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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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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应确定基本的方向,采用完全的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是不可取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有诸多不足,要从国情出发,紧随世界各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潮流,改革民事诉讼中的超职权主义,揭示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正确方向,是我国司法改革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2.
一、我国《民事诉讼法》适用的困境自1991年《民事诉讼法》颁行至今已有17年。在这17年中,改革与发展一直是民事司法工作的主旋律。如果要把握改革的脉络,我们必须借用两个概念:一是诉讼模式;二是法院与当事人的作用分担。前者为张卫平教授首倡,将世界各国的民事诉讼模式划分为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两种,并主张我国的民事诉讼模式应当从职权主义模式转型为当事人主义模式;后者由江伟和刘荣军两位教授提出,主张从法院与当事人作用分担的角度分解民事诉讼制  相似文献   

3.
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强化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但是现行立法却未能保障当事人实现其调查取证的权利,实务中当事人收集证据困难重重。本文从我国当事人调查取证的现状出发,考察分析了两大法系主要国家的取证制度,并加以借鉴,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保障当事人调查取证权的具体制度构想。  相似文献   

4.
我国不存在真正严格意义上的审前准备程序,法官职权过于强大,当事人不能发挥积极主动性。构建独立的审前准备程序有必要从模式论角度加以探析。我国应选择协同主义这一各国民事诉讼模式的发展趋势。协同主义的民事审前准备程序中当事人与法官之间以及当事人相互之间协作促进诉讼,应明确法官与当事人所应承担的具体准备工作。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改革一定程度上在向协同主义方向发展,但尚待完善。  相似文献   

5.
证据制度改革与完善,始终是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核心和关键。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以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为切入点,经过十几年的摸索之后,进入了一个强化庭审功能尤其是强调当庭举证、质证的新阶段。目前,如何改革和完善民事证据制度,已经成为制约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深化的“瓶颈”。现时正在进行的民事审判方式(主要是证据制度方面)改革。实际上,是在司法实践层面上对一些与现行法律或  相似文献   

6.
案件事实存在争议时的裁判之道——德国关系法简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回顾过去20年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我们可以看出,优化民事诉讼结构、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强化庭审功能是其中的一条主线。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成功之处在于,它强调了当事人诉讼活动的主体性,肯定了法官的居中裁判地位,调动了当事人参与诉讼的积极性,节约了司法资源,促进了民事纠纷的公正高效解决。尽管我们在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民事法官长期以来缺乏一套规范的、严谨的  相似文献   

7.
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正经历着一场体制转型的重大变革,目前在诉讼模式上表现为当事人占主导地位,向对以法官的适度引导促进诉讼的有序有效进行。这种现状使法官释明权的构建成为必要。笔者在研究了国内外有关释明权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及自己近二十年的民事审判经验,从构建我国民事诉讼法官释明权的越要性、行使原则及释明的范围与内容上,提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8.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价值目标及其实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价值目标及其实现涂文忠80年代后期,我国法院系统开始着手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重视公开审判,对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职权重新认识和调整等。这些尝试表面上被认为是审判工作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相似文献   

9.
李季  谭甄 《广东法学》2004,(4):61-65
民事简易程序与民事再审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两种独立的诉讼程序,但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两种程序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其中有些问题还具有相似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民事简易程序的改革已走在前面,该规定所具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司法解释、重视当事人权利、增强规则的可操作性、注重程序的繁简适度、重视调解等改革思路对民事再审程序的改革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0.
我国的民事审判方式正从传统的模式步入到改革的洪流之中,全国各法院都在积极推进以突出公开审判和强调当事人在庭审中的举证、质证作用为主要内容的庭审方式的改革。一言以蔽之,即实行直接开庭的审判方式。在此,笔者就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谈谈  相似文献   

11.
冯珂 《当代法学》2016,(3):27-37
我国民事诉讼改革目标是从职权干预型诉讼模式转向当事人主导型诉讼模式.作为构建当事人主义的两大支柱,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奠定了民事诉讼基本结构,其核心精神在于界定当事人和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任务分配和相互关系,实现当事人权利制约司法权力.从我国民事诉讼改革的进程看,尽管制度层面就当事人诉讼权利完善已取得不少进展,但是在权力制约方面仍有不足.本文结合当事人主义基本原理,从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司法解释涉及的起诉、撤诉、自认等问题,检视我国民事诉讼中两大基本原则在权力制约方面的欠缺,进而指出我国民事诉讼现代化改革深化和民事诉讼模式转型方向——只有将重心从权利保障转向以权力制约为中心,才能构建起实质意义当事人主义.  相似文献   

