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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18 毫秒
1.
刑法第347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毒品犯罪。然而就立法而言,本罪并非完美无缺。本罪在罪名、立法模式以及刑罚等方面存在缺陷,需要对其进行完善,建立较为合理的犯罪体系,以利更公正、准确的打击此种犯罪。  相似文献   

2.
古加锦 《海峡法学》2012,14(2):64-70
为了打击和遏制毒品犯罪,我国刑法应该保留运输毒品罪,应根据案件的证据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准确区别运输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是动态有位移的持有还是静态无位移的持有;主观上是为了流通还是吸食;毒品数量是否达到较大以上.运输毒品罪的主观要件内容:运输毒品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且大部分是间接故意;明知毒品包括确切地知道是毒品和很可能知道是毒品;运输毒品罪的行为人不需要明确认识到毒品的种类和数量.  相似文献   

3.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一种,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相比,罪行较轻。从该罪名的立法沿革来看,非法持有毒品罪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堵截式规定,隐含了对毒品持有行为这一客观事实在法律规范上的推定,这种推定同刑法规定的其他持有型犯罪,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罪等罪的推定情形相比,有其特殊性。  相似文献   

4.
运输毒品罪是重罪,办案机关应合理限制其处罚范围,避免扩大化适用.运输的界定不能忽视其作为物流领域概念的基本属性.运输旨在改变商品的空间位移,应注意毒品的位移距离对于运输行为认定的基础意义.行为人长距离运送毒品的,应依法认定为运输毒品的行为,是否成立运输毒品罪,需具体分析.除特殊情形外,短距离的毒品运送通常并不引起毒品空...  相似文献   

5.
对在运输过程中查处的持有毒品行为,是构成运输毒品罪,还是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定性,因而导致同  相似文献   

6.
在毒品政策日趋严厉的背景下,刑法设置运输毒品罪具有适度扩张犯罪圈的积极作用,但关于该罪的犯罪构成及其司法适用问题在理论与实务中仍存在较大争议.在毒品流通环节,运输是附着于走私、贩卖、制造的附属行为.由于运输行为外观上的附随性,对该行为的文义解释和添附促进毒品流通目的的限缩解释皆无法作为认定运输毒品罪与非罪的标准以及区隔...  相似文献   

7.
王磊 《法制与社会》2011,(9):257-258
运输毒品罪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犯罪,具有"严"和"厉"的双重性质。"严",即运输毒品罪的入罪门槛低,其成立不受毒品数量和运输方式的限制。"厉",即运输毒品罪的罪责高,其刑罚高至死刑。在运输毒品罪理论研究出现空白区的情况下,对其主客观要件进行深入地剖析显得尤为必要。为此,本文对运输毒品罪的主客观要件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希望能有助于运输毒品罪的认定。  相似文献   

8.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增设的一个新罪名,属于静态性的犯罪。《决定》颁布以前,在处理毒品犯罪案件中,经常遇到两种情况难于处理。一是毒品被查获使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认毒品的来源和去向,而公安、司法机关又无法查清证实,在行为人非法持有毒品的情况下,难以按照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处罚。二是刑法只规定了贩卖毒品罪,对于只购进毒品而不卖出的,由于不能按贩卖毒品罪定罪量刑,致使这类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为了解决上述难题,进一步完善禁毒立法,增设非法持有毒品罪是非常必要的。但对非法特有…  相似文献   

9.
关于窝藏毒品罪的几个问题毕志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增设了窝藏毒品罪。立法本义旨在针对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的行为,妨碍了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的查处,使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逃避打击,并获取非法利益,为继续实施...  相似文献   

10.
在比较典型的国外刑法典上.运输毒品通常是作为走私、贩卖、非法提供毒品等罪名的一个方法行为。列入走私毒品罪、贩运毒品罪、非法提供毒品罪的范畴进行处罚。而我国则是将运输毒品作为独立的罪名予以规定,这种规定,对切断毒品从生产领域到交易领域再到消费领域的联系.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当今世界,毒品已成为人类的公敌。国际毒品泛滥给全人类的健康和世界各国的政府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为控制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日益蔓延的势头,消除毒品危害,世界各国和地区纷纷制定严厉的法律制裁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其中,不少国家把吸食、注射毒品行为规定为犯罪,用刑法的手段打击吸食、注射毒品行为,遏制毒品违法犯罪蔓延发展,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近年来,我国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毒品蔓延较快,关于设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呼声越来越大。因此,对设立吸食、注射毒品罪进行研究和探讨很有必要,这对于推动完善我国毒品犯罪的立法和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的司法实践以及参与国际礼会的禁毒斗争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运输毒品罪虽然与走私、制造、贩卖毒品罪相提并论,但是,相对于走私、制造、贩卖毒品罪来说,运输毒品罪行为类型比较多,针对其不同的六种行为类型应当进行不同的定罪与量刑的分析,这能使运输毒品罪的定罪量刑真正做到合理、合法、合情。  相似文献   

