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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六巷乡瑶族的村规民约受到瑶族固有习惯法的深刻影响,在保障实施、处罚方式等方面明显体现瑶族固有习惯法的痕迹,瑶族村规民约实施的观念、机制与固有习惯法一脉相承,瑶族固有习惯法通过村规民约形式在当代瑶族地区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2.
黔东南是苗族人口聚居地,苗族群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了独具民族特色的、人人自觉遵守的、具有约束力的解决刑事纠纷的传统刑事习惯法.黔东南苗族传统刑事习惯法规制的范围广泛,主要包括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行为,侵犯财产权利行为等方面的传统刑事习惯法.黔东南苗族传统刑事习惯法与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  相似文献   

3.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平秋镇魁胆村的实践表明,村规民约成为传承固有习惯法的主要方式,侗族固有习惯法主要通过村规民约得以传承和弘扬.魁胆村在议定、修改村规民约时,从尊重、选择的原则出发传承良善固有习惯法,延续法统.魁胆村村规民约广泛传承了固有习惯法的观念和规范,具体包括民主机制、族长地位、敬老爱幼、保护妇女、团结互助、热心公益、爱护公物、诚实守信、严禁造谣惑众、禁止内勾外引、吃款处理、喊寨处罚、调解收费等.由于形成了遵守习惯法的传统,村规民约又传承了固有的法统,魁胆村民普遍具有守法遵规意识,严格依约办事,自觉按规行为,魁胆村形成了遵纪守法、遵规守约的良好社会环境.我们应当重视村规民约在传承和弘扬良善习惯法、延续固有法统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  相似文献   

4.
习惯法作为国家法之外的一种客观存在运行于中国社会之中,并与国家法形成事实上的互动关系。习惯法是民间社会自发秩序构造下的产物,有效地弥补了国家法的缺陷与不足,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冲击着国家法在地方上的适用效力。理性看待其于当代社会中的价值并寻求构建二者的良性互动机制,进而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贡献民间智慧。  相似文献   

5.
邱成建 《法制与社会》2010,(23):257-258
彝族婚姻习惯法作为一项地方性知识,与国家婚姻法共同维护着当地的婚姻秩序,彝族婚姻习惯法已经被彝族民众普遍接受并成为其生活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彝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婚姻法之间存在着种种差异,而要解决国家婚姻法与彝族婚姻习惯法的冲突,必须在维护文化多元的前提下,给予彝族婚姻习惯法充分的认可和尊重,承认彝族婚姻习惯法对于国家婚姻法的补充和协助作用,并最终通过构建两者间的协调机制来实现。  相似文献   

6.
苏永生 《法学研究》2007,(6):115-128
在国家刑事制定法一统天下的局面下,少数民族刑事习惯法的地位显得非常尴尬,但其仍然保持着较强活力的事实却不可否认。由于少数民族刑事习惯法与国家刑事制定法遵循着不同的法理念、人们对罪刑法定原则之形式侧面的过分强调以及对法治形成机理和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简单理解,使得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存在着不可调和之处。从国家刑事制定法的立场出发,少数民族刑事习惯法确实存在着诸多不尽人意之处,但在补偿被害人、限制死刑和贯彻刑法的谦抑性等方面却发挥着国家刑事制定法难以发挥的作用。通过强制适用国家刑事制定法来革除或破除少数民族刑事习惯法的做法是不合适的,也是危险的;只有建立刑事和解制度,将少数民族犯罪纳入刑事和解的范围,才能为国家刑事制定法渗透与整合少数民族刑事习惯法提供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7.
上世纪三十年代我国加强了银行立法,以实现金融垄断。1931年《银行法》是其颁布的第一部银行法,对银行设立条件、资本额、监管体制等均采取严格主义,有一定进步性。但为将钱庄纳入垄断金融体系,该法以许多规定否定钱业习惯法,以打击其势力,体现了法律规则与习惯规则调整社会秩序的不同效力,也是阶级利益冲突在法律上的反映。从钱业习惯法与银行法的冲突,可见习惯法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能弥补国家法的缺陷,实现社会法律多元化。  相似文献   

