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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曝光台     
《检察风云》2013,(17):7-7
证监会:马乐老鼠仓一案完成调查 涉及30多只股票 在8月2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通报了博时基金马乐老鼠仓一案相关情况。发言人表示,马乐案已经完成调查,下一步将移送司法机关。据称,马乐非法获利金额巨大,交易涉及七十多只股票。  相似文献   

2.
房晓颖 《检察风云》2011,(23):28-29
昔日的明星基金经理许某,却站上了刑事被告席上。“基金建仓前先买入,基金减仓前先卖出”,在1年多的时间里,许某利用上述手法,共交易股票68只,非法获利209余万元。10月9日下午,上海首例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在静安;后许某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10万元。  相似文献   

3.
2006年牛市行情中,基金经理"老鼠仓"行为曾引起投资者的深恶痛绝。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拓展,近年来,内幕交易者、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者也在不断变换"新面孔"。2015年,险资在二级市场的频繁动作,颇有资本新贵之感,然而,险资是否一定"保险"呢?本文讲述的便是一起由保险资管计划负责人涉及其中的老鼠仓交易案。  相似文献   

4.
邢毅 《法律与生活》2014,(17):14-21
正2014年7月,股市迎来了新一波热度,股指呈现十几个月未见的高度。在股民再一次将关注的目光投向证券市场的同时,公募基金业接二连三地爆出"老鼠仓"丑闻:"最赚钱的老鼠"苏竞、"最大手笔的老鼠"马乐、"最狡猾的老鼠"郑拓等一批明星基金经理转眼间沦为阶下之囚。在"鼠害"猖獗的背景下,捕"鼠"风暴拉开大幕。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14年7月,基金业领域有近50人正在接受调查,监管层依靠大数据系统正在强化打击"老鼠仓",而且会进一步加强查处力度。  相似文献   

5.
基金经理利用职务之便输送非法利益的行为,违背了信托过程中应尽的忠实义务,侵害了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老鼠仑的行为不仅是一般违法而只受行政处罚的行为,其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本文通过综合分析各部法律对基金行为的规制并结合对基金老鼠仓行为的剖析,发现被称作基金老鼠仓第一案的唐建、王黎敏案,还涉嫌诸如: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多项罪名。  相似文献   

6.
有关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能否适用"情节特别严重"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几乎所有老鼠仓案件无法回避此难题。从《刑法修正案(七)》的立法背景、立法机关的官方表述、域外立法中老鼠仓行为与其他内幕交易行为的比较、立法技术的处理等方面,可以判断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可以适用"情节特别严重"。司法机关应以马乐案为契机,认真评估马乐案的情节,必要时激活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情节特别严重"法定刑档位。长远来看,彻底解决老鼠仓犯罪的量刑问题,还需"两高"尽快出台司法解释以明确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  相似文献   

7.
叶良芳 《人民检察》2022,(24):43-44
<正>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规定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前提下增设的一个罪名。实践中,由于该罪具有主体特殊性、行为隐蔽性、手段技术性、后果潜隐性等特点,给司法认定带来诸多难题,需要加以专门研讨。一、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构成要件的理解在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构成要件中,容易引起争议的是以下两方面的问题:第一,关于“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的范围问题。该案就涉及私募基金实际控制人姜某和公募基金经理柳某交流、推荐股票的内容能否认定为“未公开信息”。  相似文献   

8.
吕斌 《法人》2013,(3):50-51
国内证券市场"老鼠仓"事件不断,杨治山案仅是新近曝出的最有影响的案例之一2012年5月23日,证监会通报原中信证券研究部质量总监、电力行业首席分析师、漳泽电力独董杨治山涉嫌内幕交易"漳泽电力"股票案件,目前杨治山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相似文献   

9.
正近期,审计署公布了全国社保基金管理情况:社保基金自营指数化投资的标的范围较窄,2010~2013年相关投资组合亏损近70亿元;社保基金因对利率调整"不敏感",损失的利息收入达1.65亿元。全国社保基金(简称社保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保基金是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保值增值是这个基金运作的基本前提。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自营指数化投资"即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类,也属对股市的间接投资。  相似文献   

