相关立法说明,反向工程应当被界定为一种中立的使用作品的方式,应当管制对反向工程结果的不正当使用,而不是限制反向工程行为本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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