12.
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推进,我国民事审判中调审结合模式遭到学者的质疑和追问。“调审分离”作为有力学说旋即成为司法改革处理调审关系的理论依据。但是,尚未明确讨论语境的调审分离论,在制度层面自相矛盾,理论论证上概念不清、内涵不明,而且其选择的改革路径在民事审判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在我国民事审判中,调审结合不仅在制度上契合了方便当事人诉讼的预期,而且在实践中畅通了当事人追求实质正义的渠道,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合规律性。鉴于司法裁判是化解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不能在民事审理过程中刻意实行调审分离,而应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之原则。在调审结合模式下理顺调审关系的重要举措是,重塑调解的理念,增强法官的判案技能,强化当事人程序主体性原则,确保当事人在调解协议达成上的自主性和自愿性,并强化检察机关对法院调解的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13.
刘敏 《政治与法律》2004,(3):127-132
借鉴英国的民事司法改革经验,我国应当调整我国的民事司法改革思路,一方面应当以当事人的程序基本权的保障和实现作为改革的最高理念,健全我国的司法制度;另一方面也应当高度重视ADR的作用,鼓励纠纷当事人使用ADR解决纠纷.为此,我国应当增加ADR的种类,进一步发挥ADR的作用;同时应当正确处理好ADR的鼓励与程序基本权保障的关系.  相似文献   

14.
针对目前民事经济案件多、大、新、难的特点,我国法院系统推行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是改革的主题之一.把举证的权利还给当事人,不仅有利于审判效率的提高,而且,这一新型审判模式的充分运作,也是强化庭审功能的前提与基础.为使当事人举证有针对性,提高办案效率和效果,人民法院有必要对当事人举证进行指导.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的颁布施行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我国民事案件(包括经济案件,下同)的审判越来越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当事人能否提供对已有利的确实充分的证据,是直接影响到其胜诉与否的关键所在。因此,作为代理人,律师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较好的代理效果,在代理案件的全过程中,就必须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本文拟就律师在民事代理中调查取证工作的有关问题作些探讨。一、律师调查取证的法律依据及其完善《律师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律师参与诉讼活动,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向有关单位,个入调查”;…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具有浓厚的职权主义色彩,对当事人申请再审条件限制过严,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程序保障较弱。应完善民事再审程序,取消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限制人民检察院启动再审程序的范围,改革和强化当事人启动再审程序制度, 建立再审之诉。  相似文献   

17.
法院组织法修改与司法制度改革论丛之十二我国司法制度改革进程之分析蒋惠岭司法制度改革现状分析近年来,我国的司法制度改革已取得很大成就,以下几个方面最值一提。第一,审判方式改革。各地法院结合贯彻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改革传统的审判方式,更多地吸收当事人主...  相似文献   

18.
为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更好地适应日益复杂、繁重的审判任务的要求,促进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全国各地法院纷纷对民事审判方式进行了改革,并提出了种种新举措。如变过去法院取证为主为当事人举证为主;变过去庭前调查为主为庭审调查为主;变过去庭外个别询问为当庭听取当事人意见;变过去一次开庭定论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开庭次数等等。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不仅仅是法院内部在工作上的一种调整,更是一个具有深刻社会背景,能够给我国审判制度带来重大进步的变革过程。然而我们还应当认识到,改…  相似文献   

19.
级别管辖制度在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中表现得极为复杂和隐秘,同时也因其高度的职权化运作原理的运用而显得格外灵活,当事人在此过程中往往无能为力,对级别管辖的最终确立当事人几无话语权,更遑论程序的参与权和选择权了。这样一种级别管辖制度的构建和运作,与当事人主义的改革走势是难以相容的。如何按照当事人主义诉讼原理改造我国的民事级别管辖制度,  相似文献   

20.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上诉审结构规定不明确,已经给司法实践造成了混乱,在立法上进行规范和统一势在必行。在复审制、续审制、事后审制三种上诉审结构类型中,我国民事诉讼法选择设立事后审制,是提高民事上诉程序效益的最佳选择,是限制当事人滥用上诉权的治本之策,是强化民事一审事实审功能的有效措施,是民事上诉确立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的程序保障,是解决当事人无休止申请再审的前提和基础。为确保事后审制改革真正落到实处,与其密切相关的举证时效制度、当事人上诉范围、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审理性质、裁判等,都必须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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