8.
中国民法向何处去?这是当下国内民法学界关注的热点。法国模式?德国模式?还是中国特有的模式?在民法典的建造过程中,学者对此争论不休。在全球一体化的时代,法律移植之风日益盛行,然则忽略了法律的民族性。本文以萨维尼的法律思想为切入点,结合中国民法的历史及现实,呼吁重拾法的民族精神,在民事立法和司法中重视民间习惯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在财产权体系内,既有支配性和排他性兼具的物权、知识产权,也有支配性和排他性都不具备的财产权(如普通的合同债权),还有无支配性但有排他性的财产权(如经预告登记的债权)。财产权的性质不同,其构造技术也不相同。如果以"排他性与非排他性及与之相适应的权利构造技术"为区分要素,可将财产权分为排他性的财产权和非排他性的财产权。这种新的财产权二元体系的建构可以在保持与传统民法上物权、债权二元权利体系的传承性的同时,涵盖知识产权及其它财产权类型,并且有助于我们清晰地认识各种财产权的性质、效力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权利构造特点和要求,从而有助于我们对各种财产权制度的构建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近30年来,习惯法在国内都是一个热门话题,习惯法作为我国的法源之一,有着不能被取缔的价值和作用。日本学者千叶正士提出的法律多元主义更是让我们看到了习惯法的未来。中国人厌讼思想根深蒂固,在国家法发达的今天,我们更不能忽视习惯法存在的特殊意义,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巨大作用。本文从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来进一步深入分析习惯法在刑事纠纷案件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李安 《科技与法律》2022,(1):91-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7条将数据原则性地规定为一项财产权客体,但具体法律规范尚付阙如,数据财产利益仍处于权利化的过程中.作为数据流的枢纽,以网络平台为代表的企业是数据财产利益的事实占有者和潜在的法律所有人,从占有转向所有的关键在于企业数据财产利益的正当性评价.在洛克看来,数据资产的产生和数据价值的形成源于企业数...  相似文献   

12.
试论农村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关系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处理好农村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关系,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农村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既有法的目的等方面的一致性,也在法的规范、法的实施、法的价值等方面存在矛盾和冲突,习惯法对国家制定法在调整范围、功能方面还有一定的补充作用。  相似文献   

13.
在中国法治化进程加快的今天,地方习惯法承载着地方性知识的结晶依旧作为一种潜在规则指导着民间的部分行为规范,其强大的生命力是其具有流变性、自恰性和能动性的具体体现。在推进依法治国与实现法治现代化进程的现阶段,我们应重视关注地方习惯法,积极推动并实现国家法与地方习惯法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4.
习惯法在国家正式司法或行政活动中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但其在实践领域仍然事实上发挥了规则的作用。以粤东北为例,习惯法与国家法在基层法院司法实践中的博弈,以及在各种调解活动和村民自治实践中的博弈,证明了习惯法难以估量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实践证明,推行村民自治,是现代农村基层社会稳定的基石和保障。村民自治的主要途径就是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来约束管理者的权力和保障自己的权利。通过对三个村寨的村规民约的考察,发现规约中所缺的正是为了规约管理者——一般是村委会——权力的条款,缺乏有效的监督,也就不可避免地导致目前一些村寨村务公开流于形式甚至连形式也不做。文章借鉴善治理论,并运用相关的法律分类理论,对如何完善村规民约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6.
中国民法向何处去?这是当下国内民法学界关注的热点。法国模式?德国模式?还是中国特有的模式?在民法典的建造过程中,学者对此争论不休。在全球一体化的时代,法律移植之风日益盛行,然则忽略了法律的民族性。本文以萨维尼的法律思想为切入点,结合中国民法的历史及现实,呼吁重拾法的民族精神,在民事立法和司法中重视民间习惯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薛建兰  赵亮 《法学杂志》2013,34(2):15-20
山西票号是明清时期盛极一时的民间金融.山西票号商事习惯法是规制票号商事活动“无形”的强制性规范,是我国古代最为典型的商事习惯法之一.本文以熟人社会为视角来透视山西票号商事习惯法兴衰的过程,探求山西票号商事习惯法的形成背景、渊源、实施保障和失效原因.山西票号习惯法失效的原因主要是市场的扩大、政治变革和熟人社会的瓦解,最后在总结其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民间金融现状的启示.  相似文献   

18.
应重视国家法与民间法(习惯法)的互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任何社会的法律制度都不是一元的而是多元的,除国家法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习惯法、民间法。本文在此就国家法与民间法(习惯法)的互动作了简要的分析和论述。  相似文献   

19.
谢乃煌 《政法学刊》2013,30(3):72-76
当前客家乡村,以五华县平安村为例,民间宗教信仰遗风犹存,其作为习惯法在规范乡村公民言行乃至解决纠纷方面有独特的作用.待之以居高临下的“科学”态度并不妥当,而在国家法框架内尽量作具体的容纳是正途.  相似文献   

20.
在城乡变迁的背景下,村规民约在适用主体、作用领域、价值取向、约束手段上都呈现出新的特点,但也存在着角色和功能不清、没有充分体现村民集体意志、形式和内容缺乏规范性、部分内容存在滞后性、权威性不高、滥用“多数人同意”原则、缺少合法性审查的有效机制等问题。要充分重视村规民约的意义和价值,依法明确村规民约的地位、效力和作用范围,严格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实施程序,完善村规民约的备案、修改和审查核准机制,依法对村民自治的范围予以合理限定,培育村民的民主精神、公民理念和法治意识.这样村规民约才能真正实现其制度设计的初衷.成为基层民主治理的成功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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