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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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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治中国”的意义阐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治中国的提出决不是要停滞改革,而是要在法治框架内稳步实现社会转型。这既是建立在对国内外形势更为深入的分析之上,也是对法治观念、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更深刻的洞察。“法治中国”是法治精神的全面延伸,需要把法治精神内化为政府、政党和公民对法治的信任,把法律、法治话语当成思维决策的意识形态,把法治精神全面延伸到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解中去。“法治中国”实现了由局部到整体的升华。法治中国使改革有了长远目标。在法治中国的目标明确以后,法治优位成了我们认可行动方针,任何改革都应该于法有据,应该重视用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识,应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相似文献   

2.
胡明 《政法论坛》2023,(1):3-13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引,展示了科学方法,描绘了宏伟蓝图,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指导思想。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脱胎于中国式现代化,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道路,坚持人民至上的法治理念,努力推动人类法治文明进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统一于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把握宏观战略,要明确其战略定位是中国式现代化重要组成部分,基本特征是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主要目标是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就要多维度拓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深化新时代法治领域各项改革。  相似文献   

3.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维度,既具有世界各国法治现代化的共同特征,又具有中国模式的独特性,是人类法治文明的一种新形态。构成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样式的显著特征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正是这一特征决定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西方式法治现代化的不同。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主要标志是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以及党和国家二元并存的合宪性审查制度。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离不开法治的现代化,没有法治这一方法作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就难以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的总方法,具体需要遵循两种法治方法:一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二是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4.
《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在全面展示中国法治成就的同时也在揭示中国法治发展的现实逻辑和基本规律。在经历了曲折的历史发展之后,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法治建设反映了法治发展规律,已经形成的关于法治的规律性认识包括:政党是法治的基本要素,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政治价值观,由有限政府理念到政府责任观念,社会建设与社会权利,人民民主和人民法治的意识形态,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等等。这些基本观念和思想已经和正在影响着法律制度的进步和法治国家的实践,构成中国法治未来发展的思想主线和文化基础,中国法治也因此具有了更为丰富的内涵。完整把握中国法治的内涵,必须立足于中国法治的宏大体系,视政党为中国法治的基本要素,加深人权与法治的内在关系,确立社会法治对中国法治的意义,以及发展法学教育加快中国法治建设进程。  相似文献   

5.
法治中国的建设正处在不断拓展之中,在法治拓展的过程中,社会生活诸领域已经初步实现了法治化,但法治中国仍在路上.在法治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与法治自身不相适应的观念、习惯和做法,仍需不断拓展法治的深度与广度.立足于中国法治实践的成就,从中国法治的现实呼唤法治拓展、从"党领导法治"拓展到"党实践法治"、从"实质法治"拓展到通过"形式法治"实现"实质法治"、从法治的工具价值拓展到法治的目的价值、从"法治模仿"拓展到"法治自信"等视角.  相似文献   

6.
法治中国的全方位建设包括法治国家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四个概念在同一时空使用时,可以认为"法治中国"是后三者的上位概念。后三者是"法治中国"的基本要素。法治国家指整个国家公权力的法治化;法治政府主要指国家行政权行使的法治化;法治社会则主要指相对于国家公权力的政党和其他社会共同体行使社会公权力的法治化。法治中国等四个概念的相互关系是:建设法治国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前提,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建设法治国家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条件;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社会的保障,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而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统一,就是建设法治中国。  相似文献   

7.
房旭 《行政与法》2014,(7):29-33
法治中国是中国法治建设的最终目标,但究竟何为法治中国却是一个难以达成共识的问题.然而,厘清何为法治中国的内涵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逻辑起点.依据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和“中国”的内涵以及法治中国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关系理论可知,法治中国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完成后的结果,是指在整个中国领域范围内,法治成为一种全社会的主要生活方式和一种全民的信仰,并且形成和表现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一种良性法律秩序的现实状态.  相似文献   