10.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疑难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修正案(七)》增加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填补了证券市场中出现的基金业"老鼠仓"刑法规制的空白,为有效打击基金业"老鼠仓"提供了刑罚利器。然而,作为一个独立罪名,与同处《刑法》第180条的内幕交易罪缺乏应有的协调性,同时也缺乏应有的周延性。该罪的犯罪主体、未公开信息的范围、情节严重的标准等的不明确可能会给司法带来一定的困难,应该通过司法解释明确未公开信息的范围、犯罪主体,还应将泄露未公开信息也纳入该罪的范畴。  相似文献   

11.
《商务与法律》2004,(3):39-40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于2003年12月28日由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了第9号国家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并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12章103条,除总则、附则外,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运作与信息披露、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基金  相似文献   

12.
2012年是美国联邦政府打击华尔街内幕交易的第四个年头。继2011年广为关注的对冲基金帆船集团(Galleon Group)经理、亿万富翁拉贾·那纳姆(Raj Rajaratnam)因内幕交易被判入狱11年后,美国政府对内幕交易的打击力度仍在不断加强。一、SAC资本内幕交易犯罪2012年11月,美国检方逮捕SAC资本(SAC Capital)的一位前基金经理马修·马拓玛(Mathew Martoma)。SAC资本是华尔街最具实力的对冲基金之一。  相似文献   

13.
基金黑幕的法律规制以"上投摩根老鼠仓"事件为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倪受彬 《检察风云》2007,(12):28-29
2007年5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对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成长先锋基金经理唐建个人涉嫌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违规投资活动进行立案调查.……  相似文献   

14.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具备自己独立的构成特征,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及背信等犯罪相似,但并不完全相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与职务侵占罪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及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也有根本区别,其实质是一种基金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知悉即将用客户资金投资购买证券的商业秘密而从事的违法交易行为。  相似文献   

15.
截止2008年底,我国开放式基金账户总数为1.68亿户,估计约有四分之一的城镇居民家庭参与了基金投资。对投资基金的关注已然成为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件大事。目前,基金总规模已占到沪深两市流通总市值的三分之一左右,当之无愧地成为证券市场的主力。然而,基金业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如折损基金业公信力的老鼠仓问题、基金信息披露问题、基金监管短板问题,等等。所有这些都凸显出我国有关基金管理的立法的缺失和滞后,以及现行《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不适应。本期策划以修法为命题,对修法或制定统一的投资基金法进行呼吁。其中,不乏对我国目前基金管理制度问题的触及和分析,更结合国内外立法经验提出了相关修法建议。  相似文献   

16.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专门针对金融证券、期货领域中的老鼠仓行为而制定的新型犯罪。本罪客观违法性表现为行为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违规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严重。主观有责性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违规交易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和金融市场正常秩序,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该危害结果发生。  相似文献   

17.
"老鼠仓"入罪模式及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老鼠仓"是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建"老鼠仓"违背职业经理人的一般诚信原则,是严重的职业操守问题,在十一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首次提请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对基金公司内部披露信息.获取不义之财等交易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现<刑法修正案(七)>已颁布,但关于是否将"老鼠仓"行为人罪以及如何人罪的问题仍然存在争议.  相似文献   

18.
2011年10月13日,美国史上最大的内幕交易案——帆船基金内幕交易案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宣判。该案反映出美国在内幕交易活动监控查处制度方面有若干新特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and Exchange Commission,以下简写为"SEC")与证券交易所建立了信息联合监控体系、展开  相似文献   

19.
2022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依法从严打击证券犯罪典型案例。为了进一步明确该类犯罪的定罪量刑机理,助力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本刊从中遴选一起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人员“双向交流”投资信息并从事相关交易的案件,邀请专家学者和检察官就相关问题进行研讨,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20.
"8.16"光大事件是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首次发生的一起因交易软件缺陷引发的极端个别事件,对证券期货市场造成的负面影响很大。本文针对证监会就该事件的处理情况,从内幕交易的构成要件出发,结合"利用未公开信息"以及对冲止损的相关问题,对光大异常交易事件及其对冲减亏交易的定性、信息披露与抗辩等进行法理分析和逻辑推演,以求弥补监管疏漏,修正相关立法,裨益未来市场。本文认为,就法律适用的技术层面以及证券期货市场运行规律的角度考量,证监会对光大事件的处理结果无论在法律规则的准确把握还是市场逻辑的理性坚守方面都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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