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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司法)(联邦最高法院)联邦首席大法官和联邦最高法院法官资格第三百零一条联邦首席大法官和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年龄在五十周岁至七十周岁。(二)除年龄限制外具备第一百二十条为人民院代表规定的条件。(三)不能有第一百二十一条所列之规定无权当选为人民院代表的情况。(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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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的组建第四百零四条 政党必须:(一)以联邦不分裂、民族团结不破裂和主权稳固为目标。(二)对国家知恩图报。第四百零五条政党必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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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立法)
(人民院)
军队人民院代表的资格
第一百二十二条国防军总司令依法提名的军队人民院代表应具备当选为人民院代表的一般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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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国家元首第五十七条总统和副总统代表国家。第五十八条总统在缅甸联邦共和国全体国民中处于最高地位。第五十九条缅甸联邦共和国总统和副总统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忠于国家和人民。(二)本人和父母双亲都必须是出生在缅甸境内的土生的缅甸公民。(三)当选者必须年满四十五周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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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立法)(人民院)军队人民院代表的资格第一百二十二条国防军总司令依法提名的军队人民院代表应具备当选为人民院代表的一般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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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行政)
(联邦总检察长和副总检察长)
联邦副总审计长的任命
第二百四十四条
(一)总统按个人意愿任命符合下列条件的议会代表或非议会代表人士为联邦副总审计长以协助联邦总审计长工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