8.
喻中 《法学论坛》2012,(1):11-19
法治文化当于百年前后论升降。从辛亥革命前后开始兴起的百年中国的法治文化大潮,依次涌现出了三股此起彼伏的波澜。法治文化的第一波,是20世纪初期开始的国家主义法治理念,其核心价值是国家富强。第二波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自由主义法治理念,其核心价值是个人自由。2006年正式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超越于国家主义法治理念与自由主义法治理念的法治文化形态,代表了中国百年法治文化的第三波,其核心价值是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百年中国先后兴起的三波法治文化大潮,其演进规律,恰好体现了百年中国的法治文化从"正题"到"反题"再到"合题"的辩证法。  相似文献   

9.
党的十九大明确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创立新思想,形成新方略,引领新实践。"八个明确"深刻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十四个坚持"精准概括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定位和基本方略。如何将"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创造性地运用于法治领域并转化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中国的指导思想、基本方略、实践路径,是当前法学研究的重大课题。本文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方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探索性地把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方略新实践概括为保持法治定力、发展法治理论、提升法治方略、拓展法治道路、深化法治实践、统筹法治改革、建设法治强国、加强法治领导。  相似文献   

10.
《北方法学》2019,(1):5-23
地方法治竞争的兴起,是当代中国法治发展的一个重要现象,也是解释当代中国法治发展何以较为成功的重要范式。当代中国地方法治竞争的兴起,源于"央地"经济分权、国家法治的引领和流动经济的压力。地方法治竞争兴起的意义重大:一方面地方法治竞争有利地推动了当代中国地方竞争的正向化激励;另一方面地方法治竞争也已成为中国法治发展模式中较具特色的部分。当代中国地方法治竞争的兴起虽然意义深远,但也需要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一是增强地方法治建设中法治价值的独立性;二是扩大地方法治建设的民主参与性;三是进一步推动经济要素流动以增强地方法治竞争的压力与活力;四是积极促进区域法治发展和区域法治竞争的形成以实现地方法治竞争的规模升级。  相似文献   

11.
从法治中国视阈下审视区域法治研究,区域法治在内涵上包括国际性区域法治、大中华范围内区域法治、中国大陆地区区域法治。其中中国大陆地区区域法治又可分为准区域法治、关联性区域法治和综合性区域法治。区域法治研究应该是区域法治建设的当然随行,并且区域法治又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区域法治建设丰富法治中国建设内涵,只有在区域法治实践中才能逐渐总结和提炼出法治中国制度形态。区域法治建设则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实践基础和现实载体,是法治中国的着眼点和落脚点。而与此同时,法治中国建设又为区域法治建设提供合法性基础和方向性指引,并将区域法治经验和成果整合在法治中国建设的框架中来。为此,需要法治中国视阈下推进区域法治建设。在此过程中需要建立和健全区域开发和发展法律体系;应加强各省、市、区之间的立法、执法和司法协调与合作;必须多方面地营造区域开发和发展良好的法治环境、社会环境、投资环境。  相似文献   

12.
“法治战略需要战术(法律方法)的配合”是一个中国语境的命题,因为该命题在西方的含义是颠倒过来的:“法治战术(法律方法)需要法治战略的配合”.西方是先有细腻的法律方法或技术,然后才出现了法治战略.然而在中国,首先是政治上开启了法治战略,然后发现政治上法治战略与法学上法律方法、技术是割裂的,在法治战略中没有法律方法的位置,战略布局没有战术的配合.当我们思索法治战略与战术结合的时候,却又发现很多西方政治家提出了警惕法律方法在法治战略中走向极端的问题,认为过于细腻的法律方法很可能引领思维走向法治的反面.在中国,因为法治战略中没有法律方法而难以推进法治,因而需要提醒把法治战略与法律方法、技术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学习到西方法治的经验,并使法治在中国发扬光大.  相似文献   

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既蕴含人类共同的核心价值,又带有鲜明的中国印记,形成了一套结构严谨、联系紧密、逻辑自洽的价值体系。依法治国是中国法治的本质要求,党的领导是中国法治的根本保证,人民主权是中国法治的根本特征,公平正义是中国法治的核心要义,人人平等是中国法治的基本属性,良法善治是中国法治的价值落点。检察人员作为司法工作者,只有从理念层面深刻认识法治建设的核心价值,把握法治的核心要素,才能构建法治的内心确信,以更加自觉和更加坚定的行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正司法,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的捍卫者、推动者。  相似文献   