13.
适应毒品犯罪的客观形势,1997年刑法的一个重要修改点是细化和完善了毒品犯罪的罪名和法定刑。本文采取实证分析的方法,借助社会科学量化分析软件平台,对毒品犯罪中的多发性犯罪———贩卖毒品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进行了实证考察,寻找到贩卖毒品罪的一些特点,发现司法机关在处理贩卖毒品罪时并没有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和法定量刑准则,并从立法、司法和刑法理论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4.
运输毒品罪既遂、未遂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运输毒品罪是行为犯这一特性,运输毒品罪应以运输行为的完成(即运输毒品抵达目的地)为既遂。若行为人着手实行后,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运抵目的地,则是运输毒品罪未遂。鉴于毒品犯罪的共同犯罪形式较为常见,其既遂、未遂问题应参照单独犯的标准予以认定。当共同犯罪是以共犯(狭义)和正犯方式组合,应以“二重性说”为基础来认定,当共同犯罪是以共同正犯形态进行,则应以“整体既遂说”予以认定。  相似文献   

15.
近两年,有关毒品犯罪的审判实践和理论研讨中出现了几个新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入探讨。一、运输毒品罪是否可有可无有一种新的观点认为:为了走私、贩卖而运输毒品的,目的行为可吸收手段行为,以走私毒品罪或贩卖毒品罪定罪,在量刑上从重即可;其他如转移运输毒品或吸食者购买后运输毒品的行为,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量刑即可,故运输毒品罪可有可无,存在的价值不大。我们认为,运输毒品罪有其独立的存在价值,在现阶段不宜废除。运输毒品的犯罪活动使毒品从生产领域进入到消费领域,它极大地促进了毒品的非法交易和非法消费,在中间环节…  相似文献   

16.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下游犯罪,此类犯罪的存在客观上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自《关于禁毒的决定》始,国家就明确将此类行为从窝藏、包庇罪中划分出来,作为独立的罪名。虽然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已经存在了近二十年,但其研究却不够系统,本丈详细介绍了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构成要件以外,并将之与其他类似罪名进行了比较。  相似文献   

17.
毒品犯罪死刑的逐步废止是当代中国非暴力犯罪死刑废止进程中的焦点问题.应从立法与司法上采取积极的措施,以努力促使毒品犯罪死刑废止这一应然目标的早日达致.为此,可在即行从立法上废止运输毒品罪之死刑的同时,在司法中摈弃针对毒品犯罪之“严打”政策,着力统一毒品犯罪死刑适用的数量标准,客观分析并慎重对待毒品再犯、累犯对于死刑适用的消极影响,积极发挥立功在毒品犯罪死刑适用中的限制性作用.  相似文献   

18.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已经存在近二十年,然而该罪却一直被视为冷僻罪名而没有在学界形成系统的理论研究。本文试图从该罪的基本理论点和实践中罪与非罪、本罪与相似犯罪的比较分析着手对该罪进行系统梳理,以期为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提供具有借鉴意义的观点。  相似文献   

19.
运输毒品罪的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涉毒犯罪案件中,恐怕没有哪个个罪象运输毒品罪那样存在诸多的争议问题,这不仅在对运输毒品罪在适用死刑问题上有不同看法,而且在其构成要件的理解和与他罪界限的把握上,也是众说纷纭。本文仅就其中争议较大的几个问题予以研讨。  相似文献   

20.
《政法学刊》2021,(6):49-57
在司法实践中,查获毒品种类、查获毒品数量、坦白、认罪认罚、再犯、运输方式、运输起点、案发地点等因素对毒品运输行为人是否被判处死刑具有影响能力;查获毒品种类、查获毒品数量、主体身份、毒品流通、国际贩毒、运输方式、运输次数等因素对毒品运输行为人的死刑执行方式具有影响能力。但是,查获毒品种类的因素影响能力被毒品折算过程稀释而只能间接体现,毒品因素的影响结构在事实上仍然是单一化的。另外,人身危险性因素的实际影响能力与理论预想之间存在差距,社会危害性因素对"死刑圈"和"死缓圈"入圈影响程度的倾向性也存在偏差。为优化运输毒品罪的死刑裁量,应从三方面进行。一是使查获毒品纯度具有影响能力,建构复合型毒品基础性情节考量模式;二是增加"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随行运输毒品"为从重处罚情节,夯实多元化法定因素影响能力结构;三是提前进行逻辑层次设定,区分同一性裁量因素对两次入圈的影响程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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