14.
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回答了未来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和施工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的思想旗帜和理论灯塔.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高立法工作质量效率,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加快法治经济建设,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权力制约监督,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建设新型国际法治,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我国从法治大国走向法治强国.  相似文献   

15.
法治是国际法治以及一国治国理政的根本方式,也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选择.“法治中国”理念的提出对于中国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法治中国的建设既要遵循国际法治发展的一般规律,又不能脱离了中国的具体国情.国际法治的发展,要求法治中国以更加开放的视野和胸怀,参与国际经济、法治新秩序的建设,并不断增强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  相似文献   

16.
范进学 《法学》2018,(3):3-13
"法治中国"作为一个重大政治命题,既是党中央基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提出来的;也是党中央站在国际法治体系的全球战略高度,以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天下胸怀,向世界人民展现中国在当代国际法治体系中的良好的国家形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现行宪法的法律表述,"法治中国"则是统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两个宪法概念的政治性概念。治国主体包含着主权意义的人民与治权意义上的执政党与国家机关,依法治国自然包括了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两个核心内容。依法治国是一个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军"等多方面概括统合的概念。"法治中国"含有国际法治的政治概念,在当下乃至一个较长时期,"法治中国"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学术价值与世界意义;"法治中国"与"法治国家"两个建设同时抓,但法治中国建设还需回到宪法确立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与目标上。  相似文献   

17.
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一个重大理论贡献,就是深刻总结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集中外现代化理论之大成,提出了科学化系统化的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篇,打破了西方中心主义的法治现代化神话,创造了一种全新版本的法治现代化样态,给世界法治现代化带来了革命性影响。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呈现出鲜明中国特色、中国气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独立自主探索、以人民为中心、有组织有规划、价值目标高远、现代科技驱动、促进世界和平发展的法治现代化。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主体工程,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构建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伟大使命,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把法治贯穿于国家治理和国家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以高质量法治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相似文献   

18.
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构成了当今中国两个最鲜明的主题。然而,由于法治与改革具有不同的思维走向,二者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冲突,要想同时搞好这两项伟大的事业,首先需要处理好的二者之间的关系。只有树立正确的法治改革观,进而才能发挥改革、法治对社会进步的促进功能。目前的中国,不进行改革社会矛盾难以化解,社会转型难以完成;而不推进现代法治建设,改革则可能会失去方向,社会转型会失去目标。法治中国建设事关国家治理体制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以及国家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因而我们不能仅仅把法治当成工具,还需要把现代法治作为目标,用法治精神塑造改革的决策和行为过程,引领改革的伟大事业。法治优先、改革附随是法治改革观的主要内容,也是十八大以来法治思维方式的重大变化。  相似文献   

19.
本文提出了“消极法治”与“积极法治”这一对概念 ,通过对西方国家法治历史发展的分析 ,指出其经历了一个从消极法治到积极法治的过程 ,并考察了这两种不同状态的法治对宪政建设的作用 ,认为从法治进化的角度出发 ,实现两种法治的互动与平衡 ,是当今法治发展可以选择的基本模式 ,也是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途径。我们应在肯定积极法治的同时 ,充分吸收消极法治的合理因素 ,通过两种法治的互动 ,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20.
钱弘道 《中国司法》2013,(11):30-37
作为中国内地首个法治指数,余杭法治指数的评估实践已经走入了第六个年头。这一新兴的法治实践模式,至少具有以下意义:第一,通过法治指数的评估,发现余杭地区法治发展中的问题,并为全国地方法治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第二,拓展民众参与法治实践的平台,提高政府官员民主法治意识,提升法治文明水平;第三,通过研究余杭个案经验,寻找法治发展规律,创新法治理论,探寻中国法治发展的道路;第四,余杭法治指数及其引发的一系列法治实践,凸显法治理论形成的实践路径,促成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形成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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